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9-19访问:3来源:历史铺
古代科举作弊手段繁多,涉及结朋、行卷等多个方面。其中怀藏法是最为常见的作弊方式之一。以前科举一考好几天,考生就能携带吃食、蜡烛、餐具等入场,进而便有了用《四书》《五经》塞在馒头里、缝在衣服夹层以及塞在蜡烛里的“粗放”做法。继烛法则是利用蜡烛内部沿引线掏空,再塞入纸条后封蜡油,然后带入考场。这种方法不仅方便携带,还能让考试内容一目了然。 还有“银盐变黑”,即用盐水把衣服的夹里密密麻麻写满字,并混入考场后点蜡烛烘烤文字显现出来,这类技术在当时堪称高超,是古代科技水平之上的作弊手段。此外,行贿也是关键环节,考生准备再好也得监考老师配合,有人准备明暗两份小抄,明纸暗藏银票,让监考考官或衙役发现搜出考官心知肚明、故意大声呵斥后不再继续搜查,从而让考生顺利进场。 反作弊问题从隋朝就开始了。宋朝开始实行“糊名考校”,试卷封印糊名,乡贯状别用字号标注;到了真宗时期,又施行了誊录制度,试卷另行誊录再送考官评定等。这种严格的管理方式使得监考难度极大,考试者难以辨识举人的真实姓名或作案动机,请托关照也变得极为困难。 直到明清时期反作弊日益严苛,考场狭窄的格子间更是屡见不鲜。最初考场学生被要求搜身,但随着“斯文人”抗议这一举动,他们发现这种搜身方式有辱斯文,官方直接要求其沐浴净身,明面的说法是尊重孔夫子,实际上却会在洗澡时“管理员”会搜查带的东西以及衣物以防夹带作弊。 不过,科场舞弊案的发生并不少见,一般所见就是乡试、会试和院试,但很少见会试严防舞弊的情况。国家大考一旦发生,确实难以避免的大事便是滔天大狱,尤其是省一级学政,出事了极其损害朝廷面子。 乡试今天看来只是一个举人的事,但其实也算是国之大典(明清举业官僚七八成都是举人入仕的)。在科场舞弊案件中,多以高品级京官领衔为考官或者地方官但有极高品级的荣衔出现,所以出事其实也是非常损朝廷面子的。科场案一旦爆出,多数是重大冤狱,当然这排除值得“案”报出的微小作弊行为(携带夹抄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