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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清初,成都人曾经被杀光灭种

时间:2024-07-31访问:3来源:历史铺

张献忠(1606~1646年),字秉吾。延安人。崇祯三年(1630年)于米脂起事,自号八大王,人称“黄虎”。其起事后,克凤阳、焚皇陵、破开县、陷襄阳,胜战连连。崇祯十六年克武昌,称大西王,次年,建大西于成都,即帝位,年号大顺。1646年,清兵南下,战殁于西充凤凰山。张献忠是延安卫柳树涧人,与李自成同一年生。他长了一张黄脸,身材很高,下颔像老虎,因此人送绰号为“黄虎”。在延绥镇为军吏的时候,犯法当斩,主将陈洪范对他的状貌感到惊奇,于是向总兵官王威请求释放张献忠。张献忠与李自成同为府谷人王嘉胤的部下。张献忠曾与王嘉胤为奔走之友。崇祯三年,王嘉胤抢劫富家的粮食被有司缉捕,遂揭竿而反,张献忠纠集以米脂十八寨依从王嘉胤,他自称为八大王。王嘉胤死后,张献忠率领部下两千人投降了明朝的洪承畴,洪承畴将张献忠的属下编为部曲,李自成投奔了高迎祥。高迎祥、李自成转攻山西、河南等地,并派人暗中与张献忠联络,加上洪承畴对张献忠管束得过于严刻,于是张献忠复叛洪承畴与高迎祥的军队呼应。但是张献忠与其他起义军领袖不同的是他生性残忍好杀,所过之处奸淫杀戮,情形十分惨烈。张献忠的部队不论到了什么地方都不停地淫人妻女,他也靠这种手段笼络手下的士兵。他们往往将丈夫与妻子面对面缚在一起,让丈夫亲眼看着妻子被人奸淫,只要作丈夫的稍微流露不满的神情就会惨遭杀戮。或者强迫父淫女、子淫母,等他们互淫完毕再一起斩首。有时张献忠命人将被掳的孕妇衣服剥去,他与部下一边饮酒一边猜测打赌孕妇的腹中怀的到底是男还是女,然后剖开孕妇的肚子查验。他还用大锅先将人油煮沸,然后将小孩子扔进去,直到小孩子被活活煮熟了便充作下酒的食物。张献忠用刀子戳锅中小儿的肉,吃饱了之后剩下的赏给兵士下酒。或者用矛刺入小孩子的身体高挑到空中,小孩子在矛尖上痛嚎而死。张献忠还列木为台,命男女共登台上,然后在四面纵火焚烧,一时间惨叫声震地,张献忠与属下看着狂笑不已。他为了喂养战马,在杀人剖腹后挖去脏腑,然后用人血浸过的米豆喂马,使马长得十分肥壮。假如在攻城的时候遇到激烈的抵抗,张献忠就让所掳掠的妇女赤身裸体向城上辱骂。在战后凡是有姿色的妇女都被轮奸得奄奄一息,然后割下首级,将尸首倒埋进土中,女人的下体朝上。据他们认为可以压制炮火。除了在一种情况下妇女可以免死,那就是张献忠的士兵一进入百姓家,家里的妇女装出十分情愿的样子主动与士兵相淫。因此张献忠的士兵经过的地方,妇女不得不首先迎出来自己脱了衣服供他们侮弄,这样才有机会救一家人的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