时间:2026-07-24访问:0来源:历史铺

暂停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指南及后续执行安排 宜昌市疫情管控动态通知
近期,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我市严格落实《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人群免疫接种工作的通知》(宜政发〔20XX〕XXXX号)要求,现就相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暂停第一剂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目前全市暂停接种第一剂次新冠病毒疫苗(特殊需求如出国、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等除外),集中开展第二剂次接种工作。为确保前期接种人员如期完成全程免疫,现将相关政策及执行安排告知如下:
1.
暂停时间:6月10日至6月30日
2.
集中接种对象:需完成第一剂次疫苗接种的人员(包括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居民)
3.
具体流程:
-
已完成第一剂次接种人员,请于接种第一剂次后21天(即6月28日)到居住地社区进行预约接种;
-
第一剂次接种56天后尚未接种第二剂次的,需尽快联系居住地社区并预约接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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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接种第二剂次的受种者,请于接种第一剂次后立即将接种信息反馈至指定接种门诊。
4.
后续措施:暂停后恢复接种的第一剂次疫苗仍免费,7月1日后全市恢复正常新冠疫苗全程接种政策。
二、第二剂次接种指引及注意事项
(一)当前阶段操作指南
目前已完成第一剂次疫苗接种的人员请在接种前21天(即6月28日)到居住地社区进行预约,确保在6月30日前完成第二剂次接种。若7月1日后仍未完成接种,需及时联系居住地社区并预约接种时间。
(二)疫苗接种信息反馈要求
已省外接种第二剂次的受种者请于接种前立即将接种信息反馈至接种门诊;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将影响健康码及疫苗接种信息的查询。
三、其他政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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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接种:7月1日后全市恢复新冠病毒疫苗第一剂次接种,持续实施免费政策,不存在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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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保存与分发:第二剂次的疫苗需在28日前完成储存并确保可及时发放给需要的人群。
希望广大市民理解并配合执行本通知,共同维护公共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