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66年是一个平年,是农历丙午年,是马年。年号:明永历二十年,清康熙五年。它的第一天在星期五开始。历史纪事定京城营官遣返游民规:康熙五年(1666)清政府规定北京城的营官和有关的地方衙署官员,应将无业游民和来历不明人及时遣回原籍,以便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