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正式启动;2020年开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双双突破1万家,累计直接结算人次突破300万。
门诊费用跨省结算可以通过国家医保局公众号查询所属参保地是否需要备案,也可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具体要求。
自2021年2月1日起,开展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运行工作,新增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省份名单见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