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11-02访问:2来源:历史铺
马褂,作为女真族出外骑马的特殊服饰,始于明初,原本为女子披在行袍外面的外褂。由于其身、袖较短且冬季可制成皮或棉品,因而得名马褂。 进入清初,马褂逐渐与旗袍相结合,成为爱新觉罗家庭和八旗军旅的特色服装。雍正帝之后,马褂在民间广泛流行开来。它既以文雅大方的形式展现身份地位,又因多样式样和布料的高贵性赋予了其礼服的特性。 清代马褂的颜色区分穿用者的身份、地位。按定制规定,皇帝及御前大臣、领侍卫内大臣、内大臣以及侍卫什长等所担任扈从大臣,一律穿着明黄色;亲王、郡王及文武品官则穿制定的石青色;八旗官兵则依据旗色服用。 黄马褂是清代的一种特殊马褂,它作为皇帝颁赐给臣下的一种赏赐形式,深受人们喜爱。按清制,文武官员在御前大臣、领侍卫内大臣和内大臣任职期间可穿明黄色;在行围射猎时获得最多者或比赛中成绩优异者,则需穿黄马褂;同时,赏赐黄马褂用以奖励战争中有功绩的臣下,也被称为“武功褂子”。被赏识之人无论何时均可穿着该马褂,且政绩载入史册,成为极大的荣耀。 “任职褂子”、“行围褂子”是用黑色纽扣和黄色纽扣缝制的;而“武功褂子”则用黄色纽扣,用以象征功勋与荣耀。赏赐又有“赏给”与“赏穿”之分。赏给的通常是皇帝赐的一件黄马褂,穿破为止,不可自行另制;赏穿的则是表示受赐者可终身使用,可以穿旧后或穿破后可另行缝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