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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堕民,绝非普通公民,而是特殊群体。

时间:2026-11-01访问:3来源:历史铺

    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一类特殊的人,他们不能上学和种地,更不允许和平民通婚,这就是被称为“堕民”的人群。你听说过吗?

 

    堕民的起源

 

    “堕民”——绍兴人称做“惰贫”,在上虞、余姚、定海等县志中,也有称为“大贫”、“坠民”、“丐户”、“郎户”、“勾户”的说法,堕民在古代比较有名,很多文人在创作时都有提到这个特殊的人群,鲁迅就曾写过一篇杂文叫做《我谈“堕民”》。

 

    堕民分布的地方之一就是在鲁迅的家乡,鲁迅说他小的时候经常能够见到堕民,因此堕民给鲁迅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写的杂文《我谈“堕民”》一书中,谈到了堕民的起源和风俗文化。

 

    众所周知古代良民按照其从事的职业被划分为四种,即“士农工商”,但是堕民是存在于这四种人群之外的特殊人群。

 

    堕民属于贱籍,是法律意义上的贱民,他们不等于平民。在众多卑贱轻蔑的名字中,“堕民”不过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称谓。

 

    关于堕民的起源,学术界争议很多而且目前为止都没有一种统一的观点。在有关的诸多观点中,“罪俘说”的认可度比较高,赞成的人也比较多,主要有“宋焦光赞部曲说”、“蒙古后裔说”、“赵宋后裔和忠臣说”。

 

    在有关“罪俘说”的堕民起源中,较具代表性的又来自明代徐渭的《会稽县志诸论·风俗论》中所提到的“宋焦光赞部曲说”。

 

    徐渭提到堕民即所谓的丐户,起源于宋朝时期,他们是焦光赞的手下,后因叛敌,被宋朝流放。相关的历史记载还有明代屠本峻,其在《堕民猥编》记载了类似的起源,称堕民原本是宋朝的罪俘。无论哪种说法,都强调了堕民的卑贱身份,赞同他们是来自罪犯流放的观点。

 

    顾炎武曾提到:“浙江绍兴府有一种人谓之惰民,世为贱业,不敢与齐民齿,其先是宋将焦光璜部曲,以叛宋投金被斥。”

 

    这也是堕民起源的另一观点——“罪臣说”。祖辈曾是官宦之家、朝廷忠臣,后因各种原因犯罪导致被贬,贬为堕民。“墮民也叫隋贫,其始都是宦家,以无辜罪杀平民,而夺他们妻。平民怨,告官,官遂贬他们为贱民。”

 

    曾有人提出堕民为“反抗洪武和永乐的忠臣义士”,鲁迅就是赞同这一观点的人之一,他在《我谈“墮民”》中,否认了关于堕民起源的“宋焦光赞部曲说”。

 

    他认为堕民在生活习惯和民俗习俗上和教坊比较类似,所以猜测他们可能是曾经不赞同洪武的忠贞人士。据记载明代忠心义士被降为堕民的典型事件有“胡维庸案”和“方孝孺案”两大经典事件。

 

    堕民的生活

 

    堕民经常被歧视和边缘化,他们的穿着也常常受到限制和影响。一般来说,堕民的穿着非常朴素,没有太多的装饰或者华丽的细节。他们的衣服通常由简单的布料制成,颜色也比较暗淡,很少有亮丽的色彩。不像我们现在服饰选择有很多。

 

    在一些地区,堕民甚至被禁止穿着与“良民”相同的服饰,因此他们需要穿着特别的服装以示区别。在一些情况下,这些特别的服装可能会标志着他们的社会地位或职业,或者是根据地区或部落的传统来定制的。

 

    食料除糙米外,蕃薯、玉蜀黍,亦为主要食粮。在他们自成一统的住区内,全是歪斜破损不堪的竹篱茅舍,干净的屋子难得见到,走过“三棣街”会有一股陈旧的气味袭来,屋旁多是茅厕,因为粪便也是他们靠着生活的一种资源。三棣街以外的“堕民”大部是住在庙堂中。

 

    看到他们这种艰苦的生活,卑微的地位,真的很庆幸我们生活在一个平等的时代。

 

    “堕民”中耕农鲜如凤毛麟角,除了作为汉人的佃农外,主要从事的职业通常是一些社会地位比较低、收入比较少的工作。

 

    一些堕民可能是贫穷的农民、渔民或手工艺人,他们的工作往往需要耐劳和技能,但是报酬却很少。另一些堕民则可能从事一些被视为“卑贱”的职业,例如清洁工、夜壶工等。这些工作通常需要在不受重视的环境中工作。

