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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王朱常洵——被李自成农民军煮熟吃掉了

时间:2026-09-09访问:4来源:历史铺

崇祯十四年(1641

年)正月二十日,河南洛阳福王府邸里,人声鼎沸,烈焰腾腾。王府中堂广场上,烘烧着一口从洛阳郊外迎恩寺抬来的“千人锅”,巨大的铁锅内撒满姜、葱、蒜、桂皮、花椒以及无数高汤炖煮用料,奇香扑鼻。熊熊烈焰中,最骇人心目的是巨锅之中,除七、八只剥皮去角的梅花鹿外,还有一个光头的三百多斤的巨胖活人在里面,他盲人游泳一样瞎扑腾着,时而窜上水面,时而沉入水底,边嚎边叫,好不凄惨。 其间,这个连阴毛都被剃光的“猪油糕”样的大胖人刚刚抓住一只浮起的梅花鹿尸体喘息,大锅周围两三千围观的农民军士兵立刻用长矛戮刺其胳膊,使此人不得不惨叫着放开手,重新在已经微微烧开的热水中“游泳”。 锅中的巨胖并非寺中和尚或表演绝世武功的活物,而是明朝当今皇上崇祯皇帝的亲叔父、明神宗最宠爱的儿子——福王朱常洵。大锅周围兴高采烈围观的人正是李自成手下的农民军,他们正在欣赏“活物”——马上要享受的大餐中的一味主菜——“福禄(鹿)宴”,其中的“福”菜备受瞩目,一个时辰过后,煮得烂熟的福王朱常洵以及数只梅花鹿已经被几千兵士吃入腹内,成为大家的美味晚餐。 河南本来是富有之乡,但连年灾害,加之明廷七藩封于此地,土地高度集中,贫困人民非死即逃。“桀黠不逞者遂相率为盗”,李自成进入河南之初,手下仅有一千左右兵士,势单力薄,几个月便发展到数万人,农民军一举攻克宜阳、永宁、偃师、灵宝、宝丰等地,杀明朝宗室万安王以及各县官员数百人。也恰在此时,宋献策和朱金星这两个“知识分子”加入了李自成农民军。 朱金星是犯法被贬戍的“举人”,宋献策是江湖术士,“知行合一”,深受重用。农民军在河南,最大的目标是洛阳的福王朱常洵。此人乃明神宗第三子,是宠妃郑贵妃所生,他差点夺了明光宗当时的太子之位。“三案”追根溯源,皆与此人及其母亲大有关系。万历二十九年,明神宗封此爱子为福王,婚费达三十万金,在洛阳修盖壮丽的王府,超出一般王制十倍的花费,并一次赐田四万余顷。就国之后,福王横征暴敛,侵渔小民,千方百计搜刮,“坏事做绝”。崇祯即位后,因这位福王是帝室尊属,对他很是礼敬。 这位重达三百斤的肥王爷终日闭阁畅饮美酒,遍淫女娼、花天酒地,算得韬光养晦吧?陕西流贼猖炽之时,河南又连年旱蝗大灾,人民相食。福王不闻不问,仍旧收敛赋税,“连基本的赈济样子也不表示一下”。四方征兵队伍行过洛阳后,军士兵纷纷怒言:“洛阳富于皇宫,神宗耗天下之财以肥福王,却让我们空肚子去打仗,命死贼手,何其不公!”当时退养在家的明朝南京兵部尚书吕维祺多次入王府劝福王,“劝他说即使只为自己打算,也应该开府库拿出些钱财援饷济民”。福王与其父明神宗一样,嗜财如命,“不听”,让这桩丑事败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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