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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经济史之十六国北朝经济的曲折发展

时间:2024-07-05访问:12来源:历史铺

十六国北朝经济的曲折发展
  (一)十六国时期的北方经济
  1。十六国时期政局的演变
  西晋建兴四年(公元316年),刘渊部将刘曜围攻长安,晋愍帝出降,西晋亡。西晋亡后,司马睿在江南重建晋朝,都建康,史称东晋。在北方,从刘渊建国到北魏统一北方(公元304- 439年)的130多年中,各族上层分子乘机纷纷立国,历史上称为十六国时期。十六国是由北魏崔鸿所撰《十六国春秋》得名。它所记的十六国包括汉(前赵)、后赵、前燕、前秦、前凉、成(汉)、后燕、南燕、后秦、夏、西秦、后凉、南凉、北凉和西凉。因为十六国政权多是匈奴、羯、氐、羌、鲜卑五个少数民族所建,故又称为 五胡十六国.实际上,在当时立国的不全是五胡,前凉、北燕和西凉便是汉人建立的;所建的政权也不止十六个,还有北魏的前身代国,冉闵所建的冉魏,慕容永建立的西燕,丁零人翟钊建立的翟魏,武都氐杨氏所建的仇池国,以及慕容部别支建立的吐谷浑等。
  十六国的历史,以淝水之战为界,可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期建国最早的是賨(cóng,音从)族李特之子李雄在益州建立的成国(公元304年- 347年)。成汉最盛时,版图几与蜀汉相等,后为东晋所灭。在成汉建国同年,匈奴贵族刘渊在平阳(今山西临汾)建立汉国。后因内乱,权力转移到渊侄刘曜手中。他自立国,改国号赵,史称前赵,辖区包括今陕西和晋西南,公元329年被后赵所灭。建立后赵的羯族石勒,起事不久便投靠了刘渊,为匈奴汉国的创建立有大功。后来,他与刘曜发生矛盾,便脱离汉国。于公元319年建立后赵,都襄国(今河北邢台)。后赵一度统一北方,于公元350年被它的大将冉闵、李农推翻。冉闵建立的魏国(公元350- 352年),只存在一年多便灭亡了。在匈奴、羯人逐鹿中原之时,有几支力量在边地悄悄兴起。
  一是活动于蒙古草原的鲜卑拓跋部,他们建立的代国(公元310- 376年),存在了60多年。二是活动于东塞外的鲜卑慕容部,他们建立的前燕(公元337- 370年),先后建都龙城(今辽宁朝阳市)、中山(今河北定县)和邺(今河北临漳)。前燕乘后赵瓦解进入中原,一度占有整个华北和辽河流域,后被前秦所灭。三是张轨在河西地区建立的前凉(公元314- 376年),最盛时曾占有河西走廊和新疆天山以南地区。以上三支力量,都曾与占据中原的后赵共存,最后被前秦所灭。前秦是临渭(今甘肃秦安)氐族所建。后赵瓦解时,他们从被迁的中原回到关中,建立前秦(公元351- 394年),都长安。
  前秦也一度统一北方和攻占益、宁二州,只是因为急于统一全国,在淮南被东晋打败,才迅速走向崩溃。
  前秦是唯一跨越淝水之战(公元383年)前后的政权,也是当时最有作为、最有成就的政权。淝水战后,原为前秦所征服的各族纷纷自立,在半个多世纪(公元383- 439年)里,先后建立了16个政权。现择其要者分三区简介如下:关东地区:公元386年,鲜卑拓跋珪恢复被前秦灭亡10年的代国,都盛乐(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改国号魏,史称北魏。在长城南的华北地区,鲜卑慕容部建立了4个燕国。淝水战后,苻坚部将慕容垂,自称燕王,都中山,史称后燕(公元384- 407年)。次年,慕容冲建西燕(公元385- 394年),都长子(今山西长治),后为后燕所灭。后燕一度恢复前燕版图。公元395年,北魏败后燕,占领后燕都城中山和河北一些郡县,把后燕分割成南北两部。北部退回龙城,仍称后燕;南部由慕容德率领从邺城退到广固(今山东益都),建立南燕(公元398- 410年),后被东晋所灭。后燕末年,政治腐败,大臣冯跋夺权建立北燕(公元409- 436年),仍都龙城,后为北魏所灭。
  关中地区:公元384年,羌族姚苌自称秦王,都长安,史称后秦(公元384- 417年)。后秦以今关中为中心,西及金城(今甘肃兰州),东至徐、兖(鲁豫苏皖交界一带),最后被东晋所灭。在关中的另一个政权,是匈奴人赫连勃勃建立的大夏(公元407- 431年),都统万(今陕西横山),后为北魏所灭。
  河西地区:金城以西迄于南疆,先后建立了5个政权。西秦(公元385-431年)是陇西鲜卑乞伏国仁所建,都苑川(今甘肃榆中),存在40余年。
  后凉(公元385- 403年)是氐族吕光所建,都姑臧(今甘肃武威)。北凉(公元397- 439年)是后凉的尚书段业、沮渠蒙逊所创建,都张掖,存在40多年。南凉(公元397- 414年)是河西鲜卑秃发乌孤所建,都今青海乐都,辖区包括今甘肃中部及青海西宁一带。西凉(公元400- 421年)是北凉县令李傕所建,都敦煌、酒泉,最后被北凉所灭。
  2。战乱下的北方坞堡经济
  十六国时期是我国历史上战争最多、经济破坏最甚、人民苦难最深的一个时代。对百姓任意屠杀、虏掠的记载,在史籍中随处可见。刘渊部将刘景,在延津打败晋将王堪后, 沉男女三万人于河。 ①汉人不堪刘聪的残暴统治,盗官马3万匹载妻、子逃跑,刘聪派人追击,杀死1万余人。石勒在河北起兵,渡河攻陷白马, 坑男女三千余口.攻下武德(今河南武陟),又 坑降卒万余 ②。至于石虎,更是 降城陷垒,不复断别善恶,鲜有遗类。 ③人祸之外,还有天灾。后赵末年,关中蝗虫大起,禾苗草木全被吃光,牛马无所食,以至互相把毛都啃光。前秦末年,长安大饥,人相食,饿死在路上的人随处可见。苻登的军队无粮,靠战争中杀死的人肉充饥。他对部下说: 汝等朝战,暮便饱肉,何忧于饥! 姚苌同姚登对阵,派人将姚硕德部队调来支援,对他说:如你不来,我的人将被苻登吃光。
  当时,因为人口大量减少,兵士和生产者奇缺,占有人口成为割据者的第一要务。刘曜在长安连吃败仗, 乃驱掠士女八万余口退还平阳。 ④刘曜攻晋将傅祇,陷落后,复迁其2万余户于平阳。刘曜破陇西,徙秦州(今甘肃甘谷县东)大姓杨、姜诸族二千余户于长安。 ⑤后赵时,夔安征东晋,掠7千余户而还。慕容皝征鲜卑段部, 掠五千余户而归。 慕容   征夫余, 虏其王及部众五万余口以还。 苻坚征讨匈奴、拓跋鲜卑叛者,徙6千余户于长安。灭前燕、前凉后,又先后徙10万户和7千户于长安。后秦的姚兴也多次成千成万地迁徙民户到长安。当时,不论哪个政权,大军所至,第一个任务就是掠夺和强制迁徙人口。南凉的史暠说: 今不以绥宁为告,惟以徙户为务 ①。道出了当时争夺人口的实际情况。掠夺者大都把被徙者安置在它的都城或其他易於控制的地方,为他们提供丁、粮。徙户不甘于这种处境,一旦有机可乘,便纷纷逃回故土。后秦姚兴将李闰堡的羌人3千家迁于安定;不久,羌酋便率领部人逃回李闰。西海郡(今内蒙古乌兰浩特市额济纳旗)
  人被后凉吕光徙于境内,久而思归,歌唱道: 朔马心何悲?念旧中心劳。
  燕雀何徘徊?意欲还故巢。 於是互相煽动;吕光又把他们徙於乐都等地②。
  掠夺者若对徙户处置不当,将会给自己带来危险: 大敌外逼,徙户内攻 ,危及一个政权的生存。
  ①   《通鉴》卷八十七永嘉三年。
  ②   《晋书》卷一百零四《石勒载记上》。
  ③   《晋书》卷一百零六《石秀龙载记》。
  ④   《晋书》卷一百零二《刘聪载记》。
  ⑤   《晋书》卷一百零三《刘曜载记》。
  当各族上层分子统率铁骑到处屠杀、虏掠的时候,人们为了生存便纷纷结坞自保。坞就是设防的田庄,文献上又叫堡,壁、垒、砦,或坞堡、坞壁、垒壁、堡壁等。坞堡大概源于汉初徙民实边。晁错对汉文帝说:每年派人轮流戍边,不如选常居者,家室田作,且以备之.千家一堡, 高城深堑 ,设礌石,布蒺藜,且耕且守。后世的坞堡大体仿此。西汉末,天下大乱,地主豪强的坞堡第一次在内地大量出现。此后,每逢乱世,这种自卫性的坞堡便林立于各地。东汉末,袁绍的宾客布满汝南郡各县, 拥兵自守 ;曹操派满宠率兵 攻下二十余壁,得户二万 ;平均每堡约千户,这是当时坞堡的一般规模。西晋末年以后,由于人口减少,坞堡的数目增多,但规模有缩小的趋势。刘曜等 周旋梁、陈、汝颍之间,陷垒壁百余 ;刘聪命将攻 齐鲁之间郡县,垒壁降者四十余所 ;石勒攻襄阳, 陷江西垒壁三十余所 ;石勒攻冀州,陷 堡壁百余,众至十余万;张平在山西,有 垒壁三百余,胡晋十余万户。淝水战后,苻坚与慕容冲争关中, 关中堡壁三千余所。……
  相率结盟,遣兵粮助坚。 这时,关中百姓都成为堡户了。
  坞堡选建在有田可耕、有水可饮、有险可守之地为最理想;但尽如人意者少,所以平地起堡者也不少见。如前所述,人们结堡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生命、财产的安全;要实现这一目的,起码应作到两点:有粮,不饿死;有武器,敌人来了能自卫。这就是说,坞堡起码应具备两种职能:组织生产和组织战争。为此,需要权威和秩序。这权威和秩序一般的就是来自坞主;而能成为坞主的一般都是豪强大姓。自汉魏以来,他们的宗族、乡党、姻亲、故旧、门生、义故、宾客、部曲等,就同他保持着一种很强的依附关系;结堡后,这些人都成了他的堡户,这种依附性更强化了。在这里,坞主的权威和秩序不会遇到任何困难。就是离故土、就山险结坞者,也往往以豪强大姓为核心,形成权威和秩序也不会太困难。一个典型的事例,便是西晋末年的庾衮。他出身颍川高门,率众保于禹山,众口一辞推他为主。他利用这种权威,与众共立誓言:遵守秩序,遵守纪律,遵守道德, 戮力一心,同恤危难.然后率众整修堡塞,树立屏障。敌人来袭,他又亲自整率队伍,严阵以待;敌人挑战,他也不为所动。敌人 服其慎而畏其整 ,因而多次围而不敢攻。
  后又率众保于大头山, 而田于其下.他亲自参加生产,及将收获,与子一同下山,不幸坠岩而卒。庾衮的坞堡较典型地反映了坞堡建立权威、秩序和组织生产和战争的职能。关于坞堡的生产状况,文献上没有直接的记载,但坞堡从事生产没有疑问。第一,堡民都参加生产。汉末,田畴率众保徐无山, 躬耕以养父母 ;上述庾衮保于大头山, 而田于其下.他们都是一堡之主,尚且参加生产,一般堡民自不待言。晋末,曹嶷攻坞主邵续, 破其屯田,掠其户 ,证明邵续的坞堡也是组织生产的。第二,坞堡内都储有大批粮食。后燕与北魏争河北,燕信心不足,有人主张 令郡县千家为一堡,深沟高垒,清野待之。 封懿以为不然,认为建堡营聚, 不足以自固,是则聚粮集兵以资强寇。 最后,还是采纳了坚壁清野的战略, 于是修城(堡)
  积粟,为持久之备。 ①这说明结坞自保需要储备粮食;若不生产,粮从何来?
  第三,坞主向胡人君主输粮。石勒攻冀州,许多坞壁投降,坞主接受胡人给的官号,乃 运粮以输 ②。又如前面提到的,苻坚与慕容冲争关中时,关中坞主结盟, 遣兵粮助坚.这些,都说明坞堡是从事生产的。坞堡内的生产关系怎样,因为没有记载,不好妄断。不过,我们可以设想:若是在原籍就地起堡,因为土地是坞主的,堡户与坞主的关系可能就是汉晋以来那样的租佃关系;若是离开故土,就山险结坞,因为土是无主荒地,又是共患难之时,经济关系可能有些不同,独立生产和通财合计都有可能。
  立堡以保生命、财产的安全,这个目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实现。西晋末,河北人刘遐为坞主, 贼不敢逼 ;庚衮保禹山,敌人数围之而不敢攻;石勒攻淮南,失败退军,晋人 皆坚清野 ,使他 采掠无所获 ;李流据蜀, 三蜀百姓并保险结坞,城邑皆空,(流)野无所略 ,都显示了坞堡的自卫功能。但是,如果敌我力量过分悬殊,坚持抵抗有被斩尽杀绝(如石勒、石虎所为)的危险。在这种情况下,坞主就要对敌我力量作正确的估计,权衡利弊,作出选择。有时被迫投降,输送兵粮,但并不想永远效忠于它。强则附之,弱则离叛,这是坞堡对割据政权的规律,它是当时政权频繁更替的重要原因之一。
  ①   《晋书》卷一百二十六《秃发利鹿孤载记》。
  ②   《晋书》卷一百二十二《吕光载记》。
  3。十六国前期诸国的经济
  十六国前期诸国的经济,虽然各不相同,但总的说,比后期诸国好。汉和前赵,刘渊时,不准部下滥杀。他的部将石勒攻下河北诸坞堡,便任坞主为将军、都尉,选强壮者为兵, 老弱安堵如故、军无私掠。 刘渊死后,刘聪、刘曜等人,除了掠夺人口、粮食以外,在经济上无建树可言。相反,他们大建宫殿、坟墓,耗尽了民力。刘曜为其妻、父建墓,用6万人整整修了100天,共用600万工, 费至以亿计.农业荒废,加上天灾,百姓饥馑,流离死亡。 北地饥甚,人相食啖 ; 平阳大饥,流叛死亡十有五六 ; 河东大蝗,……平阳饥甚,司隶部民(汉人)奔于冀州二十万户。 ①刘曜时,因为搞民族歧视,引起各族30万人的反抗, 关中大乱,城门昼闭.在这样的政治环境下,经济又怎能发展!
  ①   《晋书》卷一百二十四《慕容宝载记》。
  ②   《晋书》卷一百零四《石勒载记》。
  ①   《晋书》卷一百零二《刘聪载记》。
  与汉和前赵相比,后赵比较重视发展经济。石勒起初,也曾滥杀百姓和降卒,但较快的作了纠正。他进攻鲜卑段部,下令将其境内3万余户流民遣还农业,置守宰以抚之.在当时人口稀少的情况下,他采取奖励生育的政策。黎阳人陈武妻、堂阳人陈猎妻,皆一产多胎。石勒下令各赐奶母一人,又赐数量不等的衣、粮和杂綵,免除陈猎徭役3年。他又如其他国君一样,迁徙大量人口到他的统治腹地。他尽力劝农:第一,派官吏 循行郡县,劝课农桑 ;第二,设劝课大夫、典农使者、典农都尉等专官,使督课农桑制度化;第三,经营农业成绩突出者赐爵五大夫(二十级军功爵之第九级),可免役或为官。他采取的另一重要措施,是制定租赋制度。原来,他们向民间征粮,或是任意掠取,或令坞主助输,无有定制。后 司冀(令豫北及晋、冀南部)渐宁,人始租赋。 在平定幽州以后,乃下令 州郡阅实户口,户赀(赀调)二匹,租二斛。 ①征租税有了制度,而且较轻,有利于农业发展。
  石虎是历史上有名的暴君,但对农业还比较重视。他到长乐、卫国等地视察,见 有田畴不辟、桑业不修者 ,便毫不留情地 贬其守宰.他还叫典农中郎将王典 率众万余屯田于海滨.由于重视生产,后赵的农业成就相当可观。石虎因 租入殷广,转输劳顿 ;下令除了向中仓(京师太仓)每年输入百万斛,其余应入官者,皆就地输送到郡国靠近河道的仓库②。石虎派军 戍于海岛,运谷三百万斛以给之。又以船三百艘运谷三十万斜诣高句丽。 ③这样大量的粮食储备和外运,反映了当时农业确实取得好的成就。后赵一度统一北方,是同他们重视发展经济分不开的。
  石虎死后,后赵瓦解。掌权的冉闵 尽散仓库以树私思 ,把后赵的粮食储备全散光了。因为冉闵推行民族报复政策,大杀胡羯,时局失去控制,于是 青、雍、幽、荆州徙户及诸氐、羌、胡、蛮数百余万,各还本土,道路交错,互相杀掠,且饥疫死亡,其能达(故乡)者十有二三。 因为徙户逃回,中原大乱,诸夏纷乱,无复农者 ④,连生产的人都没有了。
  建立前燕的鲜卑慕容部,其政治、经济的发展已与中原相近。西晋末,还在塞外时,就 教以农桑 ,发展农业了。两晋之际,中原大乱,大批汉人逃往辽河流域,慕容廆(wěi,音委) 乃立郡以统流人,冀州人为冀阳郡,豫州人为成周郡,青州人为营丘郡,并州人为唐国郡。 此后,流人不断增加,甚至出现流人比旧有人口多出十倍有余,人多地狭的情况。为了安排流民,慕容皝曾将禁苑的部分土地分给贫民耕种,用官牛者,官得8分,私得2分;用私牛者,官得7分,私得3分。对此,大臣封裕以为禁苑应全部开放,让农民耕种;流民刚来没有资产的,赐给耕牛。租税不宜过重,应依曹魏屯田租制:耕官田、用官牛,官得6分,民得4分;用私牛者,官民中分。
  同时,建议兴修水利。慕容皝采纳了他的建议,下诏强调农为国本,提出对垦辟土地最差的地方官要给予惩罚。前燕重农,为它进军中原奠定了物资基础。前燕的经济发展,受到两方面的制约。一是官吏过多,并且不想精减,理由是战争多,立功人多,因此说工、商、学都可以减,但 官僚不可以减。 ①二是政治腐败,偏袒贵族与豪强。太宰慕容评是个 专以聚敛为心 的人,占锢山泽, 卖樵鬻水,积钱绢如丘陵。 这样一个人当权,又怎能去管别人。因此,史书说当时 政尚宽和,百姓多有隐附 ;兵户则封赐给军官,国家控制的户口日益减少,财政日益困难。政治上清浊不分,赏罚不明,官吏同富豪相勾结, 每于差调之际,无不舍越殷强,首先贫弱。 ②这样,百姓对生产又有何乐趣!
