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黔首自实田”是对地主阶级有利的法令,实际上在全国范围内从法律上承认了封建土地私有制。例如,《田律》规定,县以下地方官吏要掌握农情,在下雨之后或遇到旱涝等自然灾害,要向上司报告受益或受灾的田地亩数。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另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