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政治史之开国奠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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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国奠基
(一)红巾军与朱元璋的崛起
元至正十一年(公元1351年)爆发了遍及全国的红巾军大起义,主要分为两支,一支起于颖州,领导人为韩山童、刘福通;一支起于蕲州,领导人是徐寿辉、彭莹玉。
韩山童祖籍滦城,其祖父曾因传播白莲教义而被加以 烧香惑众 的罪名,流放到永年(河北今县)。元末,韩山童继承祖业,利用当时民间广泛流传和熟悉的传说,倡言 天下当大乱,弥勒佛下生,明王出世 ,并以白莲教会作为联络工具,暗地组织农民,准备起义。河南和江淮地区的人民, 多信之 ,纷纷加入秘密组织,并从中涌现出一批组织者和领导者,如杜遵道、刘福通、罗文素、盛文郁、王显忠、韩咬儿等。
至正十一年五月,刘福通等3000人在颖州颖上县白鹿庄聚会,杀白马黑牛誓告天地,以红巾为号密谋起义。因消息泄露,韩山童被捕杀。其妻杨氏、子韩林儿逃走。刘福通、杜遵道当机立断,随即起兵,迅速攻占了颖州。在打败随后赶来镇压的元军后,又连续攻破罗山、上蔡、真阳、确山。九月克汝宁、光州、息州,众至十万。因起义军头裹红巾,故称红巾军或红军。又因他们都信奉弥勒佛,烧香聚众,又称 香军.颖州红巾军一举,南北各地白莲教徒纷纷响应,李二、彭大、赵均用于徐州,王权于郑州,孟海子于襄阳,郭子兴于濠州,徐寿辉、彭莹玉于蕲州先后起兵。
彭莹玉是袁州人,出身贫苦农家。自幼出家,以清泉为人治病,当地百姓事之如神.他长期利用白莲教组织农民起义。至元四年(1338年)袁州起义失败后,逃匿淮西。至正十一年八月,他与蕲州罗田布贩徐寿辉、麻城铁匠邹普胜在蕲州起兵,九月,攻下蕲水和黄州。十月,徐寿辉以蕲水为都称帝,国号天完,建元治平,很快便占领了武昌、安陆、沔阳、江州、饶州等地。
与红巾军起义先后,又有至正八年(1348年)浙东方国珍和至正十三年(1353年)泰州张士诚的起义。
方国珍,浙东台州黄岩人,出身佃农。至正八年因杀死仇人而逃命海上。
他集结了数千人,屡败元军,亦屡次降元,据有庆元、温台之地。因其活动地区正当元漕粮北运通道,所以元政府 资国珍舟以通海运,重以官爵羁縻之①。而方国珍也接受了元江浙行省左丞相之职,年年治船,为元运粮于京师。
张士诚,小字九四,泰州白驹场人(今江苏东台),出身亭户, 以操舟运盐为业 ,因受富户及弓兵欺侮,于至正十三年正月与其弟张士义、张士信等18人愤而起兵,很快发展到万余人。二月,攻下泰州、兴化。五月攻占高邮。次年正月,张士诚以高邮为都,自称诚王,国号大周,建元天祐. 至正十四年九月,大败元丞相脱脱百万大军,取得高邮之战大捷。至正十六年(1356年)南下攻占平江(苏州)、湖州、杭州,迁都平江。
① 《明史?方国珍传》。