  ①   《晋书》卷一百零四《石勒载记》。
  ②   《晋书》卷一百零六《石季龙载记》。
  ③   《晋书》卷一百零六《石季龙载记》。
  ④   《晋书》卷一百零六《石季龙载记》。
  ①   《晋书》卷一百零九《慕容皝载记》。
  建立前秦的氏族,本是农业民族,被迁到中原后,他们的农业生产技术更有进步。苻犍率部回到关中以后,与关中百姓约法三章,省刑薄敛,勤于国政,尊老尚贤,振兴儒学,政治比较清明,经济也有了复苏的景象。他还命令苻菁攻下上洛郡后,在丰阳县(今陕西山阳县)立荆州,与东晋互市, 引南金奇货,弓竿漆蜡,通关市,来远商,于是国用充足,而异贿盈积矣。 ①苻坚(公元351- 385年在位)即位以后,继承苻健的政策,重视发展经济。
  他派官吏巡行郡国,劝课农桑;又开放山泽,让百姓樵采。针对关中少雨易旱,他一面推广汉代的区种法,精耕细作,保种保收;一面征调王公、富室的奴隶三万人, 开泾水上源,凿山起堤,通渠引渎,以溉亢(kǎng,音抗,高也)卤之田。及春而成,百姓赖其利。 ②在发展农业的同时,又注意发展交通事业。长安通往各州的大道都整修一新,路两旁栽上柳、槐,20里设一亭,40里设一驿,方便行旅和驿使。关中本是天府沃野,加上相对安定,悉心经营,经济渐渐恢复。史书说:苻坚时, 田畴修辟,帑藏充盈 ; 关陇清晏,百姓丰乐。……行旅取给于途,工商贸贩于道 ③,反映当时经济确有一定的起色,是晋末以来最好的时期。前秦统一北方后,它的凉州刺史梁熙曾派人到西域去宣扬苻坚的威德,送给各国许多丝织品。因此,西域也有十余国到长安献天马千里驹及其他 珍异五百余种.其后,又有鄯善、大宛等62国来献各种地方特产。这个显赫一时的政权,在淝水战后虽然还支撑了十余年,但经济是日趋没落了。
  前凉虽奉晋朝为正统,但 官非王命,位由私议 ,实际是个割据政权。
  张氏统治凉州70余年,在经济上并无大的举措。当时,中原大乱,凉州相对安定, 中州避难来者,日月相继 ④。他们安置流民,组织生产,经济恢复,人民生活比较安定,货币又重新流通。据当时人索辅说:两汉时,五铢钱在凉州畅通无阻,西晋初废钱用布帛,不仅交易不便,而且把人们辛勤织成的布帛也破坏了。因此,他建议恢复使用钱币。张轨采纳了他的建议,规定了钱、布比价,钱遂渐渐代替了布帛,人民也感到方便。前凉在张骏统治的22年中,国力发展, 尽有陇西之地,士马强盛 ①。他派杨宣伐龟兹、鄯善等,又打败原西晋任命的戊己校尉赵贞,于其地置高昌郡(今新疆吐鲁番),前凉就占有了今兰州以西直到南疆的广大地区。中国的丝绸和西域的珍异叉得以交流。河西水草丰美,畜牧业盛,毛织业也随之发达起来。西晋末,朝廷财政危机,张轨即献马四百匹,毯布三万匹。前凉的农业似乎只能自给,前线经常出现缺粮,一有天灾,米便涨价。张骏时, 境内尝大饥,谷价踊贵 ,姑臧(今甘肃武威,前凉首府)市长建议把官仓米借与百姓,秋收时借一还三。后来,由于有人反对而作罢。
  ②   《晋书》卷一百十一《慕容   载记》载申绍上疏。
  ①   《晋书》,卷一百十二《苻健载记》。
  ②   《晋书》,卷一百十三《苻坚载记》。
  ③   《晋书》,卷一百十三《苻坚载记》。
  ④   《晋书》卷八十二《张轨传》、《张骏传》。
  ①   《晋书》卷八十六《张轨传》、《张骏传》。
  成汉偏安西南一隅,因为是从流民起义发展而来,最初不知征租税;军队乏粮,一靠大地主范长生接济,二是到村坞 就粮.李雄的军队无粮,就到郪县(今四川三台县南)去 就谷 ,甚至 掘野芋而食之.李雄正式建国后,对于来归附之人,全部免除徭役;归而复去者,再来也不受惩罚,一样宽待。史书说: 时海内大乱,而蜀独无事,故归之者相寻。 它所征收的租调也较轻, 其赋:男丁岁谷三斛,女丁半之。户调:绢不过数丈(不满一匹),绵数两。 宽松的政治环境,较轻的经济负担,都有利于经济发展。所谓 事少役稀,百姓富实,闾门不闭,无相侵盗 ②,出现了历史上少见的生活安定的时期。但是,承平日久,统治者的欲望也在增加。李寿认为: 都邑空虚,工匠器械,事未充盈,乃徙旁郡户三丁以上以实成都。兴上(尚)
  方御府,发州郡工巧以充之。 ①充实城市户口,发展手工业,本无可厚非;但主要用来供统治者奢侈;又 广修宫室 ,百姓 呼嗟满道,思乱者十室而九 也就不奇怪了。
  综观十六国前期各国经济,是处于大战乱、大破坏之中。但是,中原曾两度统一和经济的某种恢复,边地得到进一步开发,从这些来看,这一时期并非一团漆墨。
  4。十六国后期诸国经济
  十六国后期建立的政权更多,战争更频繁、激烈,破坏也更大。战乱造成人力资源的匮乏,争夺人口的斗争也就更加激烈。以西秦为例,据《晋书?乞伏国仁载记》记载:在西秦统治的46年中,降附者10。7万户(落),外加2。7万口;俘虏约1。6万户,外加7万口;强制迁徙者5万户。合计17。3万户(落),外加9。7万口。若每户(落)平均以5口计,17。3万户则为86。5万人,加上9。7万口,共96。2万人。由此可见当时争夺人口之激烈。而且,不仅西秦,其他各国也大都如此。对于这些新获得的人口,一般都是以丁壮补兵,老弱生产。为了增加农业劳动力,有时也遣散一部分士兵归农。后秦姚兴打败前秦的苻登,便 散其众归复农业 ②。后燕的慕容宝, 校阅户口,罢诸军营,分属郡县 ③。这里不仅罢兵归农,还进一步清查隐户,以增加政府直接控制的户口和财政收入。增加生产人口的第三种办法,是释放奴婢。
  姚兴曾下令:凡是因饥荒自卖为奴婢者,一律 免为良人 ①。总之,各国统治者都在想法增加生产人口,同时也采取一些其他有利生产的措施。例如北燕的冯跋,励精图治,从多方面为经济发展创造条件。第一、轻徭薄赋,去除繁苛;第二、郡县长官不得任意征发,侵害百姓,兰台御史应严加监察;第三,荒废田地的人要杀掉,孝顺父母、尊敬兄长,努力耕织的人,要给予表扬和奖励。经过努力,取得了 疆守无虞,百姓宁业 的效果。但是,他认为 田亩荒秽 的问题还未解决,距离 家给人足 还很远。因此,他又规定每人种桑100株,柘(zhè,音这,桑之一种)20株。在十六国君主中,像他这样重视发展农业的还不多见;但他用严刑强制达标的作法是脱离实际的,因而效果并不显著。
  ②   以上均引自《晋书》卷一百二十一《李雄载记》。
  ①   《晋书》卷一百二十一《李寿载记》。
  ②   《晋书》卷一百十七《姚兴载记上》。
  ③   《晋书》卷一百二十四《慕容宝载记》。
  ①   《晋书》卷一百十七《姚兴载记上》。
  在河西地区,西凉李傕时经济比较好。苻坚末年,曾将江汉人万余户迁于敦煌;其后,中州之人因田畴不辟而被徙于敦煌者又有七千余户;后凉攻武威,武威、张掖以东之人奔于敦煌者又有数千户。等到李暠从敦煌迁都酒泉之时,便将他们都迁到了酒泉,分置会稽、广夏、武威、武兴、张掖五郡,一面生产,一面守疆。西凉建国之初, 诸事草创,仓帑未盈,故息兵按甲,务农养士。 在攻下玉门、阳关以西诸城之后,便在那里 广田积谷,为东伐之资。 三年过后, 资储已足,器械已充。 迁都酒泉后,经济有了进一步发展。史书说: 既迁酒泉,乃敦劝稼穑。群僚以年谷频登,百姓乐业,请勒铭(立碑颂功)酒泉。②这些记载说明西凉经济确曾一度有较大的发展。
  李傕依靠这种经济力量恢复了前凉的版图。可惜其子李歆不肖乃父,不顾百姓疾苦,大修宫殿,最后被北凉所灭。
  其他各国,也都或多或少地采取了一些利农措施,但由于种种原因,经济并无大的起色。南凉初建,也 务农桑 ,后来,又采取汉人生产,鲜卑人作战的办法发展经济①。但是由于他们歧视汉人,经济也没有发展起来,甚至 不种多年 , 连年不收 ②。北凉的创立者沮渠蒙逊是匈奴的别支,这时已变成农耕民族。他立国后,曾说战争造成 农失三时之业,百姓户不粒食 ,因此下令蠲省百徭,专功南亩,明设科禁,务尽地利。 ③但 赋役繁重 ,时有旱灾,农业发展也只一般。后秦、后燕、南燕等,所占据的关中和山东地区都是老农业区。有的当政者也想发展经济。如前所述,后燕曾 校阅户口,罢诸营分属郡县 ,后秦也曾罢兵归农,释放奴婢,这些都是为了发展农业。关东地区汉族地主势力较强,隐户特多。南燕的韩■说: 百姓因秦晋之弊,迭相荫冒,或百室合户,或千丁共籍……公避课役,擅为奸宄,损风毁宪,法所不容。 因此,他建议核实户口,整顿户籍,以增加政府控制的编户和财政收入。慕容德采纳了他的建议,命他负责,共清除5。8万户。但他们的这些举措,往往遭到强烈的抵制,后燕的核查户口和罢军封,曾引起汉、鲜上层分子的反对,被查出的隐户和罢归郡县的军户,因为要出赋役也不满。 上下离德 ,加速了后燕的灭亡。南燕括户同样引起汉族地主不满,他们支持刘裕北伐,终灭南燕。后秦不伤害豪强、军将的利益,反而加以保护,并扩大免役面。姚兴下令:皇帝亲兵家属大营户,世世复其家,无所豫(役).其后,又下令:参加在马嵬打败前秦苻登的堡户,免除徭役20年。姚泓又下令:为国殉难者的家属,永远免除徭役。这些规定可能给部分百姓带来好处,但也照顾了坞主;而且由于免役面过大,把负担转嫁到其他人民身上,从总体上看,并不利于发展生产。阻碍生产发展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新兴贵族们享受欲望的不断增加。他们大修宫殿,大建坟墓,所谓 赋敛繁多,事殷役苦 , 宫室是务,人力凋残 ,除了战争原因外,就是因为他们大兴土木。如后燕的慕容熙, 筑龙腾苑,广袤十余里,役徒二万人。 在苑内起土山,高17丈,建逍遥宫、甘露殿, 连房数百,观阁相交.修建时正值盛夏, 士卒不得休息,渴死者大半 ①。像这样的事例,几乎各国都有。
  ②   以上均引自《晋书》卷八十七《李玄盛传》。
  ①   《晋书》卷一百二十六《秃髪利鹿孤载记》。
  ②   《晋书》卷一百二十六《秃髪傉檀载记》。
  ③   《晋书》卷一百二十九《沮渠蒙逊载记》。
  因为农业不发达,所以时时发生饥荒。例如后凉,吕光时, 谷价踊贵,斗直五百,人相食,死者大半。 吕隆时, 姑臧谷价踊(yǒng,音永)贵,斗直钱五千文,人相食,饿死者十余万口。 ②这种情况,不只是后凉,其他各国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往往用掠夺作补充。南凉发生饥荒,秃发傉檀对他儿子说: 今不种多年,内外俱窘,事宜西行,以拯此弊。 ③说罢,就率兵攻打它西方的乙弗鲜卑,掠马牛羊40万。南凉去掠别人,别人也掠南凉。西秦乞伏炽盘打败秃■武台, 获牛马十余万.西秦还认为投降于它的乙弗鲜卑不可靠,于是 税其部中戎马六万匹.所谓 税 ,实际上是文明的掠夺。掠夺是当时一些国家经济的组成部分。
  总之,十六国时期是我国古代一个生产大破坏、经济发展的低潮时期。
  作为生产力体现者的劳动人民,曾推动历史两度统一,由于促成分裂的那些矛盾还没有解决,所以统一又很快瓦解。这一时期,原来经济水平较高的中原地区,遭到一次又一次地破坏;相对而言,东北和西北的开发却有新的进展。中国北方的各经济区,又向均衡发展的方向迈出了一步。
  ①   《晋书》卷一百二十四《慕容熙载记》。
  ②   《晋书》卷一百二十二《吕光载记》及《吕隆载记》。
  ③   《晋书》卷一百二十六《秃发傉檀载记》。
  (二)北魏前期经济的缓慢进步
  1。鲜卑拓跋部的兴起
  远古时期……
  在我国大兴安岭北端东麓一带,曾生活着一支以游牧射猎为生的游牧部落——鲜卑拓跋部。那时,他们还处在刻木记事的原始时期。
  千百年过去了,拓跋社会也缓慢地向前发展着。
  东汉末年,在大酋长拓跋洁汾的率领下,他们终于走出了高山深谷,历 九难八阻 ,来到了匈奴故地云中(今内蒙古托克托县北)。公元258年,洁汾的儿子力微迁居盛乐(今内蒙古和林格尔县),举行祭天大典,正式取得了部落联盟的领导权。又遣使与魏晋通好,派长子沙漠汗住在洛阳,双方使节往来不绝。但他们当时还没有法律和监狱,没有形成正式的国家,也还保留着相当浓厚的原始社会遗风。沙漠汗久居洛阳, 风彩被服,同于华夏 ,部落大人们担心他以后即位会 变易旧俗 ,就在他回国途中把他杀掉。这是拓跋族内部,氏族旧俗同封建新文化之间,发生的第一次冲突。
  力徽死后, 诸部离叛,国内纷扰 ,但是拓跋部从野蛮进入文明的进程,却没有停止。
  猗卢时期,拓跋部再度崛起。猗卢总摄拓跋三部, 控弦骑士四十余万.并与西晋的并州刺史刘琨结盟,抗击石勒。公元314年,猗卢被晋封为代王,受封陉岭(今山西代县北)以北的马邑、阴馆、楼烦、繁畤、崞五县之地。
  这时,拓跋部中已经有了一些汉人。西晋末年的 八王之乱 ,使中原失意士人卫操、卫雄、姬澹等投奔到拓跋部,并受到猗卢的哥哥猗■的重用, 以为辅相,任以国事。 他们说服猗■、猗卢招纳晋人,于是归附拓跋部的晋人渐渐多了起来①。给这个古老的氏族输入了新鲜血液。与此同时,拓跋社会的商品交换也有了新的发展。洛阳的大商人,带着金帛货物,经常 往来(代)
  国中. 家世货殖,赀累巨万 的大商人莫含,还受到猗卢重用, 常参军国大谋 ②。由于这些汉人的影响,使拓跋社会在政治、经济上都进了一步。
  不过猗卢不断进行战争,征发频繁,采取严刑峻法维持统治,遭到部民抵制。
  两年后,他被其子六脩所杀,接着纷纷扰扰,拓跋酋长们又进行了长达23年的争夺部落联盟领导权的斗争。
  公元318年,什翼犍即代王位。什翼犍曾作为 质子 (结盟双方互派的人质),在后赵襄国(今河北邢台)住了十年,受汉文化影响较深。这时拓跋部 始置百官,分掌众职 ,国家机构逐渐完备。什翼犍在政治上模仿魏晋制度设置官吏,任汉人燕凤为长史,许谦为郎中令;法律上强调君主权威,制定了关于赎罪、大逆、婚姻、私斗和保护公、私财产的法令,盗私产比盗官物加倍惩罚,表明拓跋部已有了私有制,进入了阶级社会。公元340年,什翼犍正式定都盛乐,次年筑盛乐新城,代国开始有了定居的政治中心。
  定居以后,种植穄(jì,音记,类大黄米,不粘)田,农业也出现了。
  拓跋部有了阶级、私有制,有了雏形的国家和法律,有了初步的农业,跨入了文明的门槛。
  ①   《魏书》卷二十三《卫操传》。
  ②   《魏书》卷二十三《莫含传》。
  正当拓跋部向前发展的时候,公元376年,前秦苻坚征服了代国,什翼犍被儿子实君所杀,部落离散,余众被分为东西两部,分别由苻坚任命的匈奴铁弗部的刘卫辰和刘库仁统领。从此,拓跋部经历了十年痛苦的亡国时期。
  公元383年,淝水之战后,前秦土崩瓦解。
  三年以后,什翼犍的嫡孙拓跋珪(道武帝)在各部酋长的拥戴下,重建代国。同年改称北魏(公元386- 535年)。这个充满活力的民族,重新站了起来。不过,与以往不同的是,这一次,他们进入了中原,而且在中国北方统治了近200年(包括北齐、北周),在历史上深深地打下了他们的烙印。
  2。统一北方过程中的掠夺经济
  北魏建立之初的北方,割据政权林立。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谁有力量,谁就能主宰别国的命运,掠夺别国的财产。
