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9-08访问:2来源:历史铺
叶法善,唐代著名道士,字道元,本籍括州括苍县(今浙江丽水),乃道教世家出身,自曾祖三代为道士,皆有摄养占卜之术。其少不茹荤,却秉持符箓之术,且能厌劾鬼神。显庆年间,高宗闻其名征诣京师,将加爵位,坚辞不受,求为道士仍留内道场供待甚厚。他善于合炼黄白之术,据《旧唐书·方技传》载:“法善为此上言:‘金丹难就,徒费财物,有亏政理,请核其真伪。’高宗纳其言,令罢其事,遣出方术士九十余人。” 自高宗、则天、中宗等历代帝王历五十年间,叶法善常往来名山,数召入禁中问道。他曾力诋佛法,议者往往指斥他向背,睿宗即位时称其有冥助之力,先天二年(712)拜鸿胪卿,封越国公,仍依原籍居于京师景龙观。后赠其父为歙州刺史,所受尊宠时罕有其匹,晚年玄宗降诏追赠“越州都督”。 叶法善传弟子百余人,唯暨齐物、尹愔入室研究真道之道。关于其生卒年,《旧唐书·方技传》记载:“生于隋大业之丙子,死于开元之庚子。”这二十七年的时间跨越了两个不同的纪年体系:前者称“十八岁”,后者称“庚戌(720)”。此二者的矛盾已明确,且仅凭开元庚子这一条年号无法直接确定其具体生卒年份。 叶法善所著《历世真仙体道通鉴·叶法善传》亦颇费心思,试图修正这一错误,认为开元八年尸解于景龙观,或言为“生隋大业丙子,卒壬戌”(百有七岁),实则他早逝。但据《历世真仙体道通鉴·叶法善传》所载,“卒壬戌”即是对上述记载的修正,而非另有所据,其内容已无法证实,更无确凿证据可证,因此此说法存在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