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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员跪地求皇恩,为何仍要谢主隆恩?痛快辱骂者怕遭贬谪

时间:2026-11-01访问:5来源:历史铺

    在古代,如果皇帝要赐死一个人,那么这个人往往是要谢恩的,说到这里,可能就有人疑惑了,皇帝都要你死了,怎么还要谢恩?

 

    其实这是真实历史,并非戏言。皇帝如果要赐死一个人,一般情况下,被赐死的人都会谢恩。像唐朝的刘祎之,被武则天下令“赐死于家”,而刘祎之不只是谢恩,还亲自写了谢恩表。而被赐死之人,为什么会谢恩呢,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不谢恩,万一惹恼了皇帝,本来只是杀你一人,结果变成了杀你全家,或者是诛九族呢,毕竟在古代可是讲究“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你不老老实实接受并且谢恩的话,忤逆了皇帝,真会有着更严重的后果。

 

    二是说出来其实挺奇怪,有些自相矛盾的,那便是赐死属于一种优待。赐死虽然属于死刑的一种,但是在古代,赐死属于是特殊待遇,一般只有贵族、大臣、妃子等特权阶级才能享受,普通人还真享受不到!这个特殊待遇有什么好的呢?以清朝顾命八大臣为例子,咸丰帝临死之前,因为儿子同治帝太过年幼,所以留下了顾命八大臣辅佐他,但是顾命八大臣并没有享受了几天风光日子,在慈禧太后与恭亲王奕訢联手发动的辛酉政变中被击败,其成员是罢官的罢官,流放的流放,两个铁帽子王载垣和端华被赐死,死后降爵,宗室大臣肃顺则是被处斩。

 

    载垣、端华、肃顺这三个人同样是处死,但是死法却大有所不同。像载垣和端华这两个人,毕竟是铁帽子王,所以是“令其自尽”也就是赐死,这二人可以自行了结,在单独屋子里选择悬梁自尽和服毒自尽两个方式,不只是保留了体面,还留了个全尸。而肃顺被押往菜市场处决,一路上被不少人用碎石子之类的招待,到了刑场,更是被打断双腿,然后再斩杀;肃顺身为咸丰帝宠臣,位居协办大学士,死前可谓是一丝体面都没有留下,更是没有留下一个全尸。如果真的在死前去骂皇帝一顿,可能自己痛快了,但惹怒了皇帝搞不好会把原本的赐死变成腰斩、凌迟等刑罚,再严重点直接诛九族就得不偿失了。所以,古代当王公大臣、皇亲国戚被赐死时,大多说谢主隆恩都是真的谢。谢皇帝只杀他一人,不杀其妻儿子孙等。

 

    通过这个对比,可以看出赐死虽然是死刑的一种,但对比其他处死方式,的确属于是优待了,特权阶级在非死不可的情况下,被赐死的话可以不必遭受身体的摧残和精神的侮辱。所以综合之下,哪怕被赐死的人肯定心里不痛快,肯定不愿意去死,但是能受到如此优待,并且为了不牵连到自己身边人,肯定是要谢恩的;而且古代社会属于是君主专制,皇帝是言出法随生杀予夺,是上天之子,强调的是“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在那种观念下,被赐死的人,的确不只是要老老实实接受,还要谢恩。武则天时期,唐书记载,武则天令刘祎之“赐死于家”,刘祎之临死前提笔写了一份几页长的谢表来感谢武则天,写完后就自尽了。刘祎之在谢表中感谢的同时还在谢表中表明了自己的清白。

 

    并且,赐死其实算得上是比较体面的刑罚了。赐死自产生于商代以来,地点一般是在家中或狱中,并且不会公开行刑。要比处死好得多,我们先来聊聊两者区别,所谓的“处死”,顾名思义,也就是触犯了古代律法之后,经过司法部门审判定罪最后判处的死刑,在古代大部分朝代中,死刑的执行是要经过皇帝亲自批复的。哪怕是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为恶劣的案子,在经过刑部、大理寺等司法会审之后,最终也要皇帝同意才能执行死刑,当皇帝审核通过了,这个就不能叫“赐死”,而是简单地被执行了死刑。

 

    而赐死,从结果来看虽然都是死了,但古代平民老百姓却是“享受”不到这样的待遇。古代封建等级制度森严,像一些皇室成员、后宫嫔妃、皇亲国戚等等这类人,即便是三法司也不敢轻易定罪,这个时候就要交给皇帝去定夺,一来表示对皇帝的尊敬,二来显示尊卑关系。

 

    这些涉及到与皇帝有关系的人所犯案大多都涉及到更多的宗亲官员等,皇帝如果在知道了之后不想过度追究,一般会选择只赐死主谋,保全其他参与人员和其九族外还对他们进行了敲打,其实可以认为成非正常的司法审判程序。

 

    如此比较而来,给你一个私下体面的自尽要比公开行刑的腰斩、车裂、凌迟等极刑要好的多。在以前的封建体制下,皇帝有着绝对的权力,正所谓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既然死是必然的何不选择相对好一些的呢。再说说那些被冤枉赐死的忠臣们。这些忠臣会觉得为了维持大局的稳定,死了自己一个可以不让皇帝为难,也算是自己为国效力、死得其所。死前在谢表中写明自己的清白,皇帝过后知道自己错杀了,心存愧疚,可能还会对其追封荣誉,并对其后代进行关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