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年轻时担任过一项临时性的差遣:纠察在京刑狱。嘉祐七年(1062)冬,开封府发生了一起刑案:有个少年人得到一只名贵的斗鹑,他的朋友想借来玩玩,少年不同意,朋友自恃与少年交情不错,自小一块玩泥巴,便趁着少年不注意,将斗鹑抱走。少年发觉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