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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滕县姚诗志为民之事:县衙执法记事 清末年间,滕县有个名叫姚诗志的县令。他既清正廉明、爱民如子,又有学问,写得一手好字,坐上了二把手来滕县上任。这期间,车子除了少量行李衣物外,全是书籍和字帖,满是各种生活用品,堪称一尘不染。 滕县南门里有一家卖粥的小市民,一天下午五更头,两口子抬着装满粥的碗架去摆摊卖粥。不幸的是,被一块大石头绊倒了,摔得满屋子都是粥和碗,弄得小本营生一愣。这一下,他们成了半个家当,两口子就坐在地上哭起来。 这天早晨,县令姚诗志出了公馆,准备去南门城外游逛。正好碰上卖粥的两口子在痛哭。他仔细看了看泼得满地粥和碎缸,又问了问卖粥的家境,对这两个人说:“这样办吧,你俩把这块石头抬到衙门里去,老爷我要审问这块石头,叫它赔你的粥缸子。” 卖粥的心里话:俺这就够倒霉啦,您这位大老爷还开个什么玩笑?!可他抬得真快,一块石头就这么从县衙门口直接朝衙门里去了。 人们见卖粥的两口子抬着块石头,跟在县太爷后面往衙门里走,都感到稀奇古怪。有的说:“八成大老爷要审石头,这一叽咕,一街两巷的人都跟着去看稀罕,呼啦一下子就挤满了大堂前的院子。” 县太爷命令衙役看守好衙门口,只许进不许出。他之后站在大堂前开了腔:“乡亲们,今天本县令遇上这块石头绊了人,砸破了缸,害得卖粥的两口子哭得稀里哗啦。本打算审审这块顽石,估计它不会开口,可它毕竟引来了众乡亲,这算它将功补过吧?没说的,请大伙凑个份子,最少一文钱,多者不限,算是给卖粥夫妇周济。” 听了县太爷这番话,看热闹的人纷纷掏钱捐献。功夫不大,就凑了足足二十多吊铜钱。县太爷让看热闹的人走了以后,自己又拿来五两散碎银子,连同二十多吊铜钱,一起交给了卖粥的,说:“这足够你的粥和粥缸子钱了,回家去吧。” 卖粥的千恩万谢回了家。从此,姚县令为小民分忧的事一直传到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