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82年 农历壬戌 东汉光和五年182年历史纪事182年灵帝诏举害民官吏光和五年(182)正月,灵帝下诏,令公卿举奏刺史、郡守贪残害民者。太尉许馘、司空张济谀附宦官,收受贿赂。凡宦官子弟、宾客为官贪残者,皆置之不问,却举奏边远小郡为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