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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岁月,香港人贩子之天堂

时间:2026-09-22访问:2来源:历史铺

香港:我的“街头侦探”之旅 在我漫长的工作岁月里,我深深感激记者这份工作,让我能够穿梭于香港的大街小巷、感受这座城市的独特魅力。在最短的时间内,我几乎用脚丈量着这座城市的长与宽。当信息如潮水般涌来时,有时我会忘记一些细节,比如那天是去干什么,只记得在一个炎热的下午,汗流浃背地匆匆走在铜锣湾的街道上,于某个红灯前低头躲避刺眼的阳光。 直到不经意间抬望眼,忽然看见一座古典的建筑,那便是我熟悉的“保良局”。它家有超过130年历史的慈善机构——香港就是这样一步一风景。在成都雅安发生地震后,我第三天奔赴灾区,与已经在那里的香港公益组织“无国界社工”会合。这一周的时间里,跟着他们做志愿者,深入感受香港公益组织的办事风格,他们的低调务实、公开透明让我钦佩不已。了解他们后,我便知道为什么香港市民热衷于慈善事业,也由此更有“慈善之都”的雅号——香港更是一座有“慈善之根”的城市。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香港也不是。今天的香港治安可谓在全世界的城市中也首屈一指,仿佛在全世界最繁华的角落中独树一帜。即便时光回溯一百年,情况却大相径庭。从19世纪末开始,香港就开始了“拐卖人口”等严重问题。当时东莞县驻港客商卢赓扬、冯普熙、施笙阶等人就是典型的绅商,“绅商”主动担当起社会治安的责任,他们于1878年11月8日联名上书时任港督轩尼诗爵士(Sir

John

P.

Hennessy),要求批准集资悬赏,惩查拐带,以除拐匪而安善良。在清末民初,中国还是士绅阶层举足轻重的社会,政府也响应这一呼声,开展了一系列旨在改善社会治安的行动。 全港绅商闻讯后纷纷响应,召开会议促请政府顺应民情批准设立“保良公局”,专责防止诱拐、保护妇孺。很快,“保良局”便开始慈善工作。1882年8月5日,修订之后的“保良局条例”终获批准,刊于《宪报》,局址起初在上环普仁街。但随着收容人数日增,原址不堪应用,随后迁入现在铜锣湾礼顿道66号地址,前文所说,我一抬头看到的,便是近百年的香港史。 或许由于香港的民间公益组织,从一开始便怀揣明确的目标而成立,没有丝毫杂念,显得尤为务实。有时候甚至显得过分低调,但这种低调恰恰是香港慈善团体的标志。每一笔账目公开透明,每一个涉及账务细节的环节都如实地接受传媒、民间的质疑,并完全透明地公开所有相关信息。有个著名的慈善组织,前几年因为行政费用在所有开支中的比例过高而遭到各方面的质疑,好在每笔钱都可以查到去向,而不是糊涂账。

香港:一个充满故事与挑战的城市 在香港这片繁华的土地上,每一处都蕴含着深厚的历史和独特的文化底蕴。从19世纪末开始,“拐卖人口”等严重问题就如影随形地困扰着香港社会,逼良为娼的事件更是屡见不鲜。当东莞县驻港客商卢赓扬、冯普熙等人上书时任港督轩尼诗爵士要求设立“保良局”,他们主动担当起社会治安责任,这一行为不仅在当时具有重大意义,也为后来的香港慈善事业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成都雅安地震后,“无国界社工”也迅速行动起来,开展了一系列深入调研和志愿活动,他们的低调务实、公开透明赢得了当地居民的高度认可。了解他们后,我便知道为什么香港市民热衷于慈善事业,这座城市更有“慈善之都”的雅号——香港更是一座有“慈善之根”的城市。它不仅有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底蕴,还拥有着浓厚的民间公益氛围和开放包容的文化环境,正吸引着一代又一代香港人投身慈善事业,为社会的进步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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