至正十五年(1355年)二月,刘福通奉韩林儿在毫州称帝,号小明王,国号大宋,建元龙凤,中原各地的红巾军一时都接受了大宋政权的领导。至正十七年,刘福通分兵三路伐元。东路由毛贵率领,扫荡了山东、河北等地的元军,直抵枣庄、柳林。至正十八年三月,由于孤军深入,毛贵在柳林遭元军伏击,损失惨重,被迫撤回济南。中路由关先生、破头藩等率领,攻绛州,入保定路,折经大同一直趋塞北。至正十八年十二月,这支起义军攻占了上都,旋即转战辽东。西路由李喜喜、白不信、大刀敖等率领由荆、樊出武关,进攻关中。李喜喜入四川,余部又攻占了甘肃、宁夏等地。与此同时,刘福通攻占汴梁,并以之为都,红巾军的反元斗争至此达到高潮。红巾军的进攻,遭到元军的疯狂反扑。至正十九年八月,元军两路围攻汴梁,韩林儿、刘福通坚守百日,因粮食耗尽,被迫突围,退至安丰。汴梁失陷后,红巾军战事急剧逆转。山东毛贵为部下赵均用杀害,队伍分崩离析。中路军和西路军因根基失掉,在长期流动作战中力量大损,最后都被元军消灭。至正二十三年张士诚围攻安丰,城破,刘福通遇难牺牲。
徐寿辉领导的红巾军经过多次血战,许多地区得而复失,彭莹玉也在战斗中牺牲。以后徐寿辉又派部将明玉珍攻取四川。至正二十年,徐寿辉为其部将陈友谅所杀,陈自立皇帝,号大汉。明玉珍不久也在四川自立,国号大夏。
当刘福通、徐寿辉、彭莹玉等正在和元军主力进行浴血奋战的时候,朱元璋借机独自成军,逐渐发展势力。
朱元璋,濠州钟离(安徽凤阳)人,农民出身,幼失父母,入皇觉寺为僧,至元十二年(公元1352年)参加濠州郭子兴领导的红巾军。由于才略出众深得郭子兴的器重。至正十四年朱元璋率徐达、汤和等24人出略定远,收编义军数万。七月攻占滁州。次年正月郭子兴攻下和阳,命朱元璋总领诸军。
三月,郭子兴病死。韩林儿、刘福通建号大宋后,派使者招各路义军议事。
五月,发布檄文,任郭子兴长子郭元叙为濠州都元帅,张天祐、朱元璋分任左右副元帅。军中文告统用龙凤年号。至正十五年五月,朱元璋兼并巢湖红巾军俞通海水师,六月,由牛渚矶强渡长江,一举攻占采石、太平。这时太平周围都是元军,元右丞阿鲁灰,中丞蛮子海牙 以巨舟截采石,闭姑孰口 ,截断了朱元璋的退路。而义兵元帅陈埜先率众数万,直攻太平城。朱元璋临危不惧,沉着指挥,大败陈埜先,陈埜先被迫投降。七月,朱元璋命徐达等攻取了溧水、溧阳、句容、芜湖等地。九月,郭天叙、张天祐率军攻集庆。
陈埜先临阵叛变,与元军合兵拒战,郭天叙、张天祐措手不及,战败身亡。
而陈埜先亦被金坛县的地主武装误杀,余部由其子陈兆先率领,屯驻方山,与元行省蛮子海牙在采石的舟师互为犄角,窥伺太平。至正十六年(1356年)
二月,朱元璋大败蛮子海牙舟师于采石,打破了元军对长江的封锁。三月一日又亲率大军,水陆并进,进攻集庆,先破陈兆先军于江宁镇,继而败元军于蒋山。初十日,攻破集庆城,元守将福寿战死,水军元帅康茂才投降。攻下集庆后,朱元璋即改集庆为应天府,建立江南行省。大宋政权任命他为江南行省平章,不久升为丞相。此后,朱元璋即以应天为根据地,分兵略镇江、金坛等地,逐渐发展壮大,成为一支强劲的军事力量。
(二)明朝的建立
朱元璋占据应天以后,一方面多方经营,扩充实力,另一方面对外进行不间断的军事征伐。
早在渡江之前,朱元璋就陆续招集了一些随从起义的儒士冯国用、冯国胜、李善长等用为幕僚。攻下太平后,又召用老儒李习为知太平府,陶安参幕府事。攻取集庆的策略就是陶安和冯国用等人建议的。破集庆,得儒士夏煜、孙炎、杨宪等,都加以录用。元池州学正朱升还向朱元璋提出 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 的策略。朱元璋还在应天特设礼贤馆,招纳儒生,给以礼遇。后来刘基、宋濂、叶深、章溢都得到朱元璋的特别重用。朱元璋尊礼有影响的名儒,收为己用,从而在他占领的地区内,争得地主、文人的合作,稳定了局势。在农业生产上他设置了营田司,令康茂才为营田使,掌管农田水利,分巡各处。又分派将士屯田,且耕且战,保证军需。朱元璋在其占领区内还设置税课司,又制定盐法、茶法。使盐茶经营,有法可循。铸造 大中通宝 钱在区内流通。经数年苦心经营,朱元璋辖区内社会经济得到恢复,为军队作战提供了充足的物质基础。
