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9-16访问:3来源:历史铺
明朝开国之初,贪腐达六十两以上者首犯,枭首示众、剥皮楦草;即便如此,“朝杀而暮犯”。嘉靖以降,官员作风大变,官僚多“以贿赂为交际”,偶有清廉者难觅善终。天启年间,吏科魏大中有一例,竟因有人上门送礼,便公开举报,最终被魏忠贤下狱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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