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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收费标准公示及咨询
考试收费政策说明
根据《关于规范我省自考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字〔2013〕XXX号),我省将统一执行40元/生.科次的标准,具体以各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XXX号的文件为准。此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调整。
报考条件与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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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自考办报考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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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027-85658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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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0717-6441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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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0710-3617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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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0716-810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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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0724-2447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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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0715-8271736,8255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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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潜江市、仙桃市、随州市、鄂州市、神农架林区、黄石市等地区具体电话可进一步查询。
考生权益保障
1.
政策依据与标准: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XXX号明确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40元/生.科次”,由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定并实施。
2.
咨询途径:考生可通过上述各地自考办或电话联系报考信息。
3.
投诉与维权:对违规收费或不合理设置,可向当地物价主管部门、教育机构或相关行业协会投诉。
注意事项
1.
考试费用因科目及等级不同而异(如自考40元/科次),请务必在报名前确认具体课程和考试科目。
2.
如需调整收费标准,请提前与省物价局联系并办理备案手续。
3.
本公示仅对考生提供政策依据和咨询途径,不作为对违规行为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