  北魏也不例外,同其他尚残存着氏族社会思想残余的少数民族政权一样,他们把通过战争掠夺财富看成是劳动手段之一,甚至是比进行创造性劳动更容易、更荣誉的事情。因此,从它建立之日起,便展开了一系列的军事征服和掠夺战争。
  这些征服战争,以公元397年魏破西燕为界,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北魏还比较弱小,因此以自保和扫平蒙古草原各部、在大漠南北称雄为目标。此期,它先联合后燕,先后攻降匈奴刘显、贺兰部、独孤部、契丹莫溪部、纥突邻等部落,击败高车、匈奴刘卫辰,获得草原霸主地位,随即因后燕强迫拓跋珪献良马而与后燕反目,参合陂(今山西大同市西)一仗,尽灭燕军主力,终灭后燕。第二阶段,强大起来的北魏开始统一北方。从道武帝天兴元年(公元398年)到太武帝太延五年(公元439年),北魏东征西伐,先后灭掉大夏、北燕、北凉等割据政权,又征服了柔然、屈丐、高车等少数民族,在黄河流域上,建立起了空前庞大的鲜卑王朝,并咄咄逼人,准备南下江东,进一步统一全国。
  大小数百次战役,锻炼出了骠悍的鲜卑铁骑,打出了强盛一时的拓跋王朝,也给北魏带来惊人的财富。拓跋部的铁骑每至一处,都获得了大量的人口、牲畜和金银财宝。其典型事例如:魏天兴元年(公元398年)平定后燕,徙吏民36万,百工伎巧10余万口充实京师平城(今山西大同市);天兴二年(公元399年)大破高车,获民9万余口,马近40万匹,牛羊140余万头;始光四年(公元427年),魏攻克夏都统万(今陕西横山),获马30余万匹,牛羊数千万头,府库珍宝,车骑器物 不可胜计 ;神祐二年(公元429年)
  大破柔然,获戎马100余万匹,柔然民30余万落(户)降魏;太延五年(公元439年)灭北凉,得城内户口20余万,仓库珍宝不可胜数。郡县中所降 杂胡 ,又有数十万。等等。仅据史料中有明确记载的数字统计,北魏在战争中,至少掠夺了400万左右的人口,1000万头(匹)以上的马、牛、羊和 不可胜计 的金银财宝!至于史书中诸如 破……,大掠之 , 大掠而还 之类的记载中,究竟还有些什么东西,人们已经难以弄清了。
  掠夺战争对于北魏前期经济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直接抢劫来的数以 巨万 、 亿万 计的财宝,以千万数的牲畜,使北魏 渐增国用 , 畜牧兹息.而降附者的进贡纳赋,更使北魏府库充实。对此,《魏书?食货志》曾得意地说: 自太祖定中原,世祖平方难,收获珍宝,府藏盈积。 这种局面,大约一直维持到文成帝时期(公元452- 465年)。魏收说,当时文成帝用缴获和进贡的金银,令尚方署制作了12个直径2。2尺的 黄金合盘 ,并刻上铭文,以炫耀国家的富强。还下诏由国家包下所有70岁以上老人的膳食①。
  府库充盈,国用不乏,只是战争给北魏带来的表面好处。实际上,北魏在战争中所掠的数百万人口,那些达官士子、能工巧匠、农夫牧民,才是最宝贵的财富 ,因为这不仅为拓跋族补充了宝贵的人力资源,更重要的是为北魏政权、思想文化建设,为北魏农工商业和畜牧业的发展,提供了优秀的专门人才。其对北魏经济发展所造成的积极影响,是怎么估价都不过份的。
  不过,掠夺经济也有它消极的一面,这就是战争也使北魏境内的奴隶数量直线上升。自道武帝开始,每次战役胜利以后,皇帝都无例外地把战俘作为奴婢、臣吏、僮隶赏赐给部下,少则数户(口)、数十户(口),多则成百上千户(口)。国家掌握的奴婢、杂户数量更多。政府和贵族家里管理奴隶的官,叫做 典师②。奴隶被用于各种各样的生产劳动中,或织绫造锦,或养马喂牛,或耕田种菜,或服侍主人。他们的生活,一般都很悲惨。
  大量奴隶的存在,意味着相当一部分劳动者缺乏生产积极性,从而制约着整个北魏社会以较快的速度向前发展。
  3。 离散诸部,分土定居
  随着拓跋珪时期巨大的军事胜利,拓跋部原有的氏族组织也开始解体了。《魏书?贺讷传》说: 太祖(拓跋珪)平定中原,……以后更下令离散各部,使他们分土定居,不准随意迁徙。部落的酋长大人,都成为普通的编户。 也就是说,大致在破燕以后,拓跋珪开始使拓跋各部按地域在塞上定居。其定居地区,一般是在首都平城及其四周地区。为了便于管理,拓跋珪设立了 八部帅 (又称 八部大夫 )。其职责是 劝课农耕,量校收入,以为殿最。 ①即督促部民进行农业生产,征收租赋,并根据成绩决定优劣。
  鲜卑拓跋部能够在这时候开始分土定居,不是偶然的。因为第一,正是在北魏破燕以后,他们才算真正接触到了中原的封建生产方式;第二,他们从中原强迫迁徙大量的汉人及汉化程度较深的少数民族到平城,固然对其经济发展有利,但也使拓跋部内原就存在的氏族成员与外来者错居杂处的情况更加严重,部落组织已不能适应这种新局面;第三,由于军事上的空前胜利,拓跋珪已建立起了君主的权威,各部大人、酋长们已不敢轻易违抗他的命令。
  各方面因素的作用,使拓跋部终于向封建化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同任何一个开始定居的民族一样,拓跋各部定居的地域开始也是大致按 姓族 ,即氏族成员的血缘关系划分的。拓跋族部落联盟的结构相当复杂,早在建国之前,就 统国三十六,大姓九十九 ,在统一蒙古草原过程中,又征服了许多非鲜卑族的少数民族。同时,一些北方部落也或以姻亲,或以加盟的形式加入拓跋部。这些部落被统称为 乌丸.他们大都保持了部落组织形式和相对的独立性。从现实和可能看,拓跋珪都不可能把这些部落统统打乱。然而,一当错居杂处的定居开始,随着时间的推移,便必然会出现血缘关系淡化,地域联系加强的趋势。实际上,到道武帝天赐元年(公元404年),就已经出现了因 八部姓族难分 ,下令立大帅小帅,以 辨其宗党,品举人才 的情况①。 辨其宗党 的 宗 ,是指氏族关系,而 党 则有地域的含义。这说明,由氏族组织向地域组织的转化,已经不知不觉地开始了。
  ①   《魏书》卷一百一十《食货志》。
  ②   《魏书》卷一百十三《官氏志》。
  ①   《魏书》卷一百一十《食货志》。
  这时的 离散诸部,分土定居 ,还不能理解为所有从事畜牧生产的人都忽然一律变成了定居农民。事实上当时还有相当多的部落,仍然继续着他们的游牧生活(如高车等,下详)。但是,无论如何,拓跋部出现以上这些变化,毕竟是一个不小的进步。
  4。北魏前期农业的初步发展
  北魏前期农业的兴起,始于天兴元年(公元398年)。
  天兴元年,在北魏史上是相当重要的一年。在此之前,北魏刚刚攻克后燕都城中山(今河北定县),消除了一大劲敌,一跃为北方最强大的国家。
  拓跋珪则在这一年正式称 皇帝 ,以中原之主自视。这时,为了适应新形势,北魏采取了几项重大措施:第一,把都城从盛乐迁往平城;第二,参照汉制立官职、制礼仪、定律令、考天象;第三,令朝野人士皆束发加帽;第四,命令郡县大量搜集儒家经典,置五经博士,设太学②。这四项措施的总精神,十分明确,就是力图去掉 胡气 ,建立中原 正朔 的新形象,以利于巩固北魏的统治。
  较大规模的农业生产,也在这时应运而生。《魏书?食货志》说,公元398年魏破燕后迁到 京畿 地区(今内蒙古凉城、山西大同市及代县之间的三角地带)的40余万吏民,都被授给了耕牛、土地,让他们从事农业生产。
  这大概是北魏建立的第一个大型农业区。
  为了保证平城一带的新兴农业的顺利发展,激发 分土定居 后的拓跋部民对农业的兴趣。天兴三年(公元400年),在北魏史上,皇帝破天荒地举行了 籍田 (天子象征性地亲耕农田)仪式,以向天下表明自己愿为发展农业作表率的决心。这样,由于地方官吏的督促,皇帝的提倡,北魏农业一度兴盛,史称 比年大熟 ,粮价特贱,一匹布就可买谷80余斛①。
  不过,这时北魏的农业,只能算是刚刚起步:农业区仅限于平城一带,全国的耕地并不多;拓跋部民似乎还不习惯于农业生产,京师 游食者众 ,真正的农业生产者,还只是被强迫徙来的内地民户;农业基础设施十分薄弱,无法抵御天灾的袭击。因此,十余年后,北魏的农业发展,仍然远远赶不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对此,魏收写道: 太宗(拓跋嗣)永兴(公元409- 413年)年间,频频发生水旱灾害……到神瑞二年(公元415年),又出现荒年。平城境内,' 路有行馑(jǐ,音紧)'.由于灾情严重,太宗甚至考虑把都城迁到邺城(今河南安阳市北)。后来虽因崔浩反对作罢,仍然准许百姓中特别贫困者到山东逃荒。 这段记载说明,自道武帝时期的小高潮以后,农业发展十分缓慢,粮食问题并未解决。而且这一状况,给北魏社会带来的后果是相当严重的。
  ①   《魏书》卷一百一十二《官氏志》。
  ②   参见《魏书》卷二《太祖记》,卷三十三《李先传》。
  ①   《魏书》卷一百一十《食货志》。
  因此,自明元帝以后,农业问题进一步引起北魏统治者的重视。皇帝频频发出劝农诏。在诏书中,他们反复强调:政府兴农,是为了使人民 家给人足 、进而 知礼义 ; 劝农平赋 ,是地方守宰的天职和急务; 尽力三时 (春、夏、秋三个农事季节),更是百姓应当认真承担的义务。同时宣布严禁 弃本贩沽 (弃农经商),严禁官员擅兴徭役,侵夺农时。督农不力的官员,情于农桑的百姓,都会受到严厉处分①。
  从这些诏令中可以看出,儒家 以农为本 , 衣食足,知礼义 的思想,此时已基本上被北魏统治者接受。
  在这样一种思想指导下,北魏进一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促进农业的发展:弛禁罢苑:北魏初年,曾大面积禁封良田,山泽作为牧场或官府苑囿,导致耕地面积减少,一些地方甚至因 园囿过度 而 民无田业 ②,严重影响农业发展。太武帝时,汉族大臣高允、鲜卑贵族古弼都曾严厉批评这一政策,要求改正, 世祖善之,遂除田禁,悉以授民。 ③从此之后,弛禁罢苑,改牧为农成为政府的一项既定政策。以后的献文帝、孝文帝多次发布诏书,或弛禁猎场苑囿、山林川泽,任凭百姓耕垦樵采,或干脆赐给贫民耕种。
  通过罢苑弛禁鼓励垦殖,增加了耕地面积,使贫苦农民拥有了土地。改牧为农——这是北魏经济政策的一个重大变化。
  检括、迁徙人口,计口授田:北魏前期,土旷民稀,农业劳动力严重不足。当时,人口的自然增长暂时还不能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于是北魏采取了这两项应急政策。
  检括人口,又称 括户 ,指国家清查因战乱而逃亡或依附豪强,脱离政府户籍的那些 隐户 ,使其重入户籍,纳赋服役。这项工作,道武帝做过,不过他当时只是挖出隐户, 令输纶绵 ,即作为为政府提供纺织品的手工业户。结果是 诸逃户占(登记)为细茧罗縠(即纺织户)者甚众,……
  不隶守宰,赋役不周,户口错乱。 ①农业劳动力短缺问题,仍未解决。到太武帝时,随着以农为本思想的确立,毅然废杂营户为农户,归郡县管理。献文帝和孝文帝前期继续括户。《北史?韩均传》说,韩均为冀州刺史、广阿(今河北隆尧东)镇将时,在定、青、冀、东青、相五州(约今河北南部、河南西部、山东中西部地区)搜括户口,查出隐户十余万户。孝文帝也在延兴中(公元373年或374年)派了十个大使巡行天下,大规模括户。并宣布若豪强、逃户继续隐匿户口,就要 论如律 ②,加以法律制裁。
  北魏前期的括户,收到了一定效果。
  ①   以上诏令,参见《魏书》卷四至卷七的《世祖记》、《高宗记》、《高祖记》。
  ②   《魏书》卷二八《古弼传》。
  ③   《魏书》卷四八《高允传》。
  ①   《魏书》卷一百一十《食货志》。
  ②   《魏书》卷七上《高祖纪上》。
  迁徙人口和 计口授田 是配套措施。迁徙人口的目的,是为了强干弱枝,加强对新征服地区的控制,同时也为了解决京师一带人丁奇缺、百业待兴的问题。所以北魏前期屡屡大规模移民:自道武、明元帝时,先后徙山东河北守宰豪民、高丽杂夷、百工伎巧及流民实京师后,太武帝灭夏、征辽东、击蠕蠕(柔然)、平凉州,又先后徙这些地区的民户充实京师和河北地区;献文帝时,亦徙山东的平齐民到京师。迁徙人口,总计在100万左右。
  移民到新地区后,政府一般都给耕牛、农具,并计口授田,下举两例:天兴元年(公元398年)二月, 诏给内迁(平城)新民(十余万家)
  耕牛,计口授田。 ③永兴五年(公元413年)八月: 置(内徙之越勤倍泥部)新民(二万余家)于大宁川,给农器,计口授田。 ④除了给内迁民户以土地、耕牛和生产工具外,由于移民人心不稳, 人怀去就(怀有离去之心) ,北魏政府还给予其他优惠:或开仓赈济,或给衣服廪食,或在一定时期内使其享受减免赋、役的优待。在这些工作做得好的地区, 徙者如归 ①, 百姓安乐 ②,人心得到安定。
  迁徙人口、计口授田,给耕牛、农具,并使新民享受一定的政策性优待,是一项一箭双雕的政策。它一方面把劳动力转移到人口稀少地区,缓和了劳动力不足的危机;另一方面,把新附地区的官吏、豪强迁离本土,使其不易造反,也保证了社会的稳定。
  但另一方面,这一政策也有副作用:道武帝迁夏民于京师, 在道多死,能至平城者十才六七。 ③即强迫徙民,本身又造成了人口的大量死亡;此外,北魏徙民,多为壮丁。这固然有利于新地区的开发,但也影响了原地区的生产。因此,说到底,这个政策应急可以,作为长期政策则不合适。
  初建制度,劝农课农:太武帝后,北魏的劝农政策,逐渐形成 农职之教 ,带有制度的性质,主要内容有:各级长官,必须 励精图治 ,以 劝课农桑 、 课督田农 、 务尽地利 , 勿令人有余力,地有余利 为职责,尽力劝农。若不尽责,轻者免官,重者治罪杀头。
  禁止随意征发,影响农时。规定凡因 徭役不时(农忙时征发) 、 妄有征发 而影响农业生产的,必须治罪;监察部门对此要严肃处理,不得宽纵。
  关于农民耕作的具体要求。如规定: 一夫制治四十亩,中男二十亩 ;农户应 各列家别口数,所劝种顷亩,明立簿目。所种者于地首标题姓名,以辨播殖之功。 即确定农民垦田数量,登计在册,并以在地头插耕者姓名标牌的方法,辨明责任,奖勤罚懒。为了保证贫苦户不致因畜力不足而影响春耕,北魏还强行规定富人必须借牛给穷人,如不遵从,全家终身不得为官;又规定了穷、富人家 人牛相贸(换工,大致人力一亩,换牛力三亩) 的比例,使双方均能接受。
  这些规定,均以诏书形式发出①,要求各地严格执行。
  屯田:道武帝时期,即在塞外的五原(今内蒙古包头市西)一带进行屯田。到孝文帝前期,又设 营田大使 ,内地亦广开屯田。如徐州一带的屯田,计有耕牛万头,良田十万余顷;淮北一带的屯田,有田兵五万余人,豫州屯田, 水陆皆作.而且大都收到了 频岁大获 、 公私俱济 的效果。北魏前期的屯田,基本是军屯,目的主要是解决军粮问题。但屯田的兴起,扩大了农业规模,对当时北魏的农业经济,是一个有益的补充。
  ③   《魏书》卷二《太祖纪》。
  ①   《魏书》卷三十《娥清传》。
  ②   《北史》卷三十三《李祥传》。
  ③   《资治通鉴》卷一百二十。
