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地方政府的组织,曾有“五服”、“五等”的说法。所谓“五服”,就是依据诸侯封地的远近,分封为甸,侯,宾,要,荒五服。服就是服事天子之邦国。《荀子·正论篇》云:封内甸服,封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狄荒服。《国语·周语》也有同样的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