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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义之财

时间:2026-08-05访问:0来源:历史铺

不义之财:田稷子奉黄金孝敬母亲的故事

《不义之财,非吾有也》 古代齐国宰相田稷子把下官送给他的一些黄金孝敬给母亲,母亲觉得奇观问他做了三年宰相就有这么多俸禄,难道就没有开销了?田稷子只好如实回答,其母告诫他作为士大夫应该修身养性,不能贪这些不义之财。田稷子立即把黄金一一退回。

汉·刘向《列女传·齐田稷母传》 释义:不义之财,非吾有也,不孝之子,非吾子也。 -

不义:“不正当,不合理”指不正当、不合常理的金钱或财物。 -

吾有:“吾有”表示自己有这些不义之财。 -

不孝之子:指子女不遵循父母的品德和职责,不尊重父母的意愿。 -

非吾子也:“是非我的”即指田稷子所收的不义之财应归我所有。

释义与用法 -

不义之财:不正当、不合常理的钱财。 -

作主语、宾语;指来源不正当的钱财,通常用来引申为这种非我的钱财是别有用心或不被认可的。

成句造句示例 ◎

商号的不义之财,作为发展武装的军费开支。 ◎

而父亲杨老坚则整天提心吊胆地望着那堆不义之财,认定儿子出门一年多就挣了那么多钱,一定是入了邪道,挣的是不义之财,早晚要吃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