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7-24访问:1来源:历史铺

宜昌市城区全面推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通知 根据最新消息,自2021年10月8日起,在宜昌市城区范围内全面推广使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该系列政策旨在简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效率,为广大人民群众带来便捷的政务体验。以下为详细介绍:
一、核心信息解读 -
推广时间:自2021年10月8日起,在宜昌市城区范围内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
主要类型与效力:包括电子版《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作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 -
电子证照使用规则:已办理电子证照的企业和群众在相关部门办理业务时,可直接通过电子证照库调取使用,无需出示相关证照信息;若存在不一致情况,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处理。
二、重要提醒与注意事项 1.
事项一致性: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如有不一致,原则上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2.
异议处理机制: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有错误时,可申请更正登记;若涉及电子证照误签,也可提出核查申请,电子证照签发机构应及时核对纠正。 3.
及时性要求: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签发和核验工作需全程确保及时、高效开展,任何延迟或失误都可能影响业务办理进度。
三、政策依据与保障机制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作为合法凭证,具有法律效力。 -
相关部门支持:宜昌市相关部门积极响应,提供政策解读和指导,确保政务服务的顺利推进。 -
公众参与机制:市民可通过官方渠道了解相关政策,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不动产登记工作的优化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