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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四体指的是什么?

时间:2024-09-03访问:12来源:历史铺

中国书法习惯上分为“真”“草”“隶”“篆”四体。真书,也叫正书,不仅指楷书,还指魏碑。草书则指以张旭、怀素等为代表的狂草,也指大草;还指比狂草规范一些的草书,称小草,以唐代孙过庭的《书谱》为之代表。另外,还有一种隶书的急写,称为章草。介于草正之间的则是行书。隶书产生于秦末汉初,开始主要用于抄写公文,以求简便,后来也用于书写碑刻与摩崖石刻。篆书则是甲骨、钟鼎、石鼓及小篆的总称。

楷书
楷书也叫正楷、真书、正书。由隶书逐渐演变而来,更趋简化,横平竖直。《辞海》解释说它“形体方正,笔画平直,可作楷模”。这种汉字字体,就是现在通行的汉字手写正体字。行书是在隶书的基础上发展起源的,介于楷书、草书之间的一种字体,是为了弥补楷书的书写速度太慢和草书的难于辨认而产生的。“行”是“行走”的意思,因此它不像草书那样潦草,也不像楷书那样端正。实质上它是楷书的草化或草书的楷化。楷法多于草法的叫“行楷”,草法多于楷法的叫“行草”。

隶书
隶书,亦称汉隶,是汉字中常见的一种庄重的字体,书写效果略微宽扁,横画长而直画短,呈长方形状,讲究“蚕头雁尾”、“一波三折”。隶书起源于秦朝,由程邈整理而成,在东汉时期达到顶峰,对后世书法有不可小觑的影响,书法界有“汉隶唐楷”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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