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元朝统治者实行“四等人制”,“色目人”兼容了各种文化基因,被元政府任用为社会的管理阶层,如负责征收税赋、管理城市之类。朱元璋执政时,要求色目人必须与其他民族通婚。在法律文书上规定:“色目人氏,既居中国,许与中国人家结婚姻,不许与本类自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