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7-24访问:1来源:历史铺

户口迁出宜昌公积金提取条件详解
一、户口迁出宜昌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含销户利息)的依据 根据,户口迁移至宜昌区域或非宜昌区域,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在办理封存或集中封存后满半年的情况下,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这一规定主要基于以下几个关键条件: 1.
户籍迁出情况:若户口迁出宜昌区域,则需提供户籍迁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确认是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 2.
单位终止关系证据:需要出具单位的终止劳动关系的合同(已办理集中封存手续的不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这一文件明确了单位在此期间不再存在与职工的劳动合同、社保等关键业务关系。 3.
个人资料要求:提取人需有身份证、宜昌市民卡或银行借记一类卡,且公安机关出具了户口迁出宜昌区域的证明(非宜昌区域户口原件),这为后续办理提取提供了必要材料。 4.
手续流程说明:提取出行的渠道包括线上办理和线下办理,其中线上办理可通过个人网厅、微信公众号或手机客户端自助办理;线下办理则需到各营业部柜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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