朱元璋占领集庆(应天府)以后,其北面是韩林儿、刘福通,西面是徐寿辉、陈友谅,东面是张士诚,惟有皖南、浙东一部分地区驻守的元兵势力较弱。 当是时,元将定定扼镇江,别不华、杨仲英屯宁国,青衣张明鉴据扬州,八思不花驻徽州,石抹宜孙守处州,其弟厚孙守婺州,宋伯颜不花守衢州,而池州已为徐寿辉将所据,张士诚自淮东陷平江,转掠浙西。 ①面对这种三面均为劲敌,而东南元军相对较弱的局面,朱元璋遂采取了固守东西,出击东南的战略。至正十六年五月,徐达下镇江,六月,邓愈克广德。至正十七年朱元璋、徐达、常遇春、胡大海等又分别攻占长兴、常州、宁国、常熟、徽州、池州等地,次年又亲自率兵攻克婺州。至正十九年,朱元璋的浙东驻军又先后占领诸暨、衢州和处州。东南一带被孤立的元军被次第消灭。
时元守兵单弱,且闻中原乱,人心离散,以故江左、浙右诸郡,兵至皆下,遂西与友谅邻 ①。
皖南、浙东一定,朱元璋即与陈友谅展开了长达五年的战斗。至正二十年(1360年)陈友谅率军攻占太平。 未几,友谅弑其主徐寿辉,自称皇帝,国号汉,尽有江西,湖广地。约士诚合攻应天,应天大震。 ②面对陈友谅咄咄逼人的攻势,朱元璋采取了诱敌深入的策略。集中全力,在应天江东桥大败陈友谅。 友谅乘别舸走。遂复太平,下安庆,而(胡)大海亦克信州 ③。
至正二十一年(1361年)陈友谅再次进攻,结果又遭失败。至正二十二年七月朱元璋亲自率兵在鄱阳湖与陈友谅展开决战,激战两月,陈友谅中箭身亡,全军大败。第二年,其子陈理在武昌向朱元璋投降。至此,朱元璋解除了西方最大的威胁,并尽有湖广、江西地。
陈友谅亡后,朱元璋大势渐成。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正月,朱元璋遂在应天即吴王位,设置百官,建中书省,立长子朱标为世子,建立了一整套统治机构。
① 《明史?朱元璋传》。
② 《明史?朱元璋传》。
③ 《明史?朱元璋传》。
建号吴王以后,朱元璋即将兵锋转向张士诚。 是时,士诚所据,南至绍兴,北有通、泰、高邮、淮安、濠、泗,又北至于济宁 ④。依据这种态势,朱元璋制定了先取淮东,剪除肘翼,再取浙西的作战方针。至正二十五年(1365年)十月,朱元璋发布征讨张士诚的文告,命大将徐达、常遇春等发动进攻,连续夺得通州、泰州、高邮、淮安、濠州。到至正二十六年夏,朱元璋的军队已全部占有江北之地,迫使张士诚退守长江以南。
至正二十六年八月,朱元璋再派徐达、常遇春率20万大军出征,先后攻克了湖州、嘉兴和杭州,歼灭了张士诚大部主力,十二月围困平江(苏州)。
至正二十七年九月,经过十个月围攻,苏州城破,张士诚被俘送应天,自缢死。
朱元璋在攻下平江(苏州)的前夕,即派出朱亮祖率领军马,向方国珍割据的浙东地区进兵。至正二十七年九月,朱亮祖军进攻台州,驻守台州的方国瑛兵败,逃入海上。十月朱元璋又派汤和、吴祯进攻方国珍占据的庆天。
方国珍战败,率众乘海船逃跑,但遭水师将领廖永忠自海道截击,方国珍计穷势屈,被迫投降。两浙地区遂全为朱元璋所占有。
福建八郡之地元末为陈友定所割据。陈友定,福州福清人,任溪驿卒。
红巾军起,陈友定从元军镇压汀州、延平义民,被任命为清流县尹。至正二十四年元朝在延平置分省,陈被任为平章。至正二十六年扫平福建境内其他武装,八闽之地遂全被陈友定所割据。陈友定部在至正二十五年曾在处州与朱元璋争战,朱元璋部朱亮祖被击败。至正二十七年十月,朱元璋消灭张士诚后,即派胡廷瑞为征南将军,何文辉为副将军,出兵福建。十一月,胡廷瑞攻下光泽。十二月,连下邵武、建阳。方国珍降后,朱元璋派汤和、廖永忠、吴祯等率水师自海道攻取福州,又命李文忠部从浦城攻建宁,三路夹击。
