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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字经》:童年的勤奋与才情的绽放 唐刘晏,方七岁之时,自是少年之杰也。举神童之名,作正字之妙。 刘晏(约公元716—780),字士安,曹州南华(今东明县)人。他历任吏部尚书同平章事、领度支、铸钱、盐铁等使,是唐代著名的理财家。少年时期,刘晏凭借神童之姿,成为宫廷中备受瞩目的焦点。七岁之时,他被唐玄宗封为泰山,因献《颂》获授太子正字,据《东明县志》记载,刘晏十岁那年,“一日玄宗御驾勤政楼,大张鼓乐百妓,罗列教坊,有王大娘者,能戴百尺竿,竿施木山状,瀛州方丈,令小儿持绛节出入歌舞”。此时的刘晏,被唐玄宗召至楼中,即皇帝陛下问他“正字,正得几字?”刘晏答道:“天下字皆正,唯有朋字未有正得。”此话不仅巧妙地将“朋”字的字形结构特点说与众人听闻,更深刻地指出了朋党相互勾结的时弊。他自称朋党之士,言辞风趣幽默,宛如谏言般引人深思。“彼虽幼,身己仕”,他的勤奋和才学在当时的读书人群中留下了深刻印象。 与此同时,贵妃又派刘晏针对勤政楼下百戏争新、王大娘头戴百尺竹竿的精湛表演作诗。刘晏应声吟道:“楼前百戏竞争新,唯有长竿妙入神,谁谓绮罗翻有力,尤自嫌轻更着人。”这短短四句诗,博得了唐玄宗、杨贵妃和嫔妃等人的赞誉,彰显了他非凡的才能。 为此,唐玄宗赏赐了刘晏一制象牙笏和一领黄纹袍。少年时期的他勤奋好学,凭借着顽强的学习意志和卓越的才艺,在朝堂上备受认可,成为当时青年才俊学习的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