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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时严州府许典史之鸡案真相剖析 在明时的严州府寿昌县,有一位善断疑难案件的智者——许典史。他以其敏锐的洞察力和强大的执法能力,让整个地区都为之敬仰。一天,他在回县衙的路上,意外地听到一个令人发指的妇人怒骂街边人群,便心生一计。 令众人皆知的是,当夜,一位名叫刘二的妇女被辱骂后情绪激动,决定用鸡来抵赖偷窃的行为。许典史敏锐察觉到这一情况后,迅速展开调查。他让门子取来十四根稻草芯,统一整齐排列并剪成一般大小,然后命人将稻草逐一分给妇人每人一根,同时煞有介事地指出:“这根稻草芯上面有字号,你们各自藏在袖中,过一会儿拿出来。” 就在众人准备一一询问时,一个妇人心虚,害怕自己的草被轻易掐短,于是用手指在草上写了几个字号。许典史巧妙地在字迹处插入稻草芯,让妇人无法辨认真假。很快,竹筐里只剩下一根稻草芯,其中有一个妇人的草很短了一寸。 紧接着,许典史召集门子对她们进行询问。妇人指出自己的老公名富教四,而昨晚鸡已吃了,只剩下两条腿还在。许典史立刻追问:“既然鸡腿还在,此刻放在哪里?”妇人回答:放在屋内小厨里面。 许典史随即命皂隶二人到其家搜出赃物,并将无辜的富教四老婆捉来。他愤怒地问道:“你老婆偷鸡,你怎么不制止?怎么能伙同作恶?”富教四终于供认不讳,并受到二十大板的棍打下场,还敲锣叫嚣带走了龚氏。 整座城市都为之沸腾,黎民们纷纷投以敬佩之态,赞许许典史的断案能力。这一桩惊心动魄的鸡案,在严州府上空传为佳话,成为后世犯罪学研究的经典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