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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申请办理

时间:2026-07-24访问:0来源:历史铺

应昌市宜昌不动产权证书申领指南

应昌市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申领规则 自2021年10月8日起,宜昌市为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不动产权利或登记事项的申请与颁发做了如下规定:

一、电子证照相关事项 -

原则: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均由电子化形式呈现,无需纸质件。 -

首次登记情况:新建商品房、拆迁安置房、保障性住房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不颁发纸质证照;不动产权利人确需纸质证照或相关证明的,自然人可凭身份证、非自然人可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相关材料至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动产交易和登记办事大厅(市民之家2楼)自助打证区域或发证窗口申领。每本证仅限一次申领; -

流程:申请者需准备身份证、非自然人可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相关材料,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动产交易和登记办事大厅(市民之家2楼)自助打证区域或发证窗口进行申领。

二、注意事项 1.

事项一致性: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处理。 2.

错误修正机制: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发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误时,可申请更正登记;电子证照签发机构应及时核对纠正错误事项。 3.

补办途径:若因自然人原因无法通过自助打证申领纸质证照,可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补充办理。

应昌市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发放服务窗口 为方便自然人和非自然人在宜昌市进行不动产权利或登记事项的申请与发放,应昌市人民政府将设立宜昌市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发放服务窗口: -

地址: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之家2楼)自助打证区域及发证窗口; -

时间:每周一到周日

9:00

-

18:30,节假日另行调整。

申领材料与流程 申请者需准备以下材料: 1.

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非自然人可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如需办理居住证类登记事项时)原件及复印件; 3.

身份证明相关材料,包括护照、驾驶证等非本人证件的证明文件。 申请者通过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动产交易和登记办事大厅自助打证区域或发证窗口进行申领,每本证仅限一次办理,且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