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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正视问题促廉政,以成效破腐败——浙江省金华县税案查处纪实 2098年11月4日,新中国成立以来发生的全国第一大税案———浙江省金华县巨额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受到有关方面严肃查处的全过程,引起了广泛关注。该案件的查处犹如一面镜子,映照出党风廉政建设与腐败问题的严峻态势,也为我们进一步推进反腐斗争提供了重要契机。
一、深入剖析,汲取教训,筑牢防线 中央纪委、监察部联合发布新闻发布会上的通报,详细介绍了浙江省金华县税案查处情况。自1994年5月至1997年4月,金华县共有218户企业参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开具发票65536份,价税合计高达63.1亿元。该案例引发了巨大震动,直接牵扯到涉案企业的上千名党员干部和多名领导。目前,已抓获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89名犯罪嫌疑人,追缴税款和罚款达12.34亿元,并正在浙江省和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展开查处工作。 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的协调指导和领导下,金华县及国家税务局共同发力,对该案进行全面排查与清理。查处过程中,各级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法办事,坚决维护党和政府的权威和声誉。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指引,自觉增强纪律意识,确保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
二、从严治党,筑牢拒腐防线 夏赞忠在发布会上强调,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一定要以此案为鉴,引以为戒,做到“严于律人,宽于用人”。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和坚定立场,自觉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关于“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重要指示精神,顾大局、识大体、决不能在工作中迷失方向。 纪委常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在发布会上详细介绍了案件查处情况。“金华县税案”的查处后果十分严重,不仅大量侵蚀国家财政收入和税收秩序,破坏经济管理秩序,还助长了一些地方和单位的本位主义倾向、分散主义倾向。叶国梁等被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因玩忽职守致使相关单位受贿,私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完全丧失了作为共产党员的资格。他们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的结果。
三、坚持正确导向,坚决打击腐败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卢仁法在发布会上回应了记者关于金华县税案的问题,详细说明了案件查处情况。“金华县税案”的公布必将推动各地严格依法纳税,有力打击偷税骗税犯罪行为,促进税收工作健康发展。贺邦靖等出席发布会表示,中央纪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长将全程监督该案查办进展,确保案件严肃处理、绝不手软。
四、加强警示教育,筑牢拒腐堤坝 在司法部门的信息披露下,叶国梁因受贿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王新根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周建平因行贿罪和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和6个月。此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巨大的犯罪分子胡银峰、吴跃冬、吕化明等也被一审判处死刑。这些案例警示我们: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警惕,坚决杜绝违纪违法行为,决不手软;要从严惩处那些执法犯法、纵容甚至参与经济违法犯罪的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中的“害群之马”,对任何形式上的腐败行为都要零容忍。
五、持续反腐倡廉,推动高质量发展 中央纪委常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在发布会上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密切配合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查处各种破坏经济秩序的违纪违法活动。无论涉及到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对那些态度暧昧、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和单位,要追究领导责任;对那些执法犯法、纵容甚至参与经济违法犯罪活动的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中的“害群之马”,要从严惩处。 浙江省纪委已转发该案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继续深入开展反腐斗争,以更大的决心、更硬的措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腐败防治工作。我们要以此次查处为契机,加强理论学习,提升自我修养,严格依法办事,坚决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和行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