 

    堕民也可能会从事一些与其宗教信仰相关的职业,例如哈巴、僧人等。这些工作可以获得一些社会地位和尊重,但是收入通常也很少。总之,由于历史上的原因,堕民的职业往往受到限制,他们经常被迫从事低地位、低收入的工作。

 

    发着粪土霉气的三棣街,是“堕民”商业活动的大本营。商业活动古老而曲折,在那里可以看到男女老少,都在辛勤工作。在那些从各乡各地觅取来的烂货中“披沙拣金”。

 

    商店中比较多的是“破布业”。搜来的破布由家中的妻小们一一“分门别类”:整块的、稍破的、破烂不堪的,再经过“蒸”、“洗”、“漂”、“晾”四大步骤处理后。

 

    再打成一捆,分大件、小件,按质量的优劣,用秤称其重量,以作批售。这些是制造鞋底、鞋面、衬布、打布草鞋、拖地板的布帚、制造地毯的材料,销行于闽赣各地。

 

    次为旧棉花业,他们把棉絮弹成棉被,卖给人家御寒,或将旧棉花漂白,掺和进新棉花中去,捆扎成大包,运往沪杭一带。

 

    此外还有从事收集鹅毛、鸭毛的,运往沪杭卖与工厂,作为制造毛毯和代替棉花的原料,并将粗糙的羽毛编制鸡毛掸子、羽扇之类贩卖。

 

    不像现在,这些工作在当时被认为是地位低下的,这些堕民只能从事这些相关的工作才得以谋生。

 

    四为头发业,把收集来的乱发按照长短分类,并简单处理,长发编成女用假发与戏班中常用的假发与胡子,并且用短发制造“发袜”,供船夫在雨天穿用。

 

    再次是轿行,他们备有轿子,花轿、仪仗、丧事仪仗、棺材罩、像亭、柱亭,所有佚役全由轿行负责招请。

 

    糖房也是他们产业活动之一,所制饴糖,平民叫做“堕民糖”,冬令产量尤多,糖类不一,有麦芽糖、芝麻糖、糖饼、春官糖、玫瑰糖……,除贩卖外,也可以用来换取人家的废物,如破布、头发、破棉絮等物。

 

    在中国的一些地区,堕民也有参与演戏的传统和习惯。他们可能从事一些特定类型的戏剧表演,例如梨园戏、秧歌戏、大鼓戏等。在这些表演中,堕民通常扮演一些低贱、下层的角色,如小丑、跑腿、丫环、奴才等。

 

    他们的服饰、道具和表演方式都会有所不同,以区别于主流演员的表演。堕民的表演可能被认为是不受欢迎的或者低劣的,但是在一些地区,他们的表演也受到了欣赏和尊重。

 

    例如,一些地方会组织特定的演出活动,邀请当地的堕民团队表演。这些表演通常会吸引一些观众和旁听者,为堕民带来一定的收入和社会地位。然而,堕民在演戏中的角色往往是刻板的和有限的,他们在现实生活中的社会地位和人权也受到了限制和剥夺。

 

    尽管演戏可以为他们带来一些收入和尊重,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堕民面临的社会问题和不平等待遇。

 

    堕民的文化

 

    每一家“堕民”,他们有自己的汉人“主顾”。主顾通常指的是堕民的主人或雇主,而堕民则是主顾的仆人或助手。当时的社会阶层分明,世袭的身份制度使得堕民这一社会群体处于社会底层。

 

    在历史上,堕民的生活非常困难,他们经常被歧视和排斥。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些富有的人或者地主会主动招募堕民来为他们工作或者作为仆人。

 

    这些主顾通常会为堕民提供一些生活必需品和庇护,而堕民则需要为主顾工作或者效忠于主顾。因此,堕民和主顾之间的关系类似于雇佣关系,但是更加复杂和依赖。

 

    例如,清代小说《红楼梦》中的晴雯就是一个堕民,她被贾母收为仆人,并与其他家仆之间发生了各种情感纠葛。

 

    在另一部清代小说《老残游记》中,主人公周仁因为出身堕民,受到了各种歧视和排斥,但最终他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智慧,成功脱颖而出,并与主顾建立了良好的关系。

 

    女性堕民大都操着喜娘这种职业,“主顾”家中遇有喜丧事必由“主顾老嫚”全家负责帮忙外,亦得雇请他人协助,这些由“主顾老鳗”另雇的老嫚称做“野脚老嫚”。有钱的“堕民”,会迁徙居住之地,想要拜托卑贱身份冒充平民,此种“堕民”被称为“脱壳堕民”。

