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历史铺,看更多野史奇闻。

重新定义“既往不咎

时间:2026-08-12访问:4来源:历史铺

成事不说,逐事不谏,既往不咎——孔子对夏朝宰相的训诫 春秋时期,鲁哀公问孔子的宰我(即宰相)关于如何制作土地神和主的神,他回答说:“夏朝人用松木,殷代人用柏木,周代人用栗木。栗木之惧者,犹使人害怕。”这话一出,孔子听了十分不满,责备他说:“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 这段话出自《论语·八佾》的原文。其含义深刻,涵盖了“咎”的概念:原本已经作出的或做过的事,就不必再责怪了;对以往的过错不再责备;现在说明白,今后不再追究之前的过失。这一训诫为后世树立了正确的做事态度和原则,成为后世关于做人处事的典范。

近义词 “既往不究”:指对过去的错误不再追究或咎由自己。例如:“既往不咎”就是从这个训诫中直接引申而来。 “赏罚分明、信赏必罚”:即奖惩分明,一旦有过错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