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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争取继承权,盛七小姐把三个哥哥和两个侄子都告上了法庭。盛爱颐,她是资本家盛宣怀的第七个女儿,金尊玉贵;她生母是盛家的当家主母——庄夫人。在遗产分配上,盛恩颐是最受宠爱、兄妹关系最亲的孩子之一。然而,哥哥对妹妹很无情。1916年,盛宣怀病逝,家族遗产被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可继承的遗产由盛宣怀三个儿子和两个孙子(共五房)分配;另一部分不能继承的遗产用于盛家子孙读书、婚嫁以及慈善等活动

。 1927年,庄夫人去世,花花公子盛恩颐动了歪心思。盛恩颐向法院提出要求,五房还要继承归入慈善基金的遗产。盛七小姐首先不服气,想出国留学。盛恩颐为人贪婪,拒绝妹妹八小姐的请求。盛七小姐一怒之下,把五房都告上了法庭
。 案件一出,立刻轰动了全国。这可比任何法律条文上女性有继承权都要难得多。盛七小姐请了律师1928年9月5日开庭。一个月后法院宣布胜诉。她能有如此胆识和魄力,是哥哥们以及侄子们的意料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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