  ①   参见《魏书》卷四下《世祖纪下》,卷五《高宗纪》,卷七上《高祖纪上》有关诏书。
  总的来看,北魏前期的农业,发展比较缓慢,也不太平衡。从横向看,京畿地区发展较快,其他地区就要差一些;从纵向看,也是起伏不定,而非稳步增长。按《魏书》记载:大致是皇帝促一下,下面动一下②。前期诸帝时,都出现过皇帝下诏书或派使者巡行天下,监督察办劝农不力的官员之后,便出现连续几年农业丰收,粮价极贱, 军国用足 , 民以安乐 的情况,但都维持不久。
  一旦风头过去,或遇战争、水旱,马上又出现衰退,或至 路有饥馑 ,又迫使官方开仓赈济,放任百姓逃荒。出现这种情况,有中国传统农业本身对自然灾害抵抗无力的因素,也有人为破坏——战争和官吏的贪残。但中央的力农思想和政策,没有真正地、普遍地被地方官员所理解和执行,当是其中相当重要的原因。
  这时北魏的农业,还处在初级阶段。
  5。 牛马驼羊、色别谷量
  我们已经知道,拓跋部原来是一个逐水草而居,以游牧射猎为主的民族。
  前秦时,苻坚想从拓跋族中选拔一批带兵将领,便去问什翼犍,请他推荐人选。什翼犍答道: 我们部族能捕捉野兽、牲畜,善于奔跑,逐水草而居罢了,哪里有什么能力去带兵打仗。 ①什翼犍是不愿族人为前秦卖命,所以才这样说;但从话中还是可以看出,到什翼犍时,拓跋族人仍然以畜牧业作为自己的传统经济。
  北魏前期巨大的军事胜利,给拓跋族带来了数以千万计的牲畜、广袤的牧场和众多的劳动力,使北魏的畜牧业一花独放,飞速发展。
  官方的牧场,遍布全国,而且规模巨大。《魏书?食货志》中提到的河西牧场,有马200多万匹,骆驼100多万峰,牛羊无计其数。河阳牧场内经常保持有军马10万匹,作为京师警备之用。他们每年都赶着牲畜,由北而南,从河西一直放牧到并州(今山西省南部地区)。孝文帝迁都之前,又特命宇文福为都牧给事 ,让他到中原先选好牧场。宇文福一下子将黄河北岸东起石济(今河南淇县南)、西至河内(今河南沁阳),近7。5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全都圈了进去,然后从平城迁来牲畜。宇文福完成工作十分出色,牲畜在迁场过程中毫无损失,受到了孝文帝的嘉奖①。
  拓跋珪 离散诸部、分土走居 时,有一部分游牧部落如高车等, 以类粗犷,不任役使 ②,实在难以改变其原有生产方式。于是北魏也就顺其自然,给他们酋长以封号、封地,让其以放牧为业,为政府提供畜产和皮毛。
  如安置在漠南的高车、封在秀容川(今山西原平一带)的尔朱氏、封在善无城(今山西左云西)的库狄干氏等,均是这样。孝文帝时,尔朱新兴家中的牲畜,以毛色分群,用分布的山谷来计算数量。朝廷每有军事行动,他都要贡献大批军马和粮食;到京城去,王公们给他珍宝,他便以名马回报③。高车自太武帝时降魏以后,每年均给北魏上供,其数量之巨,竞使北魏境内牲畜价格大跌,皮革大量积压④。
  ②   《魏书》卷一百一十《食货志》。
  ①   《晋书》卷一百十三《苻坚载记上》。
  ①   《魏书》卷四十四《宇文福传》。
  ②   《魏书》卷一百零三《高车传》。
  民间饲养的牲畜也相当多:王公贵族们,从皇帝的赏赐中得到了大量的牲口;平城一带拓跋族大牧主的牧场, 牛马以谷量 ⑤;一般百姓家,也有不少牲畜。明元帝泰常六年(公元421年)诏令:六部民凡家中羊满百口,调军马一匹⑥。魏广阳王元深为恒州刺史,私家凡有马千匹以上者,他必夺百匹⑦。政府征发、官吏掠夺,羊以百口、马以千匹为单位,说明民间牲畜数量的确可观。
  政府对畜牧业的发展,十分重视,仅设置的专门机构,就有太仆、驾部尚书、外牧官、监御曹、都牧、典牧都尉、龙牧曹等等。如为官时 牧产不滋(不盛) ,或者私占牧田,都会被免官,重的还会被判刑、流放。
  北魏的畜牧业,以前期为最盛。到中后期,仍然保持了一定水平。尽管从太武帝开始便逐渐开弛禁苑,改牧为农,但官方在河阳的军马场仍然存在,民间如尔朱氏的牧场等也保持着原来的规模。自公元523年六镇起义爆发后,北方政局混乱,官、私牧场均受到威胁,牲畜多被 贼寇 盗掠。原附属于北魏的大大小小的领民酋长也纷纷反叛,北方畜牧业渐衰。东魏北齐时,略有所恢复,政府在代、忻二州设了马场,场内 悉是细马(良马),以为军用。 ①但总的讲,规模和数量已大不如北魏时期了。
  北魏建国之初,首先是畜牧业得以迅速发展,并不足怪。拓跋族是一个马背上的民族,牲畜既是他们的主食之一,又是代步工具,马匹更是作战的重要装备。它所征服的,基本上是活动在大漠南北、有游牧传统的少数民族。
  它当时进入的中原,在饱经战乱之后,已成为满目疮夷、荆棘丛生、千里无鸡鸣、路上断行人的荒凉大地,复非昔日发达农业区的本来面貌。传统习惯的驱使,现实条件的影响,使拓跋部自然产生的第一个信念,就是发展他们最熟悉的畜牧业。要求这样一个民族一入主中原,就该立即抛弃原有的生产部门而转入定居农业,并不现实,也没有多少道理。事实上,任何一个落后民族要接受先进民族的先进文化和生产方式,都需要一个过程,都要经历痛苦而曲折的道路。北魏前期农、牧经济并存,而且畜牧业相对兴盛,究其根本原因,恐怕就在于此。
  北魏前期的经济,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混合体:掠夺经济、畜牧经济、屯田及郡县农业,构成了北魏经济的四大支柱。在这一时期,由于传统思维的影响、战争的进行和中原地区的被破坏,使掠夺经济及畜牧业还在社会生活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代表先进生产方式的定居农业和手工业也在发展。这是北魏社会的发展方向,并正逐渐成为北魏发展经济的既定国策。
  ③   《魏书》卷七十四《尔朱容传》。
  ④   《魏书》卷一百零三《高车传》。
  ⑤   《北史》卷五十四《娄昭传》。
  ⑥   《魏书》卷三《太宗纪》。
  ⑦   《魏书》卷十八《广阳王元深传》。
  ①   《北史》卷五十五《白建传》。
  (三)均田制的实行和北魏后期的农业
  1。孝文帝经济改革的历史背景
  北魏前期的经济是一个复杂的混合体。它既包括以鲜卑拓跋部为主的北方各游牧民族的畜牧经济,又包括新征服的中原地区比较稳定的农业经济;既包括农业、畜牧业生产经济,也包括野蛮的掠夺经济。在前期,它依靠这个混合体,具体地说,依靠私有农业、国家屯田、畜牧业和掠夺,实现了统一和独立建国的目的。但是,这几根经济支柱,对于在中原建立比较稳定的统治,有的是不可靠的,如掠夺经济;而能起基本稳定作用的部分,如中原地区的农业,由于它自身内部的关系,以及它与其他相关部分的关系,尚未协调好,也难以较好地发挥作用。所谓 它自身的内部关系 未协调好,是指以汉族地主为主的封建农业经济中,地主不但占有大量土地,而且以宗主或坞主身分控制大量户口;而农民则没有土地,或只有极少的土地,被迫流亡,或依附地主豪强,租种他们的土地,缴纳很重的田租,生产积极性得不到发挥,政府收入也受影响。所谓 它与其它相关的部分的关系 未协调好,一是指北魏社会正处在转型期,政治、经济制度还不十分健全,例如孝文帝太和八年以前,百官无俸,让官吏任意取之于民;租调虽有规定,但往往额外征收;这都加重了农民的负担,影响农业发展。二是指畜牧业无限制地发展,使中原许多肥沃土地变成牧场,也影响农业发展。把农业发展纳入正常轨道,是在中原建立稳定政治统治的基础,所以,解决以下一些问题显得日益迫切。
  第一,宗主督护制。晋末以来,豪强称雄,坞堡林立,到魏初依然如故。
  河东薛辩、薛永宗、斐骏等各拥强兵,雄据一方。河北 韩、马两姓各二千余家,恃强凭险,最为狡害,劫掠道路。侵暴乡闾。 ①幽州卢溥,统摄乡党屯聚海滨②。北魏初入中原,无力扫平这些坞堡,只好承认既成事实,任命这些坞堡为 宗主 ,让他们代表政府去 督护 百姓,并通过他们向农民征发租调力役,维持统治秩序。
  然而这样一来,就给北魏的政治经济建设至少带来两大消极后果,首先是北魏境内出现了大大小小的独立王国。使政令难以推行。其次,大量隐户的存在。正如《魏书?李冲传》所说: 旧无三长,惟立宗主督护,所以民多隐冒,五十、三十家方为一户。 这些依附豪强的人口,对政府是 皆无官役 ,而 豪强征敛,倍于公赋.政府的财源,就这样流到了豪强家里。
  第二,吏治腐败。魏初,百官无俸,但严禁贪污。明元帝曾派使者巡行诸州,检查守宰资产,凡提不出证明确为自家资财者,一律定为赃物③。献文帝时也下诏:凡地方官吏受贿羊一口或酒一斛者,皆罪至大辟(杀头)①。条例相当严厉,但效果却不太理想,官吏们仍是 颇好货利 , 贪虐未悛.究其原因,一是在官吏选拔上,并非德才兼备,素质不高;二是法令虽严;但执法不严,结果 网漏吞舟,时挂一目 ②。三是既然国家不给官吏发放俸禄, 取给于民 ③,便是堂堂正正了。
  ①   《北史》卷三十六《薛辩传》。
  ②   《北史》卷三十《卢玄传》。
  ③   《魏书》卷三《太宗纪》。
  ①   《魏书》卷二十四《张充传附张自泽等》。
  第三,赋役苛重。此期由于战争频繁,政府对所控制的民户的剥削是相当惊人的。建国初规定: 天下民户分为九等纳租赋,平均每户征帛二匹、絮二斤、丝一斤、粟二十石;又交帛一匹二丈给各州府库,以供调外之费 ④。
  实际上,农民的负担远不止此。自文成帝始,又兴发十五项 杂调 (杂税), 颇为怨重.明元帝、孝文帝以战争而兴的临时征发,一户竟收租五十石,为正常年租赋的二倍半!至于地方官假借朝命,擅兴徭役,宗主督护 纵富督贫,避强侵弱 ,更是史不绝书,屡禁不止了。
  第四,土地兼并日益严重。鲜卑贵族和跋在因罪被杀前,谆谆告戒弟弟们要在灅水(今河北遵化县沙河)以南 就耕良田,广为产业。 ⑤世祖太子拓跋晃,在下令全国力农的同时,自己也 营立田园,以取其利 ⑥。表明鲜卑贵族掠夺的眼光,已转向土地。而汉族地主,更是不遗余力地掠夺土地。
  李安世上均田疏和孝文帝均田诏中都说 豪右多有占夺 , 富强者并兼山泽,贫弱者望绝一廛(chán,音蚕,即一家之居。望绝一廛,指无容身之地)。 而贫苦农民, 或因(与豪强)争亩畔而亡身,或因饥馑以弃(农)业。 困饥流离 , 弃卖田宅,漂居异乡。 情况之严重,连孝文帝都感叹地说,如此而 欲天下太平,百姓丰足,安可得哉! 上述各种矛盾,导致了北魏政权的不稳定和各族人民反抗斗争的不断发生。据统计,自道武帝到献文帝,仅史书所载的各族人民起义就有54次。孝文帝即位后,矛盾更加尖锐,从延兴元年(公元471年)至太和六年(公元482年)的12年中,就爆发了29次①。地点遍及今河北、山西、河南、山东、陕西、甘肃等省,甚至在首都平城,也发生了策划推翻北魏政权的事情。
  以上种种,成了北魏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它说明,北魏统治者继续按原来的制度和办法进行统治是很困难了。于是,政府中的一些有识之士感到必须改弦更张,解决当时经济、政治的各种问题,缓和日益紧张的阶级和民族矛盾,巩固他们的统治。
  2。均田、三长、租调制的制度和实施
  太和九年(公元485年),任魏主客给事中的李安世首先上 均田疏.奏疏中,论证了古代井田制、限田等制度的合理性、必要性。列举了当时豪强侵夺田产,造成土地争讼,严重影响生产的事实,提出了他的主张:政府不要浪费精力,陷入无休止、无法判定的土地官司中去,重要的是使人民都有一定的土地,能生产和生活,保证政府能有租赋收入,把重点放在土地的重新分配上去,这样才能解决根本问题②。
  ②   《魏书》卷八十八《良吏传序》。
  ③   《魏书》卷二十四《崔玄伯传附崔宪传》。
  ④   《魏书》卷一百一十《食货志》。
  ⑤   《魏书》卷二十八《和跋传》。
  ⑥   《魏书》卷四十八《高允传》。
  ①   据张泽咸、朱大渭编《魏晋南北朝农民战争史料汇编》统计。
  ②   《魏书》卷五十三《李安世传》。
  李安世的建议,是可行的,因为当时已具备了实行这一变革的条件:政府手中既有大量的官田,牧苑和无主荒地,又有 计口授田 的传统;历代的田制改革可以借鉴;北魏封建国家中央集权的不断强化,为推行改革提供了政治保证。
  由于李安世的建议比较切合实际,故 高祖深纳之 ,并在当年十月,发布均田诏和均田令,其主要内容是:(一)男子年15岁以上受露田(只种谷物)40亩。妇人20亩。为了轮种,露田加倍或加两倍授给。露田不准买卖,年老免课或死亡以后还给官府。
  (二)百姓原有土地为桑田,桑田是世业,不在还授范围内,按制度每人可拥有20亩。原无桑田者,依制受田;原有而不足者依制补足;多余者将多余部分充抵应授的露田中的 倍田 ,再多的也不充做露田来还授。随着人口的增减,多余部分可以卖出,不足部分可以买进,但买卖都不能超过应得份额。在桑田上,除谷物外,还必须按规定种一定数量的桑、榆、枣树。
  非桑之乡给麻田,男子10亩,妇人5亩,还受法同露田一样。
  (三)奴婢受田与良人相同。丁牛1头受田30亩。限4年,还受依奴、牛有无而定。
  (四)土广民稀处,如果民有余力,政府可暂借土地任民超额耕种;以后人口增加或有新迁户来,再依制授田。土狭民稠之处,增丁应受田又无田可授,民又不愿徙至宽乡者,以其家桑田抵新丁应授之正田,如不能授足,则举家不给倍田;再不足,全家正田减额。愿迁者,住到空荒之处,不受州、郡、县界的限制,但不得逃避赋役。地足之处,不准无故迁移。
  (五)官吏给公田。刺吏15顷,太守10顷,治中、别驾8顷,县令、郡丞6顷。离职时移交下任,不得转卖。
  紧接着,李冲在太和十年(公元486年)给孝文帝的疏奏中,又提出建立两项重大制度——三长制和新租调法。
  所谓三长制,即将天下民户按五家为邻,五邻为里,五里为党的方式编制起来,各设邻、里、党长一人,以乡中精明强干而又谨慎者充当,并享受一定政策优待。三长的职责是检查户口,管理农民,征发租调力役。三长制建立后,就代替了宗主督护制。
  新租调法的内容大致包括三点:(一)新租调额:一夫一妇交帛1 匹、粟2石;15岁以上未婚男女4人、从事耕织的奴婢8人,耕牛20头,分别交一夫一妇之租调。麻布之乡,改交帛为布。
  (二)调帛的分配:大致10匹中,5匹为公调(入国库),2匹为调外费,3匹为内外百官俸禄。
  (三)特殊规定:如民80以上,允许一子不服役。乡中老弱病残及特困户,由三长内居民轮流赡养。
  李冲的奏疏,涉及到改变过去政、经两项基本制度——宗主督护制和租调九品混通制,还包括有国家同豪强大族争夺劳动力的含义。所以大臣们担心出现社会混乱,建议暂缓执行。但由于冯太后、孝文帝十分赞成,于是新法得以通过,并立即颁布天下。
  三个新制度颁布之后,三长、租调制大概立即在各地推行。如三长制下的清查户口工作,从当年便开始。《魏书?闾毗传》说,闾毗的儿子闾庄,在 太和中,初立三长 时, 为定户籍大使,甚有时誉。 又有尧暄,当时任 东道十三州使,更比户籍。 ①太和十一年(公元487年)京师大旱,孝文帝下诏,准许灾民到粮食丰收地区 就谷 ,并要求灾民所至地区,三长要负责 赡养.表明在太和十一年,三长制已基本推行到全国。同年魏齐州(今山东济南,刺史韩麒麟上表,说新租调额太轻,齐州 租粟才可(供)
