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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案:盗杀之谜与正义抉择》 千年来,包公在历代人民心中始终如一,刚正不阿、为民请命。北宋年间,他虽在地方任职,后任监察御史,却以过人的聪慧和胆识为百姓解了悬而未决的案情:扬州吉安乡谢家新婚媳妇被杀一案。 案发前,谢景之子谢幼安娶苏明之女苏玉君为妻。新婚不久,谢幼安外出经商,临行嘱咐妻子严守门户以防盗贼。次日清晨,公婆早起却见儿媳房门大开,婆婆入房探视,发现儿媳尸身倒在床前,随即派奴仆前往州衙报案,这便是“谢景因奸杀人一案”。 扬州胡知州随后令仵作前去勘验。仵作验明:死者衣裤整齐;左胸有一刀口阔而深,两根肋骨折损;现场留有沾带血迹的模糊脚印;床头柜上妆奁盒内的金银首饰丢失。胡知州初步认定为盗杀性质。 苏玉君之弟苏宜因言语不逊曾受冷遇,怀恨在心,找讼师执笔控告谢景谋不轨、杀人灭口,并窃取财物制造假象以诱捕。案发当夜,胡知州虽无主见,但觉证据确凿,遂拘捕审讯。 包公年迈体弱,被逼供认:儿子走后,儿媳突然对丈夫实施谋杀,遭拒之内心惶惑,遂杀人灭口。胡知州取了口供,将奸杀罪以因奸杀人罪处谢景死刑,秋后问斩。 包公走访谢家街坊邻居得知,谢景是个绅士,知书识礼。苏玉君贤惠俊秀,夫妻感情融洽,仅有一次苏宜造访谢家受冷遇。据吉安乡居民反映,近期有人陆续看见身穿黑衣的神秘人潜入富宅盗窃财物并越墙逃去。 包公取黑衣人所留脚印与谢家杀人现场沾带血迹的脚印进行比对,认定相同。包公遂将黑衣人列为重大嫌疑人,令扬州知州布置衙役在吉安乡案发一带蹲坑守候、严密监视并相机抓捕。 一日,包公闻得江佐为儿子娶亲时新娘宁英是豪绅之女且彩礼颇丰,遂命扬州知州派数名差役化装成贺婚宾朋前往江家暗中察视。新婚之夜,夫妻正欲就寝,忽听房中有响动,急问谁?猛抬头见一身黑衣人拉开门栓向外跑,随即大声呼喊“捉贼!正在门外蹲坑守候”。 包公升堂提审黑衣人李强,只见其身着华服姗姗而入。李强辩解称自己早已认识新娘宁英,因她患病发作需用针灸为其治病,故以识验其是否为窃贼。见露出破绽,李强只得供认:乘暮昏时潜入洞房隐匿暗处,听到新郎唤“宁英”

。 包公命出示从李强住处搜出的凶器锐刀一把、金银首饰等物,又传谢景老伴到堂辨认所示赃物。谢景虽自认是窃贼,但见其抵赖不及,只得承认与新娘苏玉君系同谋,意图乘暮昏时潜入洞房隐匿暗处窃取财物后越墙逃去。 此案人赃俱获,包公以盗窃杀人罪处李强死刑,立即处斩。将谢景无罪释放,同时革职听参胡乱裁判造成冤狱的扬州胡知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