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扬州韩绰判官》这首诗,是杜牧写给同僚韩绰的。该诗创作时间,大概是在835年或836年的一个秋天,当时杜牧任淮南节度使掌书记,和韩绰是同事。该诗意境十分优美,能感觉到作者对扬
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