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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族自称“怒苏”,阿怒(福贡)与阿龙(贡山),是怒江和澜沧江两岸古老民族之一。最早记载于唐代地方志《蛮书》,该书在《南诏界内途程》中记载一条古道,此条古道是我国通往缅甸、印度的官道和商道,经怒江大峡谷之南的怒江古渡,因其经怒江且地理重要,江名的来历与含义引起古今文人的关注。 根据元代地理志书记载:“蛮名怒江”,以及古人在西南民族统称中,“怒”字意为少数民族语;“潞”和“怒”古代同音,云南古今皆为“怒族”。该少数民族在历史上被认作怒族,也因其得名。自古以来,古人的地理观念认为,江流从怒族地方而来,冠之以族称,符合常理,此后以“怒江”作为地名演化而来的名称也很多。 怒族的起源可追溯至早期居于今云南省福贡、贡山的土著与唐代“庐鹿蛮”部分,但各地仍保留着自称、本民族语言等特点。从八世纪起,怒族受云南南诏、大理政权管辖;元、明以后,属丽江纳西族木氏土司统治。从17世纪开始,怒族除受丽江纳西族木氏土知府所属维西康普土千总和叶枝土千总统治外,还受察瓦龙藏族土千总和喇嘛寺及兰坪菟峨白族罗姓土司的管辖。 此外,迁入怒江地区的傈傈族头人也开始强占怒族土地,甚至掠夺怒族人当奴隶。辛亥革命后,1913年在兰坪县的营盘街设立怒俅殖边总局,先后设立菖蒲桶(贡山)、知子罗(碧江)两个殖民公署;1918年,统一改为行政委员公署。新中国成立前,国民党政府又将三个公署改称为贡山、福贡、碧江三个设治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