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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佳木斯市疫情防控措施紧急通告 根据当前严峻的国内疫情形势,现将我市进一步强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措施通知如下:
一、近期非必要不离佳 倡导非必要不离佳,确需离佳者,需密切关注目的地和途经地疫情情况。不前往涉疫地区,出行期间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二、市域外抵(返)佳人员报备 近7日内有新疆、内蒙古等重点涉疫地区的旅居史的抵(返)佳人员,需提前2天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村屯)进行报备。对隐瞒不报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者,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闭环管理措施 近7日内有新疆、内蒙古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的抵(返)佳人员实行“手递手”闭环管理,严格执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赋红码,按频次开展核酸检测。
四、“3+4”健康监测 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或中风险区的抵(返)佳人员实施“3
+
4”健康监测: 1.
第1-3天居家不外出; 2.
第4-7天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餐、不聚会、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3.
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五、“一扫三查”措施 所有抵(返)佳人员必须严格落实“一扫三查”: 1.
扫场所码,查健康码、行程卡及核酸阴性证明; 2.
查进访必查,逢进必查; 3.
不漏一人。
六、疫情防控服务场所要求 所有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的场所需严格落实“一扫三查”,做到经营必贴、凡进必扫、逢进必查、不漏一人。广大市民务必配合扫码查验,对拒不配合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七、公众信息管理 所有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的场所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到“一扫三查”。广大市民要主动配合扫码查验,如隐瞒不报或拒绝接种疫苗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佳木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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