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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病相怜:楚国奸臣的温暖之举 春秋时期,当楚国的奸臣费无极为了掩盖其罪行而杀害了郤宛一家。郤宛及其亲属伯暿得知消息后,连夜逃至吴国,向吴王及伍子胥倾诉此事。伍子胥却称:“咱们一样有冤仇,你可听过《河上歌》?这歌真让人有同病相怜、同忧相救之感。” 汉朝的赵晔在《吴越春秋·阖闾内传》中记载了这样的故事:楚国奸臣费无极为了谋取私利而杀害了郤宛,他的兄弟伯暿得知消息后连夜逃到吴国。伍子胥在听完刍议后说道:“咱们一样有冤仇,你可听过《河上歌》?这歌真让人有同病相怜、同忧相救之感。” “怜”在这里表示怜悯,同情;而“同病相怜”则是一种比喻,用来形容因遭遇相同的情况或痛苦而彼此互相信任、互相安慰。正如赵晔所说:“《河上歌》真让人有同病相怜、同忧相救之感。” 在楚国,这种共鸣的氛围十分浓厚。“患难与共”也是常见的表达方式,说明双方因为共同经历的困难和痛苦而彼此扶持。 正当你十分苦恼之时,你遇到了这样的困境;当你遭遇了同样的情况时,他或许能给予你同情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