陈友定留兵二万守福州,自领精兵守延平。汤和军至福州,守将投降。至正二十八年正月,汤和、廖永忠进延平,陈友定城破被俘,押至应天处死。
至正二十七年十月,朱元璋分兵攻取福建的同时,又派兵北上进攻中原。
当时的元朝政权主要靠几支地主武装支持残局,其中扩廓帖木儿守河南,孛罗帖木儿守大同,李思齐、张良弼守关中。他们相互之间派系林立,互相攻伐。面对此种态势,朱元璋没有采取徐达等长驱直入攻取大都的策略,而制定了稳妥进军的战略: 吾欲先取山东,撤彼屏蔽,移兵两河,破其藩篱,拢潼关而守之,扼其户槛,天下形势入我掌握,然后进兵。元都势孤援绝,不战自克,鼓行而西,云中、九原、关陇可席卷也。 ①根据这一布置,朱元璋命徐达为征虏大将军,常遇春为副将军,统率甲士25万由淮入河,直取山东。元沂州守将王宣、王信父子降而复叛,被徐达削平。益都、般阳、东平、济南、济宁等地望风而降。至正二十七年底,朱元璋军尽有山东全境。
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十二月在南征北伐两路大军的凯歌声中,中书右丞相李善长率领百官奏请朱元璋正式建国称帝,次年正月初四日,朱元璋在应天府奉天殿即皇帝位,封妻子马氏为皇后,世子标为皇太子,建国号大明,年号洪武。明王朝正式建立。
④ 《明史?朱元璋传》。
① 《明史?太祖纪一》。
(三)统一全国
明王朝建立后,朱元璋即着手统一全国。当时明政府面临的形势仍十分严峻,北方尚有大量元朝残余势力,南方则有广东的何真、四川的夏政权和云南的蒙古贵族梁王把匝刺瓦尔密等割据势力。因此,为统一全国,朱元璋派出重兵,北伐南征同时进行。
在北方,北伐军仍按原计划,进取河南。元河南王扩廓帖木儿因遭李思齐所部进攻,自泽州退守晋宁。洪武元年(1368年)三月,徐达军抵汴梁,元守将左君弼降。四月,常遇春攻下洛阳,并乘胜进取潼关,李思齐退守凤翔。朱元璋亲临汴梁,指挥进兵元都。闰七月,徐达连破卫辉、彰德、广平。
七月十一日攻克临清后,徐达命诸将 各率马步舟师大会于临清 ,而后沿运河长驱直上,破德州、长芦、直沽(天津),进据通州。元顺帝闻讯,大惧,于七月二十八日夜弃大都北走,逃往上都。八月初二日,徐达军攻入大都,元朝灭亡。
徐达攻下大都后,率师西征秦晋。当时北方仍有元军残余势力。扩廓帖木儿拥兵山西,李思齐、张良弼据守陕西,纳哈出盘据辽东。九月,徐达、常遇春南下保定、河间、怀孟,进攻山西,扩廓帖木儿大败,远逃甘肃。洪武二年二月,徐达率军入陕,张良弼逃往庆阳,李思齐弃凤翔,走临洮。明军遂乘胜连下陇州、秦昌、巩昌、兰州、临洮,李思齐降。张良弼逃宁夏,被扩廓帖木儿部捕杀。之后,北伐军又回师直指上都,元顺帝再向北逃,洪武三年(1370年)四月死于应昌(内蒙古达里诺尔西南)。洪武八年扩廓帖木儿病死。洪武二十年辽东纳哈出归降。
明军攻占元都后,南方两广地区仍为元朝势力所占有。广州军阀何真,在红巾军初起时,组织 义兵 镇压起义有功,被元朝擢任为广东道宣慰司都元帅。元至正二十三年(1363年)升任广东行省参知政事,成为割据一方的军阀。攻占福建延平后,朱元璋即令廖永忠和朱亮祖等率水军自海道攻广东。三月明军于潮州登陆,何真 籍所部郡县户口、甲兵、钱谷 ①,奉表请降。四月,廖军至东莞受降。广东全境遂为明有。
时广西地区仍在元行省平章也儿吉忍统治之下。朱元璋在平定福建后,即命湖广行省平章杨璟、左丞周德兴等率师自湖广进兵广西。洪武元年正月,杨璟部进抵永州,久围不下,直到四月,始攻克永州,进围静江。朱亮祖平广东后,也率部入广西,经梧州、郁林到达静江,与杨璟合兵攻城。经两月激战,静江城破,也儿吉忍被俘,南宁、梧州望风而降,广西平定。