  给(官)俸,略无入仓。 ①《魏书?食货志》在太和十年条下说,新租调制施行后,百姓负担 省昔十有余倍,于是海内安之。 新租调的立即兑现,看来也无问题。
  均田制在太和九年颁布的同时,下诏说: 今遣使者,循行州郡,与牧守均给天下之田 ;但因种种原因,可能并没有立即执行。《魏书?食货志》在三大制度的记载上有一点明显的不同。就是关于三长、租调制,在列举了其内容以后,紧接着便叙述执行情况;但均田制的实施情况,则只字未提。
  太和十一年,即按说均田制已实行两年后,魏齐州刺史韩麒麟的上表中却说:京师地区 不田者多,游食之口,三分之二。 建议 制天下男女,计口授田 ②。似乎这位北魏重臣到这时还不知道有均田令,全国也丝毫未动。太和十四年(公元490年),孝文帝再次下诏 依准井丘之式,遣使与州郡宣行条制,隐口漏丁,即听附实,若朋附豪势,陵抑孤弱,罪有常刑。 ③这一诏书中的井丘之制 ,应该就是均田制。因此,很有可能北魏到这时才正式执行均田令。所以诏文中才有派使者到各地 宣行条例 、清查隐漏户口、警告官吏不得在均田时优待豪强、压抑贫弱这样一些属于开始性工作的内容。
  北魏推迟实行均田制,可能是由于当时自然灾害特别严重的原因,据《魏书?高祖纪》记载,均田制颁布后,北魏连续出现自然灾害:太和九年,京师及全国13州镇 水旱伤稼 ,接着太和十年、十一年均出现全国性 大饥 , 民多饥窘 ,平城尤甚。从孝文帝太和十一年七、九月的两个诏书中我们知道,这些灾荒除了造成人员伤亡、迫使政府开仓赈济外,还带来两个后果:第一,灾民逃荒造成北魏境内民户的大规模流动;第二,由此,三长制建立时造的户籍被打乱,需要重定。这是太和九年至十一年的情况。
  太和十二年、十三年,自然灾害有所减轻,但规模仍然不小。十二年关中、河南一带 民饥 ,十三年又 州镇十五大饥.同时政府为解决水旱的危害,两次下令在全国兴修水利,并派专家到各地具体指导,整个这一系列赈灾、兴复农业基础设施、重建家业的工作,直到太和十四年才结束。
  均田制的推行,要以社会的稳定、隐户的括出,户口的核实为基础。而自太和九年以来的连年灾荒及其严重后果,打乱了北魏的原定计划。
  太和十四年后,一切恢复正常,均田工作便逐渐在全国展开。
  均田、三长、租调三个制度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北魏推行这些制度的基本精神是:在不触动地主阶级基本利益的前提下,缓和阶级矛盾,基本解决土地问题,从而把更多的农民束缚在土地上,成为国家的直接编户,以保证政府的租调收入和力役征发,稳定封建秩序。这些在以上的法令条文中反映得是非常充分的。
  ①   《魏书》卷四十二《尧暄传》。
  ①   《北史》卷四十《韩麒麟传》。
  ②   《北史》卷四十《韩麒麟传》。
  ③   《魏书》卷七下《高祖纪下》。
  虽然如此,从经济发展的角度看,这些制度的制定和推行,仍有较大的积极意义:首先,它标志着农业生产自此在北魏经济生活中占据了决定性的地位,包括拓跋族在内的许多少数民族人民成为均田户,有利于巩固他们的定居农业生活和进一步封建化。其次,农民有了一定数量的可耕土地,租调相对固定和减轻,农民的生产条件有所改善,这对生产的发展是有利的。再次,从经济思想上看,均田制的颁布,反映了北魏政府对过去的国有土地制观念,有了新的认识和突破。在解决土地与劳动力结合,如何在残破地区恢复经济问题上,北魏采取了国有土地制这一适合当时情况的形式。但既未照搬历史上西周 王田 下绝对平均的并田制,也未沿袭曹魏带有强烈军事性质的屯田制,更未移植西晋政府只限占地最高额的占田制,而是吸收众制度的优点,既限又均,既维护其统治基础——鲜卑、汉族地主的利益,又强调农民小块土地的获得,同时还保证了农民有一定的自主性。因此,均田制的意义,并不仅仅在于对北魏经济本身的影响,还在于它是中国土地制度史上的一件大事。这一制度,后来被东魏北齐、西魏北周和隋、唐继承和发展。
  其影响是深远的。最后,在均田制中,还体现出一些新的经济概念,如 先贫后富 原则; 进丁受田恒从所近 中体现出的对土地位置与级差关系的认识;鼓励由狭乡迁至宽乡中透露出的重视农业人口的适当分布思想等等,都启发了后人,对当时和以后的生产,也有指导意义。
  3。北魏后期农业的进一步发展
  北魏后期,相对前期而言,战争要少些。北方的少数民族,基本已归顺朝廷;南方的齐、梁与魏,除了梁初时争夺巴蜀的战争和边境地区的一些小冲突外,双方在大多数时间内还是和平相处的。这种外部环境,为北魏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而均田、三长、租调制的推行,又给北魏农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政策的稳定性,牢固树立以农业为本思想,是北魏农业得以进一步发展的原因之一。北魏孝文帝改革的前期工作——均田、三长、租调制的制定和推行,实际上是在其祖母冯太后主持下进行的。但这一改革成果,并未因太和十四年(公元490年)九月冯太后的去世及孝文帝的亲政而断送。如前所述,正是在冯太后去世后第三个月,即太和十四年十二月,孝文帝颁布了在全国大行均田的诏令。接着在太和十六年(公元492年)、太和二十年(公元496年)又三次发布诏书,再次强调 务农重谷,王政所先 、 农惟政首 ①宣武帝继位后,又连下两次劝农诏,中心意思仍是指出 民本农桑,国重蚕籍。 ②重农政策的连续不断,对北魏的农业产生了良好的影响。
  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一定的政治环境。政治清明,经济发展就快一些;反之则慢、停滞,甚至倒退。孝文帝时期, 肃明纲纪,赏罚必信,肇革旧轨,时多奉法 ③。吏治有了好转。北魏又把平宪狱、修吏职、赈贫因、减赋役、进贤退奸、发展人口,作为官吏六大职责,要求他们认真履行④。当时的一些官吏,也能较好地贯彻朝廷意图。如元澄曾针对均田制执行中的一些问题,提出 地制八条,以补充法令之不足⑤。鹿生为济南太守,郡内赌博成风,自夜达旦,影响农业。他下令严禁,获得人们一致称赞⑥。梁州刺史寇携、相州刺史李平等,还通过兴办郡学,结合儒教进行思想教育的方式,转变当地风俗,发展农业⑦。这些,都有力地保证了农业的发展。
  ①   《魏书》卷六下《高祖纪下》。
  ②   《魏书》卷八《宣武帝纪》。
  ③   《魏书》卷八十八《良吏传序》。
  ④   《魏书》卷八《宣武帝纪》。
  保持充足的农业人口,是封建社会中发展农业的关键。在这一方面北魏除坚持前期的一些好的作法,使百姓 乐业保土 ,以保持自耕农的稳定外,还十分重视人口的自然增殖,采取了奖励生育政策。孝文帝曾下令,官员要提供场所、机会,使那些错过婚龄的青年人能结识嫁娶;宣武帝更明确规定,男女到了一定时期不结婚,政府就要采取手段, 务令媾会(结合) ①。北魏还以法律形式规定:百姓生二男,便奖羊五口或绢十匹②。所以北魏后期,户口增长很快。一些过去几千户的州,增加到了几万户;过去因人少而并省的州郡,现 人口既多 ,又重新设置。北魏初年,其户口大约只相当于西晋的一半左右,到孝明帝神龟年间(公元518- 520年),则反过来超出西晋户口一倍③,达到500多万户,增长三倍有余。
  水利灌溉事业,在后期发展最快。孝文帝时,鉴于水旱灾害对农业的严重破坏,先是下诏在六镇(今内蒙古中部及河北北部一带)、云中(今内蒙古和林格尔县)、河西和关内六郡修水田,既而命令在 诸州镇有水田之处,各通灌溉 ,并派遣匠人到各地去具体指导。兴修水利之风,由此而开。其著名者,如崔亮在洛阳修汴、蔡二渠, 公私赖焉 ④;卢文伟在范阳(今河北涿县)修复旧督亢陂,灌田万余顷⑤;裴廷   在燕郡(今北京市)修复旧戾陵堰, 溉田百万余亩,为利十倍,百姓赖之。 ⑥一些官员,像沈文秀,虽然当政时社会治安不好,但却能 大兴水田 ,也给百姓带来了一定好处。
  据《魏书?地形态》记载,到东魏孝静帝武定年间(公元534- 539年),除了新开的灌溉水渠外,经北魏历朝修整并能继续发挥作用的旧渠、陂、池,就有雍州咸阳郡池阳县(今陕西泾阳)的郑白渠,司州林虑郡共县(今河南辉县)的卓水陂,殷州南赵郡广阿县(今河北隆尧东)的大陆陂,相州魏郡(今河北磁县南)的鸬鹚陂等24处。这种现象,发生在缺乏灌溉传统的北方,发生在原本缺乏农耕传统的游牧民族统治的时期,的确是令人惊叹的。
  垦田数量的多少,也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农业的发展。可惜《魏书》并没有给我们提供全面、系统的资料;但从一些零星的记载中,也可窥其一斑。
  卢道将为燕郡太守,在郡内敦课农桑, 垦田岁倍 ①。孝文帝在太和十九年(公元495年)巡幸邺城(今河南安阳市北),专门下诏禁止在王公贵族墓地附近开荒,说明在一些人口稠密地区,可供开垦的土地已经不多。孝明帝时,又下令改沃野、怀朔、武川等军镇为州,改镇民为编户,耕田积粟,以为边备。看来边境地区的土地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开发。而且,北魏后期推行均田制,继续执行罢苑弛禁政策,可以推断,随着人口大量增加,耕地面积一定也有较大的增长。
  ⑤   《魏书》卷十九《任城王元澄传》。
  ⑥   《魏书》卷八十八《鹿生传》。
  ⑦   见《周书》卷三十七《寇   传》,《魏书》卷六十五《李平传》。
  ①   《魏书》卷八《宣武帝纪》。
  ②   《北史》卷四十三《邢峦传附邢邵传》。
  ③   《魏书》卷一百○六《地形志》。
  ④   《北史》卷四十四《崔亮传》。
  ⑤   《北史》卷三十《卢玄传附卢文伟传》。
  ⑥   《北史》卷三十八《斐延   传》。
  ①   《北史》卷三十《卢玄传附卢道将传》。
  仓储增多,是此期的一个特点。北魏置官仓,主要是为了备战、备荒。
  因此凡州镇要地、漕运沿线及京师皆置官仓,以 仓曹 主管其事。太和十二年以后,又特置 常平仓 ,设 和籴大使.丰年籴积,饥年出粜,以赈灾民。仓库储量也相当丰盛。《梁书?夏候亶传》说他于普通七年(公元526年)率军攻魏合肥,得米20万斛。其弟夏侯夔亦缴获粟60万斛。东魏孝静帝初(公元534年),迁都邺城,徙民60余万户,下令出官粟130万石,作为移民生资;史称当时历经丧乱, 仓库虚竭 ,但仓储仍然如此之巨,可见史载神龟、正光之际(公元518- 525年), 府藏盈积 的话不虚。仓储丰盛,从一个方面显示出农业的发展。
  北魏的农业技术,到后期也有较大的进步。从北魏贾思勰所著的农学名著《齐民要术》中,我们可以看到,北魏在继承传统农业技术的同时,又有许多创新。如根据土地的墒情(土壤湿度)进行耕作的技术,水选、溲种(拌种)等种子处理技术,种子保纯防杂技术,水稻催芽技术以及绿肥的使用、轮种和复种,果树裁培和嫁接等,反映出北魏的农业技术已达到较高的水平。
  据《齐民要术》记载,当时的稻谷亩产量一般在4斛左右,若精心耕作,可达10斛①。已经超出了汉代平均亩产3斛的水平。
  在封建社会里,经济发展,首先是地主经济势力的增长。
  北魏的地主,有些是原来的汉族豪强,有些则是由拓跋贵族蜕变而来。
  通过皇帝赏赐、掠夺和买卖等途径,他们一般都拥有很多的土地、奴婢、部曲和 别业 (园圃),有的还经营盐铁和其他手工业。他们家中 殷富 ,督课田户,大致储积 , 藏镪(钱)巨万(万万) 者比比皆是。咸阳王元禧, 奴婢千数,田业盐铁遍于远近。 醇醪肥鲜,不离于口,宾客盈门,妓妾满堂,飞鹰走马,终日逍遥。一个地主说: 人生何常,唯当纵饮 ,另一个地主引用汉末名人孔融的话说: 坐上客常满,罇中酒不空,其余的也不用我关心了。②反映了他们奢侈放荡的生活和腐朽的人生观。
  北魏的地主,大多是聚族而居,形成三世、四世乃至七、八世同堂的大家庭。他们认为,这样可以增进亲情,加强家族内部的凝聚力,既符合儒家传统,又能保持整个家族的势力。反过来,若是分财异居,或虽同居而异财分炊,则被视为 江南之俗 ,为时人讥笑①。
  一些地主,还能在乡中发挥组织、帮助农民生产、赈济贫困等积极作用。
  如赵郡李士谦曾在荒年拿出粟万石以赈贷乡人。次年又饥荒,他招来欠债的人,把债券全部烧掉,至春, 又出田粮种子,分给贫乏 ②。清河房景远讲信义,好施舍,乡遇荒年,遍赡宗亲;又在大路旁接济贫困, 存济甚众 ③。
  猗氏人令狐仕 力田积粟,博施不已。 ④等等,但总的来说,其消极影响大于积极因素。掠夺土地、鱼肉乡里、横行不法,是地主阶级中的普遍现象。
  ①   《齐民要术?耕田第一》。
  ②   《北史》卷四十五《夏侯道迁传》。
  ①   《北史》卷四十五《裴叔业传附姪裴植传》。
  ②   《北史》卷三十三《李安世传附孙士廉传》。
  ③   《北史》卷三十九《房法寿传附房景远传》。
  北魏末年均田制崩溃,并出现社会动乱,与大地主豪强势力的增长,是有较大关系的。
  北魏后期,佛教兴盛,从而寺院经济十分发达。当时,寺院到处 侵夺细(小)民,广占田宅 ,仅洛阳就 寺夺民居,三分且一。 每一所寺院实际上就是一所地主庄园。高级僧侣就是地主,一般僧侣就是佃客。在寺院的劳动者中,除从事生产的劳动僧侣外,还有佛图户和僧祇户。佛图户专为寺院服杂役和种田输粟,身份相当于奴隶;僧祇户每年每户必须向僧官交纳60斛粟,身份相当依附农民。凉州赵苟子等二百家僧祇户,因为不堪僧侣地主的剥削, 弃子伤生,自缢溺死五十余人.寺院还大放高利贷,在追债时 不计水旱,或偿利过本,或翻改券契,侵蠹贫下,莫知纪极。 ⑤对劳动人民的剥削和压迫,可以说是极为残酷的。到魏末,全国寺院总数达到3万多所,僧侣人数高达200多万,约占国家总户口的15%。僧侣不敬帝王,不必遵守世俗法律,也不给国家纳赋服役。给北魏社会的正常统治秩序和政府的财政收入,都造成了较为严重的不良影响。
  ④   《北史》卷八十四《孝行传》。
  ⑤   《魏书》卷一百一十四《释老志》。
  (四)北魏的手工业和商业
  1。北魏的工商机构和工商地位的逐渐改善
  中国北方并不缺乏工商传统。自两汉以来,长安、洛阳、邯郸、临淄(今山东淄博市)、宛(今河南南阳市),即是当时著名的商业都市,又是发达的手工业中心。长安、临淄、襄邑的丝织品,长安、洛阳的金银器和纸,宛的铁器等都质地精良,驰名远近。但是这一切,在西晋末年和五胡十六国时期的连年烽火中几乎荡然无存。商业活动近于停止,手工业衰败凋残,一切都需要重新开始。这就是拓跋族进入中原时面临的严峻局面。
  出于战争和满足日常生活用品的需要,也由于拓跋贵族对中原、江南、西域的珍奇宝货、精美物品的艳羡和追求,使北魏一入主中原,便立即着手工商业的恢复工作。
  最先建立的,大概是官方的工商系统。
