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使是唐代中期以后,财务行政渐趋繁杂,乃特简大臣分判度支、户部、及充任盐铁转运使,分别管理财政收支、租赋与盐铁专卖事务。后唐明宗亍天成元年(公元926年)委任宰相一人专判度支、户部与盐铁转运使事务。长兴元年(公元930年),三使并为一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