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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鹤救火》 明代弘治年间,宁王府内一片热闹非凡。一位身姿挺拔、眼神锐利的宁王锋芒毕露,在风尘仆仆中扩充势力,一时权势显赫,令人惊叹不已。孝宗皇帝为安抚宁王,特赐一只仙鹤送入宁王府,宁王大喜,遂派专人精心饲养,日夜照料,深感忧心忡忡。 一日,春光明媚,风和日暖。专门饲养仙鹤的仆人见仙鹤情绪不佳,急切地陪鹤上街游逛。在路过东门时,突然从一家老百姓住宅蹿出一条黄狗,径直朝仙鹤扑去,一口咬住了仙鹤的翅膀。仆人惊慌失措,奋身扑向黄狗,经过一番激烈搏斗,终于救出仙鹤,然而仙鹤的翅膀已被黄狗咬伤,羽中微微透出一片殷红。 宁王府内群情激昂,闲得无聊食客们正谈天论地。仆人见状,心急如焚,赶忙抱起仙鹤跑回府中。此时知府王大人心忧虑,无奈之下派了一位清官唐伯虎前来告状。 唐伯虎接过诉状后,仔细翻阅,发现“鹤系金牌,系出御赐”之语。他大为苦笑,笑道:“真是可笑至极!拿着仙鹤当金牌,厚着脸皮吓唬人,天下竟有此等无知之人!”说完挥笔写判词,“鹤系金牌,犬不识字,禽兽相伤,不关人事。”随即双手递给知府大人,并补充道:“知府大人,对待这等无理之人,只能以此法治之,不可认真处理。” 知府接过判词一看,嘴角露出笑容。他心中涌起一阵良善之气,觉得唐伯虎判词既妙趣横生,又直击人心,以幽默诙谐之笔巧妙地道出案情原委,让宁王府告状之人难以应对。于是便当众驳回宁王府的诉状,终了这桩“鹤犬官司”。 此后,宁王府内静默良善,仙鹤的救助成为了镇定人心、化解纠纷的一个好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