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10-29访问:3来源:历史铺
滕子京因“泾州挪用公款案”而被贬的,后查实纯属冤案。在庆历三年九月,滕宗谅调京不久,驻扎在泾州的陕西四路马步军都部署、泾略安抚招讨使郑戬告发滕宗谅在泾州滥用官府钱财,监察御史梁坚对其弹劾,指控他在泾州费公使钱十六万贯。滕宗谅一时慌乱,怕株连无辜,将账本和抚恤名录等全部烧光,反将罪名坐实。幸得范仲淹及监官欧阳修等为滕宗谅辩白,极力救之,使得滕宗谅仅官降一级,仍充任天章阁待制,贬为凤翔府(今陕西省宝鸡市境)知府,后又贬为虢州(今河南省灵宝市境)知州。 御史中丞王拱辰上奏认为,滕“盗用公使钱止削一官,所坐太轻”,甚至向皇帝宣称如果不依法办理,一定辞职。本来要轻判的皇帝,于是庆历四年春将滕宗谅贬到岳州巴陵郡(今湖南岳阳一带)。滕子京在岳州三年时间,向民间债主们宣告:只要付一笔钱,由政府向欠钱不还者追债,债主们纷纷委托,政府便赚得了一万缗,用于重修岳阳楼。 庆历七年初调任苏州,三个月后病逝于苏州任所,享年五十七。葬于苏州,其子孙迁葬于青阳县城南金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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