  官商的最高机构,是设在尚书省的商贾二曹令①,以下各级官府,都相应地配置了一些商人。他们的主要工作,是代表官府从事对江南、西域的大宗贸易及其他商业活动。除此以外,大概还充当政府密使或与少数民族交往的翻译②。《魏书?世祖纪》说,一次匈奴贵族刘显想乘太武帝出巡时于众中刺杀太武帝,商人王霸知道后,悄悄踩皇帝的脚示意,太武帝警觉,立即还宫。
  看来这个王霸,还具有皇帝随从的身份。
  官商在北魏前期,一直具有垄断地位。与此同时,民间商业也在悄然兴起,道武帝时,首都平城已是 不设科禁,买卖任情,贩贵易贱,错居混杂 ①。到文成帝时, 大商富贾,要射时利,旬日之间,增赢十倍 ②,已经十分活跃了。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官民商业并存之后,太和八年(公元484年),孝文帝下诏 罢诸商人,以简民事 ③,才算基本结束了官商制度。
  道武帝时,曾在山东设置了许多铁冶,以罪犯为工匠,打造兵器和农具。
  破燕以后,又迁 百工伎巧 于京师。大概官手工业的建立由此开始。以后,随着北魏社会的发展,政府的手工业也逐渐发展为一个庞大的工官系统:在太府寺、将作寺下,分设了数十个署、局,如左、中、右尚方,司染、细作(精美工艺品)、左校、诸冶等等。从事营建、冶炼、兵农器及各种手工业品的制造。北魏前期,政府对手工业生产的控制,非常严格,私营手工业是被绝对禁止的。法律规定:民间凡 私养 、 私藏 工匠,一经发现,要诛灭整个家族④。但这种垄断局面,随着经济的发展,同样逐渐被打破。太和十一年,孝文帝下诏 罢尚方锦绣绫罗之工,四民欲造,任之无禁。 ⑤第一次明确允许私人丝织业的存在。以后,相继允许民间冶炼、煮盐。到北齐、北周时,开禁项目已扩大到 细作之务 和 百工 ⑥,完全放开了。
  ①   《北史》卷五十《费穆传》。
  ②   参见吕恩勉《两晋南北朝史》第 1089-1090页。
  ①   《魏书》卷六十《韩显宗传》。
  ②   《魏书》卷五《高宗纪》。
  ③   《魏书》卷七上《高祖纪上》。
  ④   《魏书》卷四下《世祖纪下》。
  ⑤   《魏书》卷七下《高祖纪下》。
  从官方到民间,是整个北魏工商业的发展趋势。
  工商业者的地位,也逐渐有所提高。北魏初期,官手工业中的匠人,除了强征而来的民间工匠外,大部分是俘虏和罪犯。商人则自古以来受到歧视,因此他们地位十分低下。在官方的早期文件中, 工商 与 皂隶 并称。
  政府规定:手工工匠必须终身服役,世代相传,不准改行;又规定工商不得与自由民通婚,不准衣锦绣,不准做官①。其种种限制,实际上等于将他们置于变相的奴隶或半奴隶地位。
  然而,正如以上所谈到的,随着北魏封建化程度的加深,歧视工商的政策在实际生活中已难以执行。早在文成帝时,就已出现鲜卑贵族贪图工商财富,自动与他们联姻的事情②。孝文帝初, 有司滥纵 ,工商业者 或染清流 (作了按规定应是高级贵族或士大夫作的官)③。在这种情况下,北魏被迫放弃原有政策。除了上述者外,孝文帝延兴二年(公元472年),开始允许 工匠杂伎,尽听赴农.太和八年的诏书中,又把 工商 与 吏民 同列,并要求他们关心国家大事,对 利民益治 或 损化伤政 的事提出建议和批评④。后来,孝文帝 南伐 (约公元494年),亲自给 以行商致富 、出粟助军的商人王训授以代理清河太守之职⑤,商人名正言顺地成了政府官吏。
  从身同皂隶到允许赴农,从上书言事到为政府官吏,这一系列变化,表明到孝文帝时,政府压抑工商的政策,有了一些改变,工商的地位,有所提高了。这对北魏后期工商业的发展,显然是极为有利的。
  2。纺织、矿冶和制盐业的发展
  北魏的手工业、主要是纺织业、矿冶和煮盐。此外还有酿酒、制瓷、军工、造纸、制革、粮食加工等行业。下面让我们看一看当时手工业发展的概况。
  纺织业:布帛、绵绢,与人民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政府大力提倡农桑,户调征绢布,以及它在当时商品经济不太发达的情况下当作货币使用,促进了纺织业的生产。纺织业是北魏手工业中最发达的一个部门。
  北魏的纺织业,主要是丝织业和毛纺织业。官方掌握的丝织业,规模巨大。为政府生产绫罗锦绣等各种精美丝织品的,有宫内或京城内的官方工场、作坊,还有注籍为 绫罗户 、 细茧罗縠户 的民间工匠。在一些传统的丝织业中心,如泾州(今陕西泾川)、雍州(今陕西西安市)、定州(今河北定县)等地,政府还设立了丝局,作为生产、经营丝织品的专设机构。民间的纺织业以家庭手工业为主,比较分散,但在一些久负盛名的丝绸之乡,如河北、山东一带,民间的丝织品不仅数量大,而且质量十分精美。山东的大文绫、连珠孔雀罗,阿县的缟,都闻名远近。河北的产品也毫不逊色,颜之推说:河北妇女织出的 黼黻锦绣罗绮 ,即绘、刺有各种精美图案的丝织品,比江南的要高级得多①。
  ⑥   《北齐书》卷八《后主纪》。
  ①   见《魏书》卷五《高宗纪》,卷七上《高祖纪上》。
  ②   《魏书》卷五《高宗纪》。
  ③   《魏书》卷七上《高祖纪上》。
  ④   《魏书》卷七上《高祖纪上》。
  ⑤   《北史》卷七十八《王辩传》。
  过去,在拓跋部中,丝织品十分匮乏。什翼犍时, 国中少僧帛 ,一个叫许谦的人偷了两匹绢,守官竟告到了皇帝那里去。后来什翼犍担心 为财辱士 ,叫守官不要再追究,此事才算罢休②。到北魏中期以后,这种情况已经完全改变了,政府仓库中绢帛出积, 露积于廓(仓库四周的空地)者不可校数.皇帝赏赐臣下,动辄数十、数百,甚至上千匹①。胡太后时赏百官绢帛,干脆让他们任意负物而取 ②。北方的绢价,一降再降:石勒时,匹值三四千钱,魏初则匹值千钱,到孝文帝时,骤降至二百钱③。如果丝织业没有大的发展,是不可能出现以上这些情况的。
  毛纺织业是北魏独有的纺织部门。其产品,有混纺型的,如以羊毛、木皮和野蚕丝混合制成的 织成 (有彩色图案的纺织品),但主要是毡。《北史?文苑传》说樊仲以造毡为业,收入除了养活自己一家外,还能资助弟弟樊逊念书。可见织毡业在北魏比较普及,而且利润颇丰。毡的用途很广,做襦(短衣)、袴(套裤)、靴垫皆可,还可以用来做帐蓬。有的毡帐相当大。
  颜之推说:我原在江南,不信北方有能住千人的毡帐;河北又不信南方能造两万斛的大船④。 千人毡帐 和 万斛大船 ,在制造工艺水平上可能无法相比,但制成能容纳千人这样大的一个帐蓬,就是在今天也是颇为壮观的。
  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北魏毛纺织业的普及和发展水平。
  冶铸业:北魏有铁、银、铜冶,汉水流域有淘金场一处。从开采矿石到产品销售,基本上由政府垄断。
  在诸冶中,冶铁业最为发达。这是因为铁是兵、农器的原料,与国民生计相关。因此,境内凡有铁可采的地方,政府都设立了 铁官 ,由政府来组织采矿、冶炼和铸造。在这些官冶中,最好的是相州的牵口冶。该冶所造的刀,为全国之最,全部送入大内(京师的府藏)武库。北魏铁的产量也很高,元嘉之战时(公元450年),刘宋军队攻克北魏碻磝戍(今山东聊城东),一次就缴获铁3万斤,大小铁器9千余件①。北齐的綦毋怀文能造 宿铁刀 ,其刀既有非常强的硬度,又有韧性, 斩甲过三十札 ②。这虽然是北齐时的情况,但技术是一个不断积累的过程,可以推知,北魏后期,在炼钢技术上,必有了一定程度的进展。
  私人冶铸,在后期开始出现。山东长白山出铁,三齐和兖州一带的豪强,都跑到那里去立冶 鼓铸 、 密造兵仗 , 奸党多依之.直到东魏初年,才被辛子馥上奏罢除③。看来此时私人鼓铸已经合法化,只要不危及政府统治和正常社会秩序,便不会被随便取缔。
  ①   《颜氏家训?治家第五》。
  ②   《魏书》卷一《序纪》。
  ①   《魏书》卷四十二《尧暄传》。
  ②   《魏书》卷一百一十《食货志》。
  ③   《魏书》卷一百一十《食货志》。
  ④   《颜氏家训?归心篇》。
  ①   《宋书》卷九十五《索虏传》。
  ②   《北齐书》卷四十九《綦毋怀文传》。
  ③   《魏书》卷四十五《辛絽先传附辛子馥传》。
  到北魏中后期,银、铜、锡矿的开采冶炼也开始进行。其地点总计有银矿(包括银锡共生矿)4处,铜矿7处。其具体情况,又有所不同:银矿是发现才开,而且政府经营管理都不太严格。后期甚至将好矿开禁, 与民共之.之所以如此,大概是白银作为货币,在北魏使用率极低的缘故。铜矿则不一样,政府不仅大力开新矿,对旧矿也进行重复开采。对1斗矿炼铜8两的富矿固然重视,但对1斗矿仅炼铜4两的贫矿也不放过。当时,铜的用途较广,既可造农具,又可制成工艺品,以铜铸钱,更是大利之所在。而且自孝文帝 诏天下用钱 之后,铜实际上就等于货币。所以政府对铜矿控制得很严,凡是私人采矿及铸钱,都要从重治罪。
  但总的来讲,北魏的矿冶,除铁以外,银、铜、锡,都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北魏后期钱币仍然不多,政府铸钱量也不大,与铜冶的不发达,是有一定关系的。
  制盐业:北魏境内出产海盐,还有大大小小的盐池及放水溉田后池内干结的 鹹鹾(xián cuo,音咸矬)盐 ,产量极大。盐的品种也很丰富,有海、白、黑,胡、戎、赤、驳、臭、马齿等9种①,分别用作食盐或药用盐。
  产盐地中最著名的是河东郡安邑县(今山东运城东北)的盐池。郦道元说,安邑自春秋以来就是产盐重地。其盐池,东西长70里,南北宽17里,水呈紫色。其中之盐自然形成, 朝取夕复,终无减损.只是怕山洪暴发使池水泛滥流失,所以官、民都十分重视防洪。在安邑盐池西,旧猗氏城(今山西临猗县南)南面,还有一个稍小的盐池,东西25里,南北20里,称做 女盐泽 ,产量也相当丰富②。
  盐是人民生活中不可须臾离开的必需之物。无论官方还是豪强,只要经营盐业,都会获得巨额收入。所以北魏从建国以来,一直是以官方为主导进行盐的生产。其方法,或是彻底垄断,政府置 盐池都将 、盐户,自产自销;或是允许民间采盐,官方收取一定的税和盐户的 贡物.税一般是十一税,然后每年 供百官食盐二万斛 , 输马千匹,牛五百头 ③。但从执行情况看,两种政策都有弊病。政府垄断盐业,百姓不乐,且 前后居(盐池都将)职者多有侵隐(贪污) ④,损公肥私;要体现 政府宽简 ,开禁便民,得实利的又是豪强地主。他们视盐池为己物,擅自封固,一般百姓去采盐,给豪强交税 倍于官司 ,而且是否准许采盐、价钱高低,全由他们说了算。所以盐池究竟是开是禁,北魏政府一直感到头痛。从开国到灭亡,盐业政策变来变去,一直都没有找到一个两全其美的好办法。
  ①   《北史》卷三十三《李孝伯传》。
  ②   《水经注》卷六《涑水》。
  ③   《魏书》卷一百一十《食货志》。
  ④   《北史》卷二十七《寇   传》。
  ①   《魏书》卷一百十四《释老志》。
  ②   《魏书》卷三《太宗纪》。
  ③   《洛阳伽兰记》卷一《永宁寺》。
  北魏的建筑业和其他手工业部门也有一定的发展。在建筑业方面,北魏拥有蒋少游、郭善明、侯文和、柳俭等能工巧匠,建造了 其高不闻鸡鸣狗吠之声的静轮天宫①,高20余丈的白台②,高达千尺的九层佛塔③,还造出了 楼观出云 、 重楼起雾 的高级住宅④。这些建筑,都具有一定的工程难度和工艺水平。在酿酒业方面,政府专门设有酒坊,酿制百官饮用之酒。
  民间酿酒十分普遍,名酒有: 鹤觞酒 , 饮之香美而醉,十日不醒 ⑤; 桑落酒 ,其味如 兰薰麝越,自成謦远⑥; 酃酒 ,味道醇美,均为上贡之佳品。政府有时因饮酒影响治安、耗费粮食而禁酒,且法令极严。但北魏人豪爽好酒,积习难改。一旦禁令松弛,则酿造、鲸饮如故。此外,北魏还有以白瓷为主的制瓷业;制造飞梯、冲车、火车、火嵍(zhàn,音钻,小矛)的军工业;以水碓为主的粮食加工业;造皮靴、帽、衣的制革业;造纸业等等。这里就不一一叙述了。
  北魏时期的手工业,总的来说,除了个别行业外,是处在一种艰难发展的境地中。其原因,一是原来的破坏太大,恢复起来困难较多;二是政府奉行重农抑末政策。政府重视的只是非常有限的几个认为重要的部门,而且控制得很严。民间手工业往往处于压抑的状态;后期有所松动,也不过是放任自流而已。所以发展水平不太高,而且充满了曲折反复。如琉璃(玻璃),早在太武帝时就由西域传入。后来,北魏在京师仿制成功,工艺 美于西方来者 ;而且由于大量生产,价格低贱,至于 人不复珍视 ①。但至隋初,又说: 时中国久绝琉璃,匠人无敢措意 ②,失传多年,无人会造了。
  3。城市的复兴和对外贸易
  从上面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北魏的商业政策,实际上是相当矛盾的:一方面,怕人民务商废农,影响国家的租调收入,又担心商人势力膨胀,破坏封建等级秩序,所以 崇本抑末 ,压抑商人;另一方面,为了满足他们的需要,又利用商人为他们贩来各种各样的奢侈品,这又促进了商业的发展。商人有钱,善于钻营,勾结官府、豪强,为所欲为。这就使北魏的商业比手工业更容易发展一些。富商大贾,周流郡国, 无所不至 ;奇珍异宝,充满富贵人家,政府的禁令,早已形同具文, 竟不施行.商业的重新活跃,使城市经济再次复兴。前后京师平城、洛阳,以及东西重镇邺城、长安,是当时的商业中心。在这些地方,经商已成为社会风气: 京师(平城)民庶,不田者多,游食之口,三分居二③。长安 去农崇商,争朝夕之利,……贵者崇侈,贱者薄仁(义)。 洛阳俗尚商贾,机巧成俗。 邺城呢,还是 浮巧成俗,……得京(长安)、洛之风 ④。可以说,在这些地方,经商赚钱,已成了他们生活中的一切。
  ④   《洛阳伽兰记》卷四《法云寺?开善寺》。
  ⑤   《洛阳伽兰记》卷四《法云寺》。
  ⑥   《水经注》卷四《河水》。
  ①   《魏书》卷一百零二《西域?大月氏传》。
  ②   《北史》卷九十《何稠传》。
  ③   《魏书》卷六十《韩麒麟传》。
  ④   参见《隋书?地理志》。
  这些商业城市,都相当繁华。如首都洛阳就有 大市 、 小市 和 四通市 三个市场。其中大市 周回八里 ,内设通商、达货、调音、乐律、退酤、治觞、慈孝、奉终、准财、金肆 十里 ,里内 千金比屋,层楼对出,重门启扇,阁道交通,迭相望临.住的几乎都是家藏千金的工商大户①。
  政府在市内,设有等级不同的市官,以管理市场,监督工商业,征收商税。
  市场是定时市,市官朝启市门,日落击鼓罢市。凡在市内交易,无论是坐商还是行贩,均要征收关市邸店之税:小商行贩入市贩卖者,凡入市门,人交一钱;如开店经商,则分为五等,按等级征收②。为了防止商业诈骗活动,北魏还规定,凡买卖牛等大宗物品,必须亲到物主家中,查实此商品确为物主所有,才能买卖③。
  以上制度,也适用于全国各地的大小市场。
  大都市的富商,往往从事大规模的长途贩运。如洛阳的著名大商人刘宝,在全国各州郡治所都设有分号,并采取统一的价格;凡是车船能通,行人能至的地方,都有他的商业活动。人们说,四海之内的任何货物,他家都有;他富埒王侯,就像家里藏有金穴、铜山一样④!
