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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江西抚州市为历史文化名城

时间:2026-08-14访问:7来源:历史铺

江西省抚州市挂牌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

一、国家批准情况 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复了江西省抚州市对福州市申报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相关文件。这是继江西省成功申报福州文化古城后的又一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抚州在历史文化传承保护方面迈出了坚实步伐。

二、福建历史文化名城申报成果 抚州市作为福建省的特区之一,其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独特的地域文化特色使其入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该地区历史悠久,文物古迹丰富,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是研究中华文明的重要窗口。抚州凭借独特的历史文化风貌和精神气质,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三、保护工作规划与措施

(一)指导思想与战略目标 福建省政府高度重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科学合理的政策措施。抚州市以此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深入研究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原则和重点,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好中国故事。

(二)政策支持与规划制定 抚州市成立了专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级政府、各部门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职责分工。制定了涵盖历史建筑修缮保护、文物展览展示等领域的详细保护规划和保护管理规定,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和有效实施。

(三)配套政策措施 为切实加强历史文化名城的整体保护与系统保护,抚州市采取了“先考古,后流转”的配套政策。注重城市格局的保护和风貌管控,通过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手段,不断提高历史文化遗产的城市化承载能力;同时,加大对历史建筑修缮保护的投入力度,促进文物保护单位开放利用,发挥其作为历史文化标识的重要作用。

(四)文物修复保护与公共服务发展 抚州市高度重视对历史建筑的保护和修缮工作,鼓励博物馆、纪念馆等举办各类文化活动,提高公众的文化素养和历史文化遗产的认知度。同时,加强文物、历史建筑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其安全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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