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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疫情防控新政:2022车路同频

时间:2026-07-24访问:1来源:历史铺

佳木斯市货车司乘人员疫情防控管理通告 佳应指布〔2022〕22号 当前,全国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多地出现因货车司机频繁往返引发的输入性疫情。为进一步筑牢我市“外防输入”屏障、阻断病毒传播链条,现就进一步加强货车司乘人员疫情防控管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入城货车司乘人员的须知 1.

抵(返)佳前报备:入城货车司乘人员在抵(返)佳前需提前48小时向收发货单位所在社区(村屯)主动报备车牌号、计划抵达时间、行驶路线、近7天旅居史及全司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等信息。 2.

佩戴防护措施:严格落实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积极配合交通卡口测温、扫码、查验行程卡和48小时核酸阴性报告,同时进行“核酸+抗原”检测,抗原结果正常后方可通行,七天内有市域外行程的货车司乘人员需按规定落实贴封条措施。 3.

闭环管控:一律实行“手递手”闭环管控。收发货单位持有效证明将司乘人员接转至目的地,装卸货物过程中非必要不下车,全程闭环管理,避免与其他人员直接接触,货物由收发货单位安排装卸。七天内有市域外涉疫地区行程的货车完成卸(装)货后,遵循“两点一线”原则,由收发货单位立即引导至卡口驶离。对七天内有市域外非涉疫地区行程的货车司乘人员,装卸货物后无需市内逗留,尽快驶离;确需本地过夜的,收发货单位须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社区报告,实行固定地点闭环管控

二、过境车辆查验与通行规定 7天内市域内有涉疫区行程的货车完成查验检测后,一律贴封条通行。途中不逗留、人员不下车;需本地过夜或市内逗留的,收发货单位须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社区报告,实行固定地点闭环管控。

三、司机司乘人员的支持与配合 1.

及时就医:货车司乘人员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觉减退和腹泻等症状时,应立即向收发货单位报告,按照疫情防控规定及当地指南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 2.

配合流调:服从收发货单位统一安排,遵守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报备制度,不隐瞒行程,严禁进入村屯。 3.

严格管控:对违规行为,特别是市域内更换手机卡、隐瞒行程等逃避检查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严厉处罚

四、货车司乘人员的纪律要求 1.

如实报告:如国内中高风险区及省内涉疫地区抵(返)佳的货车司乘人员未如实报告或未落实管控措施,请及时向属地指挥部反映,经核查属实的,每条举报线索给予首报人1000元奖励。奖金将在核实后10个工作日内由属地指挥部电话通知举报人领取

。 2.

固定场所:货车司乘人员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对违规行为(如市域内更换手机卡、隐瞒行程等)要坚决予以抵制和处罚。 3.

信息反馈: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所在社区(村屯)并进行临时管控

五、各方责任与监督 1.

货车司乘人员应支持、配合做好防控工作,服从收发货单位、所在地指挥部统一安排。 2.

各收发货单位要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货车司乘人员落实报备、落地检等全程防控措施并提供必要服务。对货车停靠区域、逗留场所要做好消毒工作。 3.

收发货单位与货车司乘人员接触的从业人员要相对固定、闭环管理;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社区(村屯)。

六、举报与反馈机制 广大市民朋友如发现国内中高风险区及省内涉疫地区抵(返)佳的货车司乘人员未如实报告或未落实管控措施等线索,请及时向属地指挥部反映。经核查属实的,每条举报线索给予首报人1000元奖励;对于实名举报、证据充分且情况属实的情况,将进行一定程度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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