  贩运性商业的发展,是与当时较为发达的交通分不开的。从北魏前期起,出于战争的需要,北魏曾大力修整旧道,开辟新路,先后修建了井陉路(今河北井陉——定县)、直道(约今山西浑源县——大同市)、沙泉道(今山西灵丘——河北定县)、河西猎道(不详)、斜谷旧道(今陕西眉县——汉中)等道路,把首都平城与原中原的驿道网连接了起来。孝文帝后,随着社会的发展,北魏又进一步发展水上交通,一方面充分利用河、洛、汾、汴、泗、清、淮河等自然水系;另一方面开凿人工运河、水渠,通河洛二水①。又修永丰渠修引平坑水西入黄河以运盐②,蔡、汴二渠以通边运③,等等。这些水陆通道,为商业的发展,提供了极为便利的交通条件。
  除了国内贸易外,北魏也开展 对外贸易.其对象主要是两个:一个是对南朝的南北互市,另一个则是与西域地区的贸易。
  南方出产丰富,手工业品精良,其柟梓姜桂、羽毛丹砂、齿革犀象、珠玑玳瑁、锦锈纂组等物,一直为北方胡人统治者所垂涎。所以,自五胡十六国时期起,北方的少数民族政权就不时采取主动姿态,促进南北贸易。如东晋初叶,后赵石勒给祖逖通信,请求通使交市,祖逖不回信,但默认互市④。
  前秦苻坚也在丰阳县(今陕西山阳东)立市 以引南金奇贷,弓竿漆蜡 ⑤。
  北魏建国后,与南朝刘宋对峙,开始双方关系紧张,北魏虽求互市,而南方不许。但自公元450年 元嘉之战 后,拓跋焘乘战胜之威,再求互市,刘宋无力拒绝, 时遂通之.对此,《魏书?食货志》得意洋洋地记载道: 自魏德既广……,又于南垂立互市,以致南货。羽毛齿革之属,无远不至。
  ①   《洛阳伽兰记》卷四《法云寺》。
  ②   《通典》卷十一《食货典?杂税》。
  ③   《北史》卷七十《孟信传》。
  ④   《洛阳伽兰记》卷四《法云寺》。
  ①   《魏书》卷七下《高祖纪下》。
  ②   《宋史》卷九十二《河渠志》。
  ③   《魏书》卷六十六《崔亮传》。
  ④   《晋书》卷六十二《祖逖传》。
  ⑤   《晋书》卷一百十二《苻坚载记》。
  当时南北互市的主要形式,一是地方官员、将领主持下的贸易。如崔宽为陕城(今河南三门峡市)镇将,以弘农的漆、蜡、竹、木,与南方贸易往来,不仅自己因此致富,百姓也得到极大好处①。边境一带将领,利用士兵从事武装贩运, 贩贸往返,相望道路 ,简直忘了还有镇守边疆的责任②。另一种则是利用使节往来交聘之机进行互市。《魏书?李安世传》说,每次江南有使节至北魏,政府便拿出金银财宝给京邑富室, 使任情交易 ,炫耀国力。反之,一旦北魏派使节去南方,王公贵族为买南珍奇货也纷纷相托,使者家则门庭若市。这种情况发展到北齐,干脆变成权贵自己派人随使团前往,更方便省事③。
  在当时,南北之间的贸易是比较兴盛的。但南北互市,很受时局影响,往往随着双方关系的变化时开时禁。而且往往由官方主持,如果私人进行贸易,就叫做 私市 ,就触犯了法律,要受到严厉制裁。
  北魏与西域的通商,大致从太武帝时期开始,经文成、献文、孝文三帝而达到高峰。而且到了后来,通西域的商道,也由二变成四④,对西域的贸易,也扩大到波斯(伊朗)和大秦(东罗马帝国)。
  西域的商人,大多是随着北魏统一中原,西域各国相继臣服于魏,遣使进贡而进入内地的。这就是所谓 藩贡继路,商贾交入 ⑤。进来以后,便散布于各方。西域商人经营的主要是金银珠玉、珍物器玩,换回中国的丝织品、工艺品等。两者比价相差甚大。所以一旦胡商骤多,就造成政府 珍货常有余,国用恒不足 的财政困难①。但北魏与西域通商,除了想从西域诸国得到那些 天下难得之货 外,还有 怀远 、 振威德于荒外 的政治意图。
  所以虽然财政紧张,仍然不禁胡商东来,且在政策上给以一定的优惠。故北魏一朝,西域胡商至中国者络绎不绝,京师州都,穷乡僻壤,到处都有他们的足迹。仅京师洛阳的胡商,就有万余家之多②。
  北魏的商业,可以说是相当活跃,可北魏的货币,又十分的不发达。《魏书?食货志》中,赫然记着: 魏初至于太和(公元386- 499年),钱货无所流通。 也就是说,直到北魏建国后一个世纪,商品交易中仍然不使用金属货币。直到太和十九年(公元495年),孝文帝才设 铸钱都将长史 专管铸造钱币, 始诏天下用钱.由此开始,共铸三种铜币,即:太和五铢:孝文帝太和十九年铸;永平五铢:宣武帝永平三年(公元510年)铸;永安五铢:孝庄帝永安二年(公元529年)铸。
  三种铜币,政府铸造时均 铜必精炼,无所杂私 ,都是质地优良的货币。但实行结果,却很不理想: 太和五铢 仅流行于京师一带; 永平五铢 各地或铸或停,人民 止用古钱,不行新铸,致商货不通,贸迁颇隔. 永安五铢仅铸了三个月便停止,钱量既少,又劣币风行,也无法解决钱币问题③。
  ①   《魏书》卷二十四《崔玄伯传附崔宽传》。
  ②   《魏书》卷六十九《袁翻传》。
  ③   《北齐书》卷三十《崔暹传》。
  ④   《北史》卷九十七《西域传》。
  ⑤   《魏书》卷六十五《邢峦传》。
  ①   《魏书》卷六十五《邢峦传》。
  ②   《洛阳伽兰记》卷三《龙华寺》。
  ③   《魏书》卷一百一十《食货志》。
  所以北魏一朝,占统治地位的是实物货币——绢帛。在北魏有关史籍中,绢作为货币的材料,可以说数以千百计。它既以价值尺度在交易中计值论价;又作为支付手段使用。凡施舍、赠与、偿还债务、支付物品价格和劳动费用,政府收租调、造预算、计赃定罪,社会上行贿受贿,也多用绢帛计。而且不仅前期如此,就是行铸币以后,大多数地区仍然以布帛交易。例如河北地区,直到公元513年,还是 专以单丝之缣,疏缕之布(劣质绢布) 作为货币,而且 分裁布帛 , 裂匹为尺 ,以供零星使用。到熙平元年(公元516年),任城王元澄的奏疏仍称,钱币仅 专贸于京师,不行于天下 ①。钱币流通之难,绢帛通用之广,由此可见。
  北魏钱币衰落,既有东汉以来封建自给自足经济发展,物贵钱贱,人们乐于使用实物货币(谷、帛等)的历史原因,也有钱币滥恶的现实因素。特别是后者,对钱币的推广产生了极大的阻力。由于盗铸利润颇丰,政府最初又允许民间自铸,故 利之所在,盗铸弥众 ②。即使后来改变政策,宣布盗铸者 罪重常宪 ,仍是 得罪者虽多,奸铸者弥众.鸡眼、镮凿等薄小私钱屡禁不止,甚至滥恶到 风飘水浮 , 薄甚榆夹,上贯便破,置之水上,殆欲不沉 ③。这些伪滥小钱,本身几乎没有价值,一千钱才能买一斗米,使人们原来就有的厌恶用钱、乐用绢帛的心理更加深了一步,如此恶性循环,结果是钱币始终 略不入市 ,难以流通。
  总之,北魏的商业,显示出其时代特点,即低水平的贷币流通与较发展的商业相结合,官商的逐渐衰落与民间商业的逐渐发展,成为其总的发展趋势。这大概也是同当时经济和拓跋族封建化的大趋势一致的吧。
  ①   《魏书》卷一百一十《食货志》。
  ②   《魏书》卷一百一十《食货志》。
  ③   《北史》卷五十《高道穆传》。
  (五)齐、周对立时期的北方经济
  1。北魏末期的经济大破坏
  北魏后期,经济有了进步,同时也隐伏着危机。随着经济的发展,皇帝和鲜卑贵族们的生活日益腐化,肆意挥霍,赏赐无度,攀比斗富,奢靡成风。
  政治上卖官鬻爵,贿赂公行,地方官吏 聚敛无极.豪强横行乡里,肆意掠夺土地、高利放贷,迫使人民破产流亡,均田制也濒于崩溃。
  在这些因素的作用下,阶级矛盾又尖锐起来。从孝明帝正光四年(公元523年)起,在北魏境内,先后爆发了破六韩拔陵点燃的六镇起义(公元523-524年),杜洛周、葛荣领导的河北起义(公元525- 528年),山东邢杲领导的流民起义(公元528年),莫折大提率领的关陇各族人民起义(公元524- 528年)。在镇压起义过程中,形成一批军阀势力。尔朱荣在镇压河北人民起义后,杀了在中央专权的胡太后,专擅朝政。不久,又发动 河阴之变 (公元528年),杀王公大臣2000余人。北魏末年的大战乱,使北魏初步繁荣起来的经济又受到了严重打击。 郡国荒废,农商废业 ; 烟火断绝 , 尽为丘墟 ; 伏尸流血 , 白骨不收.过去的繁荣犹如昙花一现,留下的是满目疮痍。
  这时,北魏的统治,已走到了它的尽头。公元523年,在镇压六镇起义中起家的地方军阀高欢率部攻入洛阳,尽杀权臣尔朱氏之党,并废杀魏节闵帝,立元修为帝(孝武帝)。元修高欢发生矛盾,逃奔关中的宇文泰。高欢随即立元善见(孝静帝)为帝,迁都邺,史称东魏(公元534- 550年)。后宇文泰杀孝武帝,另立元宝炬为帝(文帝),都长安,史称西魏(公元535- 557年)。东西魏没有维持多久,公元550年,高欢之子高洋废掉东魏,建立北齐(公元550- 577年)。七年以后,宇文泰之子宇文觉也废掉西魏,建立北周(公元557- 581年),形成了周、齐对崎的局面。
  大致说来,东魏北齐据有的地区,北至沙漠,南至江淮,东至海,西部以黄河及河南洛阳以南一线与西魏北周为邻。西魏北周的疆域,东与东魏北齐为界,西至流沙,北至河套,南至巴蜀、云贵和汉水流域。这是两个并立于中国北方的王朝,却呈现出不同的经济风貌。
  2。东魏北齐经济的盛衰
  (1)东魏经济的畸形繁荣魏末大破坏,主要是在黄河以北地区,并非整个北魏境内都已残破不堪。
  战争中耗减的人口,由于六镇人进入中原得到补充。东魏孝静帝武定元年(公元543年),一共有200。8万户。二年,高欢派孙腾、高隆之为 括户大使 巡行郡县清理户籍,又查出无籍户60余万。加上这时对外战争掠来的人口,到北齐初,北齐拥有户近300万,口2000余万。这是恢复、发展北方生产的基本力量。
  东魏北齐拥有的地区,地处黄河南北,本是当时最富庶的产粮区。东魏政府比较重视农业,迁邺后,为了帮助徙户尽快安居乐业,尽可能地拿出了一些土地进行分配;颁布了七条 劝田事.同时,宣布对新降附地区免除十年租调,开官仓出粟130万石赈济穷人,又给衣服、种粮,派使者到各地 问人疾苦 ①。这些措旅的实施,使东魏初有了一个发展经济的外部环境。
  由于以上措施,东魏时,农业恢复得比较快。天平初(公元534年),自洛阳迁都邺城,出粟136万石以救济贫民。其后,政府在各州沿河的津梁之处,都建有官仓,而且都装得满满的。元象、兴和年间(公元538- 542年),由于连年丰收,谷粟一斛只卖到9钱①,同魏末斗粟值练数匹②,形成鲜明对比。
  北齐建立之后,继续兴办水利和屯田。《隋书?食货志》说:齐废帝乾明中(公元560年),在石■等地屯田,岁收数万石,自后 淮南军防粮廪充足.孝昭帝时,又开幽州督亢旧陂,在长城左右屯田,岁收稻粟数十万石, 北境得以周赡.河内郡(今河南沁阳)等地的屯田,则用来保证河南的军粮。在水利方面,除了对北魏时期的旧渠加以利用外,又开了一些新渠,如在邺城附近决漳水,建 万金渠 (又称 天平渠 );在南荆州 开立陂渠 ;斛律羡在幽州导引高梁水等,皆有利于农业之发展。
  东魏初,很重视海盐的生产,政府在沧、瀛、幽、青四州(今河北、山东地区)的沿海地区设盐官、傍海煮盐。沧州有盐灶1484口,瀛州452口,幽州180口、青州546口,每年可产盐20。97余万斛。民间盐户向政府交纳一定税金后,也可以煮盐出卖。海盐的生产,对东魏北齐经济极有裨益。《魏书?食货志》说,扩大海盐生产后,仅盐业一项的收入,就能保证政府军费和日常开支了。有时用盐税、调绢折卖粮食,使仓库充实,有水旱灾,即能随时赈济。
  此期的钱币,仍然沿用北魏的 永安五铢.但由于私铸盛行, 雍州青赤 、 梁州生厚 、 紧钱 、 吉钱 、 河阳生涩 、 天柱 、 赤牵 、河阳钱 等名目繁多货币,充斥市场。有的小而薄,有的杂以铅镴(là,音腊,铅锡合金),还有加生铁的。东魏北齐一再三令五申,采取了重刑、铸新钱 常平五铢(公元553年铸)和加强管理等方法企图加以制止;然而和铸之风 至于齐亡,卒不能禁。 ①不过,钱币的混乱,似乎对商业的影响甚微,商业依然活跃异常,商人数量增加,商人的地位也比北魏有较大提高。这时,法律明确保护商人,无故夺取商人财物者,要受免官处分。商人与政权、达官贵人的联系也更加紧密。李延寿说:北齐宗室诸王 多取富商群小,鹰犬少年 为臣佐幕僚②;尚书右仆射段孝言掌选举, 富商大贾,多被铨擢 ③;齐后主时, 州县职同,多出富商大贾 ④。纵观北齐一朝,不与商人来往的官僚贵族,几如凤毛麟角。《北史?杨愔传》说,杨愔与太保、平原王高隆之为邻,一天看见高家大门外有胡商数人,禁不住感叹: 我家门前幸好没有这些东西! 可是,此期商业的繁荣,商人地位的提高,并非商品经济发达的表现,也不是社会发展的反映,而是与东魏北齐社会上奢侈之风、政治腐败密切相关,是一种十分不正常的现象。
  ①   《北齐书》卷二《神武纪下》。
  ①   《魏书》卷一百一十《食货志》。
  ②   《魏书》卷五十七《崔挺传附子孝   传》。
  ①   《隋书》卷二十四《食货志》。
  ②   《北齐书》卷十《襄城王淯传》。
  ③   《北齐书》卷十六《段荣传附子孝言传》。
  ④   《北齐书》卷八《后主纪》。
  东魏至齐初,经济取得了初步繁荣,可与此同时,社会上再次乱起了魏末那种奢侈之风。皇帝、执政者带头 穷极侈丽 ,官僚贵族竞相奢侈,宫女们也宝衣玉食 ,一条裙子值绢万匹,一座镜台花费千金。甚至连宫中的狗马鹰鸡,都连带着享受 三公 、 公主 的待遇⑤。整个社会奢靡之风如此,以至于贵族韩晋明请客,一席万钱, 犹恨俭率 ,连叹自己寒酸①。
  奢侈享受和政治上的贪污腐败,是一对孪生子。权贵们挥金如土,享用的全是民脂民膏。所以,东魏北齐的政治,从一开始就不太清明,到了后期,更是文武在位,罕有廉洁。 ②官吏们勾结商人, 競为贪纵 , 剥削生灵,劫掠朝市。 ③权贵门前: 富商大贾,朝夕填门 ④,他们权钱交易,狼狈为奸,残害人民。
  (2)土地兼并与均田令的重新颁布官僚地主在醉生梦死,劳动人民的生存条件却在日益恶化。
  如前所述,东魏北齐的统治区,与北方其它地区相比,经济要发达一些,但同时大地主的土地兼并也更为严重。例如关东地区,除了有崔、卢、李、郑这些头等士族外, 瀛冀诸刘、清河张、宋、并州王氏,濮阳侯族 等,都是 烟火连接,比屋而居 , 一宗近将万室 的大地主。他们勾结官吏, 强弱相凌,持势侵夺,富有连畛互陌,贫无立锥之地。 ⑤百姓丢去土地之后, 轻致藏走 ,到处流亡。到齐文宣帝后期,情况已经严重到 户口租调,十亡六七 ⑥,给政府财政造成了极大的危机。
  土地兼并,人口流亡,财政减少,日益尖锐地摆在高齐统治集团面前。
  河清三年(公元564年),北齐重新颁布均田令。规定:男子受露田80亩,妇女40亩,不再给倍田;每个给桑田20亩作为永业田;奴婢受田与良人同,受田人数按官品高低,限制在300至60人之间;丁牛一头受田60亩,限四牛,设 富人(民)仓 ,以赈贫民;以垦田、人口、教化的政绩考核官吏等等。在颁布均田制同时,对租调制也作了调整:18- 65岁均田农民的租调额是:一床(一夫一妇)输调绢一匹、绵八两,垦租(田租)二石,义租(赈灾的 义仓 租)五斗。未婚者纳半床租调,奴婢纳普通人的一半。有牛者,一头交绢二尺,垦租一斗,义租五升。北齐的均田制与北魏相比,大体相同,只是奴婢受田有些限制,奴婢的租调有所增加,意图可能是对王公贵族和地主豪强的权益给予大保护,小限制。北齐均田制规定:邺城周围三十里皆为公田,按等级分赐六镇鲜卑,这可能造成部分汉人的财产被剥夺,只是客观上有利于六镇鲜卑的封建化。新租调制比北魏有所增加,加上征收时,调绢帛 幅度长广 ,或调外加收, 所在征税,百端俱起 ①,人民的实际负担比规定的要多得多。
