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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政司是明朝开始设置的官署名称。明代始设“通政使司”,简称“通政司”,其长官为“通政使”。清代沿置,掌内外章奏和臣民密封申诉之件。通政司主要负责处理国家公文、奏事文书以及内部事务,并且与朝廷的各个部门沟通协调。 清朝沿袭明朝制度,设满、汉各一人;副使,满、汉各一人,官阶与明朝同。不过,这一衙门在明、清两代并无实权,如“雍正朝,世宗命诸臣有紧密事改用摺奏,专设奏事人员,以通喉舌。自是无不立达御前,通政司惟掌文书而已”。《清稗类钞·爵秩类·奏事人员》)。 通政司一直被视为“清淡衙门”,但清代通政使在处理朝廷大事和重要事件时,也积极参与讨论,并且对朝廷的决策过程起到了关键作用。不过,明代的通政使并没有实权,而是在明清两代都没有实际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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