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7-03访问:0来源:历史铺
苏辙(1039年3月18日-1112年10月25日),字子由,一字同叔,晚号颍滨遗老。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北宋文学家、宰相,“唐宋八大家”之一。嘉祐二年(1057年)考中进士,初授试秘书省校书郎兼商州军事推官。宋神宗时,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留守推官,后又任张方平、文彦博等地方官员。元祐党人屡遭迫害,曾筑室于许州闭门不出,与早年主张回河的吴安持、郑佑等形成鲜明对比。晚年退居颍川后,对农民生活了解颇多,笔下作品如《游西湖》意境悠远,抒写个人感受之作也较早,《秋稼》等反映现实生活的诗作更为深刻。 苏辙一生以直言著称,在政治上坚决反对王安石变法中的青苗法,认为此法“以钱贷民,使出息二分,本以救民”。然其出纳之际,吏缘为奸,虽有法律禁止但私用及逾限时有发生,故恐鞭棰必用。宋哲宗初年“元祐更化”,苏辙在京师多论议时,司马光等变熙宁法废雇役法恢复差役法,其主张具有针对性且与兄苏轼基本相同。《宋史》称其“论事精确,修辞简严,未必劣于其兄”。 《宋史》评价其政治主张与其兄苏轼相似。水利在回河之争中,苏辙坚持北流而非文彦博等主张,反对文彦博回河东流议复起。其多次上疏,但以中官高太后为主的中枢始终倾向东流,直到元祐七年(1092年)十月河水已大部东流。绍圣元年“尽闭北流,全河之水东还故道”,黄河于内黄决口后东流断绝,主流趋向北流,至乾宁军一带入海。其积极主张回河的吴安持、郑佑等被加罪而终结第三次回河争论,诗歌《墨竹赋》更是赞美画家文同的墨竹情态细致逼真,富有诗意。

上一篇:“1938年5月17日:曹锟逝世
下一篇:餐具与古代饮食文化的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