  ⑤   《北齐书》卷八《后主纪》。
  ①   《北史》卷五十四《韩轨传附子晋明传》。
  ②   《北史》卷五十五《杜弼传》。
  ③   《北齐书》卷十四《上洛王思崇附弟思好传》。
  ④   《北齐书》卷五十《和士开传》。
  ⑤   《通典》卷二引宋孝王《关东风俗传》。
  ⑥   《隋书》卷二十四《食货志》。
  ①   《北齐书》卷八《后主纪》。
  在均田制的实施过程中,由于豪强同官吏勾结, 贵势皆占良美,贫弱咸受瘠薄。 权贵们的奴、牛皆先占满均田定额,而贫民或不能得。当时人宋世良曾请求 请以富家牛地先给贫人 ,在朝诸公,也都认为合理,但就是不能执行。这虽是北齐均田制前不久的事,推行均田制时,也不会有什么两样②。北齐境内豪强势力强大,推行均田制又无有力保证,加之均田令颁布较晚,所以还未见什么效果时,北齐便被北周吞灭了。
  3。西魏北周经济的改革和发展
  (1)西魏的政治经济改革同 王四渎(江、河、淮、齐)之三,统九州之五 的东魏北齐相比,西魏北周的经济底子要薄得多。在西魏的统治区中,只有号称 天府 的关中是产粮区。但这片地区在经过数百年的战火后,已元气大伤。
  穷则思变。大概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吧,西魏北周从建立开始,便不间断地进行改革。其中经济改革及与经济相关的措施主要有:制定 中兴永式 :这项工作,从西魏建国便已开始。史称:当时执政大臣宇文泰,因 戎役屡兴,吏民劳弊 ,严重影响生产,于是命有关部门 斟酌古今,参考变通 ,立 新制 二十四条。继而又 奏行十二条制.穷十年心血,方最后确定 益国利民,便时适治 的 中兴永式 三十六条,班行天下,其要点是禁贪污、任贤才,减冗官等,为经济发展创立良好环境。
  建立 计帐 、户籍制度:大致与此同时,宇文泰又命关中名门、号称 博物多通 的苏绰建立 朱出墨入及计帐户籍之法。 ①其主要内容如何,从隋唐史籍和计帐的发现知道,这是一整套的制度,包括编制户籍、计帐及国家预算等。大致是先由县登记户籍(包括人口、田宅、奴婢等),称为手实。根据手实编制计帐,送州并上报尚书省,作为全国户籍的底本。尚书依据全国的户籍编制下一年的财政预算,收入用黑墨水写,支出用红墨水写,叫作 朱出墨入.中央将预算收入总额按人口分配给各州,按计划征收。
  建立这种制度的优越性,主要在于可避免逃匿,百姓赋役负担公平,政府财政收入有保证。
  尽地利 和 均赋税 :大统十年(公元544年),苏绰又提出加强内政建设的六条建议。其中涉及经济的有两条。第一条是 尽地利.中心是发展农业生产,强调 令民废农者,是则绝民之命 ;抓农时应同抗洪救火、打击盗贼一样紧急。第二条是 均赋役.重点在强调不优容豪强,不压抑贫弱;不放纵奸巧,不使老实人吃亏。其余四条强调选贤任能,是非分明,办事公正,民风淳朴等①。宇文泰对苏绰的建议十分重视,他建议魏帝(西魏文帝)用诏书形式颁下,史称 六条诏书. 宇文泰下令特别规定:凡不通晓 六条诏书 及计帐户籍法的人,不准当官。
  以上制度,贯穿着一个基本精神,就是以清正廉明的吏治,淳朴敦厚的社会风气,公平合理的赋役负担,促进经济的发展,从而达到革易时政,强国富民的目的②。
  ②   《通典》卷二引宋孝王《关东风俗传》。
  ①   《周书》卷二十三《苏绰传》。
  西魏初期的经济,不及东魏。但同时关中门阀士族的力量也相对较弱,阻力较小,加之不断深入改革,贯彻有力;故改革能取得成功。
  (2)周武帝释放奴婢和灭佛北周建立之后,周孝闵帝、周明帝继续贯彻太祖(宇文泰)遗志 ,致力于 政化循理,黎庶丰足 ,巩固改革成果。到周武帝时期,随着社会的发展,又继续进行了三项改革。
  第一,释放奴婢、杂户在整个魏晋南北朝,都存在着使用奴婢进行生产的情况。奴婢是主人的私产,可以像畜牲那样任意转让和买卖,甚至刑杀。杂户,有时与隶户互称,是指分配给官府和贵族、官僚作杂役或从事被当时人视为贱技之人。杂户多来自罪犯或俘虏,一旦沦为杂户,几乎终身不得解放。北周的统治者,特别是因武帝受儒家德政或仁政的思想影响,大量释放奴婢和杂户。公元554年,西魏攻破肖梁的江陵,把俘虏来的10余万居民,除200家外,全部没为奴婢①,并将其中的一部分赏赐给有功将士。但是,第二年即颁下免奴为良令,宣布免江陵战俘为奴婢者数千人为良人。以后,北周诸帝释放奴婢的人数一次比一次多,涉及面越来越广。周武帝平齐(公元577年)以后,终于开始大规模释放奴婢和杂户。
  这一次释放奴婢、杂户的范围,根据史料记载,涉及以下三类人:一是黄河以南诸州自公元572年以来被北齐掠为奴婢者,不论官私,一律放免;二是释放北周境内(包括北齐)自北魏以来的全部杂户,并废除抑配杂户的刑律;三是释放北周境内自公元534年以来在东西战争和南北战争中所有被掠为奴婢的人②。
  周武帝下令释放奴婢和杂户,主要是想体现北周是体恤百姓疾苦,以宽仁为怀的统治者, 施轻典于新国 ;同时也由于认识到 一从罪配,百世不免 ,世世为奴的不合理性。北周释放奴婢和杂户,使东汉以来的奴婢问题在北方得到了缓解,使被束缚的生产力得到了解放,同时也标志着鲜卑族比较彻底地摆脱了奴隶制的锁链,大步踏上了封建制的大道。
  第二,灭佛、铲除寺院经济北朝佞佛(nìng,音宁,迷信之意),源远流长。而僧侣地主横行不法,又与政府争夺劳动力和收入,乃是北朝经济发展的一大障碍。这个道理,北朝的历届统治者不是不明白,但由于信佛,就是对佛教下不了手。周武帝则不同,他是一个 克己励精 的皇帝,怀有 必使天下一统 的决心。要统一天下,首先要 富国强兵 ,尽量扩充国家的兵源、财源。为了富国强兵,周武帝毅然下决心,向佛教开刀,以 求兵于僧众之间,取地于庙塔之下。 ①建德三年(公元574年)五月,周武帝下诏废佛,把北周境内几百年来僧侣地主的寺宇、土地、铜像、资产全部没收,充作以后伐齐的军费之用。
  同时把近百万的僧侣、僧祇户、佛图户编入民籍,进行生产。又选其中壮丁为兵,进一步扩大了府兵队伍。灭佛的成功,增大了赋税面,充实了军力,缓和了阶级矛盾。周武帝能在3年后灭齐,废佛是个很重要的原因。
  ②   《周书》卷二十三《苏绰传》。
  ①   《周书》卷二《文帝纪下》。
  ②   《周书》卷六《武帝纪下》。
  ①   《广弘明集》卷二十四。
  周武帝从国内的行动中体会到了灭佛的好处,于是平齐之后,立即扫平寺院经济。佛教经典的记载说:北齐被灭前,境内佛教很盛,有寺庙4万座,佛教徒300万。周武帝灭齐后,寺庙赐给王公作第宅,佛教徒或充兵,或为编户从事农业生产。佛像被捣毁,佛经被烧掉,寺院财产一律归公。这样,通过两次彻底的灭佛,北周的国力大大充实了。
  第三,颁行 刑书要制 如前所述,北齐末年政治腐败,官吏贪污成风,均田制成为一纸空文。
  大族劫掠财物,隐没户口,强占土地。周灭齐后, 齐之旧俗,未改昏政,贼盗奸宄,颇乖宪章。 ②周武帝鉴于此,于灭齐当年下令颁布 刑书要制.其中的一条重要规定就是:官吏监守自盗20匹(绢)以上,豪强隐没户口5户和10丁以上,或土地3顷以上,一律处以死刑。
  刑书要制 是封建法令,本质上是镇压人民的。但周武帝在灭齐之后,立即颁布这一法令,却明显含有打击北齐豪强势力的意味。挟战胜之威,以重典抑制豪强,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是有利的。
  (3)均田制和北周的经济建设西魏北周在进行改革的同时,并没有完全抛弃过去封建王朝有关恢复生产、安定人民生活的好的作法。如天子亲耕籍田、下劝农诏、灾年开仓济贫以及各种类型的蠲赈、罢苑弛禁等等。其中的一条重要措施,就是均田制及其相关制度的颁行。
  均田制的施行,可能自西魏初即开始,但正式颁行,大约是在西魏废帝三年(公元554年)。《随书?食货志》称: 太祖作相,创制六官.紧接着就记载均田、租调、榷盐诸法。掌握这些政令实施的长官如 载师 、 司均 、司仓 、 司赋 、 司役 、 掌盐 等,为 六官 (天、地、春、夏、秋、冬)中 地官 下属。而史载宇文泰直至废帝三年才自任 太师 、 大冢宰 、 初行周礼,定六官。 ①因而其各部职掌及有关制度的正式颁行,大致当在此时。
  西魏北周的均田制,参照了北魏制度,也有一些创新。其主要内容有:有室(已婚丁男)者授田120亩,未婚丁男授田100亩;租调量为有室者每年纳租5斛,绢10匹,绵8两,未婚者纳半数;凡民18- 64岁皆纳赋,每年具体所征又视年成而定:亩收4釜(fǔ,音斧,容器。一釜合6。4斗,一说合10斗)为上年,全赋;亩收3釜为中年,半赋;亩收2釜为下年,征1/10;官吏俸禄的发放比例,与征赋额相同。百姓服役年龄为18- 59岁,丰年服役1月,中年20天,下年10天;凡征发徭役,家出1人,不得超过。
  此外,对各种情况下的免赋、免役,也作了具体规定。
  这个制度,同 中兴永式 、 六条诏书 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租粟看似偏高,但若综合中、下年的减免看,总体上还略低于北魏和东魏、北齐的数量。徭役日期有了明确规定,不再滥征,是一大进步。特别是赋、役征发及官吏俸禄的发放,均视年成而定,很有弹性,是充分考虑到农民的实际负担能力的。
  ②   《隋书》卷二十五《刑法志》。
  ①   《周书》卷二《文帝纪下》。
  由于以上一系列的改革措施的实施,均田制的颁行,西魏北周的经济发展得比较快。农业方面,除了关中地区较快地得到了恢复以外,随着益州、荆州及关东地区的产粮区相继并入北周版图,寺院经济的铲除,农业劳动人口、耕地面积猛增,农业基础更为雄厚。屯田规模也扩大了。大统(公元535- 551年)初,西魏为满足战争需要, 欲大置屯田 ,任命薛善为司农少卿,管理同州夏阳县(今陕西韩城南)二十屯①。魏废帝时,又在梁州置屯田, 数州丰足 ②。周武帝保定二年(公元562年)在蒲州开河渠,在同州开龙首渠,水利事业也得到进一步发展。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地方官员注意 恩威并重 、 政尚仁恕 ,使许多少数民族也开始了定居农业。如申徽在大统十二年(公元546年)为瓜州(今甘肃敦煌西)刺史,为政勤劳廉慎, 俭约率下 ,农业连续5年丰收, 边人乐而安之 ③。澧州(今湖南石门)民俗 不营农业 ,周孝闵帝时,刺史郭彦 劝以耕稼 ,一举由缺粮区而 仓廪充实 ④。周明帝初,元定为岷州(今甘肃岷县)刺史, 威恩并济,甚得羌豪之情。 于是许多羌人出山,交纳赋税⑤。
  此期的手工业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 冬官 之下,设有工部、匠师、司金、司水、司玉、司皮、司色、司织等大小50多个部门,较之北魏,分工更为详尽。一些官手工场,规模巨大,如夏阳诸山的铁冶,营造军器,拥有工匠8000人①;一些工艺品,也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西魏文帝时造的 仙人 、 水芝二欹器,精巧绝伦,令人叹为观止②。此外,北周的盐业十分兴盛,有海盐、池盐、井盐,还有制成虎形,以供祭祀和接待宾客之用的 形盐 和作药用的 饴盐.政府垄断盐业,凡百姓取用,都要征税。
  西魏北周时期的货币仍然比较混乱。政府先后造 布泉 、 永通万国 、 五行大布 、 五铢 等钱,仍不能制止民间私铸及杂伪钱的流行。不过钱币的混乱,对商业影响不大。西魏中期以后,修复了关中至汉中、巴蜀的通道,又与西域大规模通商, 卉服氈裘,辐凑于属国;商胡贩客,填委于旗亭。 ③商业更加兴盛。地方守宰 多经营以致赀产 ④,民间亦颇多富商大贾,商人有持金20斤入京师贸易者⑤。河西诸郡用西域金银之钱而 官不禁 ,皇帝以银钱赏赐臣下⑥,说明此期金银作为货币开始流通。值得一提的是,在与西域通商过程中,一些地方官有意识地利用商业扶贫,发展地区经济。如韩褒为西凉州(今甘肃张掖西)刺史,, 州内贫富不均,民俗嫌贫爱富,穷人备受欺凌。于是每当西域商人到州之际,韩褒便先令贫者与胡商交易,从中获得丰厚利润。于是州内贫富渐均,户口殷实。 ⑦以商扶贫政策获得成功。
  ①   《周书》卷三十五《薛善传》。
  ②   《隋书》卷二十四《食货志》。
  ③   《北史》卷六十九《申徽传》。
  ④   《北史》卷七十《郭彦传》。
  ⑤   《北史》卷六十九《元定传》。
  ①   《周书》卷三十五《薛善传》。
  ②   《周书》卷三十八《薛憕传》。
  ③   《周书》卷四十九《异域传上》。
  ④   《北史》卷七十《刘璠传》。
  ⑤   《周书》卷二十二《柳庆传》。
  ⑥   《周书》卷二十五《李贤传》。
  当然,西魏北周的经济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由于战争较频繁,对整个社会生产影响较大,修宫室、筑长城等土木工程,给人民带来的徭役还是相当深重;官吏聚敛、贪污之事也时有发生;周武帝灭齐后,有穷兵黩武的苗头出现。然而,无论如何,从大的方面看,西魏北周紧紧抓住了长期以来影响中国北方地区经济发展的关键,即豪强、僧侣地方隐占土地、户口,与国家争夺劳动力;编户的逃亡失散和奴婢杂户的存在这三大问题。前两个问题,严重地影响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和社会生产,造成重赋——民户逃亡——再加赋——民户加速逃亡的恶性循环。后一因素则极大地影响了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严重束缚了生产力。回顾北朝历史,我们看到,在如何解决这三大问题上,北魏孝文帝曾获得了一定的成功,在解决豪强隐占土地户口及民户逃亡问题上,他做得较好。但遗憾的是,寺院经济和奴婢问题,他都没有涉及。
  东魏北齐则做得更差一些——三大问题的种种恶果,在东方地区都表现得比较充分。只有西魏北周通过两步改革,使这三大问题都得到了程度不同的解决。这就是西魏北周能够由弱变强,最终灭掉北齐,并奠定了以后隋朝统一全国的经济基础的根本原因。
  《北史》卷七十《韩褒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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