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市人社局印发了《宜昌市“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实施方案》。群众通过“一个窗口”或“一个平台”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即可一次联办、一网通办。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未缴纳2019社保年度养老保险费的,可在2020社保年度内补缴。
从2020年7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只能按规定正常缴纳缴费年度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允许补缴过去已经中断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