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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购房需知:提取公积金可提,手续齐全准购房

时间:2026-07-24访问:0来源:历史铺

宜昌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办事指南

一、申请条件

(一)缴存人家庭(包括缴存人及配偶)购买拥有自主产权的首套或无需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 -

适用对象: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缴存人家庭,包括缴存人本人以及其配偶。 -

购房类型:在宜昌城区或夷陵区(含县市区)可联网查询的,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法联网查询的,需提供缴存人在城区和夷陵区不动产部门出具的家庭现有住房查询证明;在县城地区的,能提供当地不动产部门的家庭现有住房查询证明。 -

特殊情况:购自住商品房现房、期房等情况需要额外准备相关材料,如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以及不动产产权情况表(复印件加盖开发企业公章)、购房发票或契税发票等。异地购房一次性付款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原件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合同及相关附件。

二、所需材料清单 1.

提取人及配偶身份证:他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即可。 2.

宜昌市民卡或银行一类借记卡:可联网查询的还需携带;异地购房一次性付款的须提供不动产权证原件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 3.

结婚证原件或单身声明(现场签署):宜昌区域内能联网查询的不需提供,外地提供不动产部门出具的家庭现有住房查询证明。 4.

缴存地在城区(含夷陵区)的,能联网查询不需要证明材料,无法联网查询的需提供缴存人家庭在城区和夷陵区不动产(房管)部门出具的家庭现有住房查询证明;在县城地区的,能提供当地不动产部门的家庭现有住房查询证明。 5.

购房类型相关材料:购自住商品房现房、期房需要准备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及不动产产权情况表复印件加盖开发企业公章等,异地购房一次性付款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原件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购自住二手房需提供已过户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复印件与商业贷款合同原件,并购买拍卖房的须提供房屋拍卖确认书、已过户的不动产权证书以及购买拍卖房的发票/契税发票。 6.

提取人本人及配偶任意一方购房所在地户口簿原件或近12个月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现场签署时需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承诺书》和《房产信息核查授权书》,能通过借款合同、主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及手机APP等方式核实购房行为属实的,无需填写。 7.

其他材料要求(如无法现场核实的)需提供相关承诺书和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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