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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春秋时期的晋国,有一个叫李离的典狱官。他为人正直,秉公办事,执法量刑都以律法为准绳,既不冤枉一个好人,也绝不放过一个坏人。 有一次,他在查阅过去自己所批准的案件中,发现了一起错判死刑的冤案,不由心中深感内疚。李离知道自己所犯的也是死罪,便立下了死志,决心誓死不二,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于是,他让手下人把自己绑起来,押到晋文公那儿去,向晋文公说明了情况,请晋文公判自己死刑。晋文公了解情况后,命卫士给李离松绑,并为他开脱说:“官职有高低之分,量刑也应当有轻重之别。这件案子主要错在下面,你不应该负主要责任。” 李离听了,不同意晋文公的看法,认为下面虽然有错,但自己是掌握刑罚的最高官员,死刑是由自己批准执行的,因此自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仍坚持请晋文公将自己处死,以正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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