 

    数百年来,堕民一直生活在痛苦和贫困之中,遭受阶级歧视,失去了自尊和独立的人格。他们渴望摆脱贱民身份,向往自由人的生活,并寻求投靠“主顾”的门第。

 

    堕民是一种区域性的“贱民”,根据《大明律》和《大清律例》的规定,堕民与良民不得通婚,以保证贱民身份代代相传,血统关系清晰明确。由于身份不允许,堕民不能同外人结亲,而极度贫困的堕民或是孤寡终身或是近亲通婚,这种现象极为普遍。

 

    堕民的社会地位和生活条件长期以来都非常困难,他们的人格和自由受到了剥夺,正常的权利受到限制。

 

    平民若违背法律规定与堕民结亲,自己将因此由良入贱,子孙也沦为堕民。有些堕民离开堕民聚居区,隐瞒堕民身份成为“脱壳堕民”,希望能够与平民联姻,但也非常困难。

 

    生于堕民戏剧世家的“活八戒”七龄童章宗信,其妻子周传康也是堕民出身。章宗信与周传康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周传康十六岁时,美丽端庄,楚楚动人。比周传康大一岁的章宗信也是英俊潇洒,一表人才。双方由父母做主,喜结连理。“南猴王”六龄童章宗义也娶了三埭街的堕民姑娘严茶姑。

 

    严茶姑从小聪明伶俐,活泼可爱,讨人喜欢。堕民喜欢“亲上加亲”,章家与严家还有亲戚关系。

 

    虽说穷困的平民也有娶亲困难,但贫民是由于贫困,而堕民除了贫困之外,还有世俗的偏见和歧视。堕民近亲结婚的现象也特别严重,堕民孩子早夭或天生残废者也比比皆是。

 

    现代,随着教育程度的加深,人人平等观点的普及,这种婚制禁忌已经被打破了。堕民也可以自由选择结亲对象,这种畸形的婚姻形式也彻底淹没在了历史的长河中。

 

    堕民与戏曲

 

    戏曲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起源可追溯至远古时代的部落舞蹈和祭祀活动。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戏曲经历了多次变革和发展,最终成为了一种独特的艺术形式。

 

    戏曲在中国社会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意义。一方面,它是人们娱乐休闲的一种形式,能够给人们带来欢乐和愉悦,是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另一方面,戏曲也是一种文化表达和传承的方式,通过戏曲表演,人们可以了解到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地区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增强对传统文化的认识和理解。

 

    在中国社会中,戏曲曾经有过非常高的地位。在古代,戏曲是宫廷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皇帝和贵族们经常举办戏曲演出来庆祝节日或庆典。

 

    在民间,戏曲也是一种非常受欢迎的艺术形式,常常作为重要的文化活动出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在农历新年等传统节日中,戏曲演出更是成为了人们欢庆的重要方式之一。

 

    自有文献记载的北魏乐籍制度开始以来,祭祀仪式中“乐”的任务往往就是由在籍乐人来完成的。堕民在当地的祭祀、岁时民俗活动中,往往承担音乐事务。

 

    绍兴有一个特殊的街道叫三棣街,也被称为“堕民巷”,那里的居民男性被称为“乐户”,女性被称为“喜婆”,是以演唱和吹奏为生的堕民。

 

    在堕民戏曲中,通常使用方言和口语演唱,配合激烈的舞蹈和表演方式,以及独特的音乐伴奏,使得堕民在戏曲文化中拥有了自己独特的地位和影响力。

 

    浙江绍兴是中国著名的戏曲之乡之一,拥有着丰富的戏曲文化和历史遗产。绍兴戏曲主要包括越调、昆曲、黄梅戏等,其中以越调最为著名,被誉为“中国音乐之母”。而堕民,对绍兴地方戏曲的传承和发展的作用不容忽视。

 

    小结

 

    鲁迅生前十分关心“堕民”。曾在上海《申报·自由谈》上写过《我谈“堕民”》,后来收集在《准风月谈》这本小册子上,全文虽只有千余字,却流露了鲁迅对“堕民”十分深厚的感情。

 

    现在“堕民”已经彻底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了,他们获得了与正常人一样读书、工作的权利,除了一直生活在绍兴的老人之外,基本没人听过“堕民”这个称呼了。

 

    希望更多的人能够了解到这段历史,并以此为戒,增强我们的人生价值观念,也希望我们的社会更加注重平等公正的对待每一个人,加强文化教育、思想教育,从根本上杜绝这种现象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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