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批秀外庸中、华而不实、欺世盗名的周公瑾
时间:2024-07-31访问:12来源:历史铺
引子:前段时间,网上对于蜀国的几位英雄人物(说他们是英雄人物,是因为一部演义对公众的深远影响,先不管他们是否够得上英雄这个称号,一切唯历史论的朋友先别骂俺)。由此而引发的一阵“肃演义之毒”的大“整风”运动,搞得是轰轰烈烈。当然论史是不能带有演义情结的,这点俺非常清楚。但是为啥同样的史料,同样的历史文献,在不同的人眼中,结论会是不一样的呢?其实原因很简单,就在于各人看问题的角度和侧重点不同,正所谓“失之毫厘,谬之千里”。大家有不同意见大可以提出来嘛,只要说得通、说得在理,干啥不让人说话呢?然而有的人却大不愿意,动辄自鸣得意地来个“先发制人”,好象一脚踢中了其他论史人的“命根子”。而且最过滑稽的莫过于“客观公正”好象只有自己的专利,而拥有着类似于演义里“尊刘”或是“拥葛”思想的人就永远是可笑和不够客观公正的。“尊刘”、“拥葛”思想究竟是否值得今人崇尚,这个可以另开题目讨论,但这种观点本身就没问题?当然没问题了!演义是小说嘛,又不是正史!而且演义为了尊刘而歪曲了不少历史。那么拥有和演义相同思想的人永远就和这个“客观公正”扯不上关系了。这叫啥?这就叫偏见!甚至这种偏见其实与拥有演义相同思想的人本质上并没有什么根本的不同。而唯一的不同就是抱有的那种所谓“高尚情操”,要肃演义之毒!打个比方,某领导在参观一艺术展览时,突然发现墙上挂着许多人体艺术画。立刻质问其主办者,为何在这种地方高挂这种“有伤风化”的裸体画出来。当主办者告诉其这是艺术时,他还振振有词地道:“这就是公然传播黄色毒素!”其实原因很简单,因为那些人看来,裸体永远只是一种黄色温床,永远只是一种激发人性欲的简单低级下流的催情剂!而殊不知,在艺术家的眼中,人体却是包含着天地日月精华的一件完美艺术品。当然要求这两种眼光看法能统一起来以现在看来是还为时尚早,因为要求那些浑身上下没有半分“雅骨”的人,要在短时间内拥有和艺术家相同的眼光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正文:在批周瑜之前,先要为周瑜正正名,洗掉点自古以来人们对其的偏见。这里的偏见,倒不是指由看演义而养成的周瑜是个心胸狭窄之人这种旧规念,而恰恰是对于没有看清楚演义真意的人,所产生的这种理解的误区的纠正。周瑜,字公瑾。庐江郡舒县人。一部《三国演义》把他刻画成了一个心胸狭窄的人,而正史上的周瑜为人却是谦逊有礼的。而在历史唯一与周瑜有过不睦的东吴老臣程普,都不得不为其折服,说道“与周公瑾交,若饮醇醪,不觉自醉。”(见《周瑜传》注引《江表传》)。在演义中,其作者花费了大量的笔墨描述了孔明周瑜斗智,周瑜屡获不胜,最终饮恨而终的结局历历在目,不免让人产生一种概念,一种显而易见的误解,就是周瑜是个心胸狭窄,不能容物之人,甚至在演义本身中也有相当数量的这方面词语。但事实真是如此吗?演义第四十四回这样讲到:“孔明早已料着吴侯之心,其计画又高我一头。……此人助刘备,久必为江东之患,不如杀之。鲁肃道:‘诸葛瑾乃其亲兄,可令招此人同事东吴,岂不妙哉?’瑜善其言。”其实问题已经相当清楚了。周瑜并非嫉妒孔明之才高于自己,否则决不会答应鲁肃请孔明一同至吴共辅孙权的建议。因为善妒者绝不会头脑简单到愿意令一个才华远胜于已的人与自己共辅一主,这样做于已今后有何好处?而演义却说周瑜听从了鲁肃的建议,这不是从侧面说明了周瑜气度的恢弘吗?如果硬要说周瑜在嫉妒孔明之才高于自己,倒不如说周瑜在嫉恨孔明如此之才却不能为东吴所用。从政治角度上讲,对于才不能为我用的人而设计铲锄之,显然是不能用一个嫉妒就可以说简简单单就概括的了的。而事实却正与之相反,只看过演义的人错把演义里的气量短小的周瑜当成了历史中雅量高致的周公瑾,而看过正史的人也被演义冲混了头脑,对罗贯中这样构思巧妙的伏笔却视而不见。由此看来,这两方面的人都应该好好反省一下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