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取士,无考试之法,朝廷令郡国守相荐举贤才,因以“举人”称所举之人。唐、宋时有进士科,凡应科目经有司贡举者,通谓之举人。至明、清则为乡试考中者的专称,成为一种出身资格。又俗称“孝廉”。参阅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