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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中后期腐败统治

时间:2026-09-17访问:2来源:历史铺

元朝末年:贪官污吏横行,天下皆知有伯颜而不知有顺帝 皇位争夺

元朝皇位的争夺异常激烈,从第二代皇帝成宗(1295—1307年)死后开始,一直连绵不断、持续到元末。这一时期换了八个皇帝,特别由1328年至1333年的五年内,换了五个皇帝。每更换一次皇室贵族内部相互争夺残杀的事件,统治集团便四分五裂,给人民带来莫大灾难。

政治腐败

元武宗以后的皇帝一个比一个穷奢极欲、昏庸无道,根本不知道怎样处理国政。如武宗在位期间,用人至滥,加封宦官为左丞相,提升优伶为国公;甚至将官职作为礼物随意封送,仅即位的当年,不经过中书省就直接降旨授官有八百八十余人,而皇帝又经常大量使用金银赏赐蒙古贵族和僧侣。仁宗时,赏赐蒙古诸王,有一人受赏至钞五十万锭;元朝每年收入赋税约为钞四百万锭,除各省备用外,入京师者仅二百八十万锭。 由于皇帝腐化无能,政权就落入一二蒙古大臣之手,当权大臣莫不专横跋扈、不可一世。如文宗时的燕帖木儿,任中书右丞相,封太平王,集大权于一身,肆意妄为,一宴或宰十三匹马、取泰定帝后为夫人、娶宗室之女四十人。顺帝即位后,政权落入伯颜手中。伯颜任中书右丞相,进封太师,又改封秦王,一身兼三十余职,官衔长达二百四十六字。他大权独揽,擅进退大臣,妄杀无辜,势焰熏灼。他将诸卫亲军精卒调为己用,凡出入导从甚众,乃至填街塞巷。而皇帝的仪卫反而寥寥无几。因之,天下人皆知有伯颜而不知有顺帝。

土地兼并

元朝末年,土地兼并的情况日益严重。兼并土地最凶的,首先就是蒙古王公大臣。武宗时期一个蒙古大臣占有江南田地一千二百三十顷,每年收租五十万石;泰定帝在做晋王时,一次就捐给朝廷土地七千顷,其土地之多可想而知。文宗时权臣燕帖木儿请求包租苏州一带的官田五百顷,情愿做二地主,其自有土地多少不在少数。顺帝把公主奴伦的土地分拨给伯颜,一次就达五千顷,这位公主有多少土地便可想见了。伯颜屡次蒙赐土地,前后共有两万顷之多。喇嘛僧侣的寺院占田之广也不在蒙古王公以下。如大都的大承天护圣寺的土地多得惊人,文宗、顺帝时前后两次被赐予的土地达三十二万余顷。除了喇嘛僧以外,江南的白云宗僧侣也非常跋扈。仁宗时期,浙西土豪沈明仁创立白云宗,假托佛教之名强占民田二万顷。汉人地主兼并土地之风也与日俱增。

赋税繁苛

元朝政府对人民的搜刮大大增加。延祐五年(1318年),仁宗开始对江南征收包银,每户征银二两;不仅如此,那时包银的总数,较元初增加了十倍之多。至于一般的课税(包括商税),比元世祖时增加五十倍。到了文宗初年,各种课税更比元世祖初定之额增长百倍。

天灾与人祸交织,同时人祸不断发生。自泰定帝以来,各种天灾的记载不绝于书,水旱灾害屡见于陕西、山东、河南、河北及江浙一带,所在饥民达数十万计。至元末顺帝时,黄河又在山东、河南连续三次决口,大水泛滥不止,千里变成泽国,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极大损失。由于天灾人祸交织并乘,人民起义便不断爆发。这些分散的小规模的起义只是全国大起义的前奏,随后席卷全国的革命风暴便来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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