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唐律•户婚》对离婚规定1.协议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异谓和离:“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2.促裁离婚。夫方提出的强制离婚谓“出妻”,但有“三不去”:曾为舅姑服丧三年者、娶时贫贱后富贵者_五代十国_历史网 - 历史朝代顺序表_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