四川明玉珍自建立夏国后,以保境安民为宗旨,不过问境外事。元至正二十六年(1366年)明玉珍死,子明升继位,年仅十岁。夏国官员相互攻讦倾轧,政治混乱不堪。洪武四年(1371年)正月,朱元璋以汤和为征西将军,率廖永忠、杨璟等从湖广出发,经瞿塘逆长江而上,进攻重庆,傅友德部从秦陇陆路进攻成都。傅友德部进展顺利,四月,连克阶州(甘肃武都)、文州(甘肃文县)、江油及绵州。六月攻占汉州。汤和部却大费周折,初攻瞿塘失利,被迫在大溪口屯兵三月。之后在朱元璋催逼下,廖永忠选精兵抬舟翻山,再顺流而下,上下夹击,才得以通过瞿塘,攻入夔州。六月二十二日,汤和率部至重庆,明升投降。七月,傅友德破成都,夏丞相戴寿降。四川平定。
① 《明史?何真传》。
四川平定后,朱元璋准备以政治方式解决云南问题,洪武五年、八年先后派翰林院侍制王祎和湖广行省参政吴云前往云南招降梁王把匝刺瓦尔密,但均遭杀害。不得已,朱元璋遂决心以武力平定。洪武十四年(1381年)九月,命傅友德、沐英、蓝玉率30万大军兵分两路进攻云南。一路从四川永宁(今四川叙永)趋乌撒(今云南镇雄),一路从湖广、辰州、沅州趋贵州,进攻普定、普安。十二月,傅友德师至曲靖,蓝玉、沐英直扑云南(昆明)。
把匝刺瓦尔密见事已不可为,至晋宁自杀。洪武十五年闰二月,蓝玉、沐英攻占大理,云南平定。至此朱元璋基本统一了全国。
(四)集权的君主制
朱元璋很早就注意到占领区内的政权建设。至正十五年(1355年)六月,他率军攻下太平后,即改太平路为太平府,设置了太平兴国翼元帅府,自领元帅事,召陶安参幕府事,李习为知府。翌年三月攻占集庆,他又改集庆路为应天府,称吴国公,置江南行中书省,自总省事,置僚佐,并在辖区内设置府、州、县官,在江南建立了他领导下的政权系统。其后,经八年征战,辖区进一步扩大,湖广行省、江西行省纳入版图。因而朱元璋又于至正二十四年春正月,改称吴王,建立中书省,设置左右丞相管理行政,左右都督执掌军政,御史大夫执掌监察。并于地方建置行中书省、府、州、县等地方行政机构和主管地方军事的行都督府,基本上确立了后来的明朝政权的组织规模。之后,随着军事征伐的不断胜利,朱元璋便积极致力于统一的封建专制政权的创建。1368年正月朱元璋在南京即皇帝位,正式建立了明朝,年号 洪武.明朝的政治制度,仍沿元朝旧制。中央设中书省,置左右丞相;中书省下设六部,各部设尚书、侍郎。地方设行中书省、置平章政事和左右丞。中书省是 百司纲领,总率郡属。 ①凡事必先 关白丞相,然后奏闻皇帝。
行中书省总管一省民政、军政和司法。很快,朱元璋即发现丞相和行中书省的权力过大,决心加以改革。洪武九年(1376年),他废行中书省,在全国陆续设置了13个承宣布政使司,同时又设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分管一省民政、司法和军队。布政司设左右布政使各一人,从二品;左右参政,从三品;左右参议,从四品,均无定员。其所属机构经历司收发文移,照磨所磨勘卷宗,还有理问所、司狱司、仓库使、杂造局、宝泉局、织染局、军器局等部门。布政使掌一省之政,主要责任为传布朝廷政令、考核属下官员和征收赋役。参政、参议分守各道,掌管粮储、屯田、清军驿传、水利、抚民诸事。布政司下又设府(直隶州)、县(州)二级地方政权,长官称知府(知州)、知县(知州)。
都指挥使司,管辖本省卫所,负责军务,设都指挥使一人,正二品,是省最高军事长官。提刑按使司设按察使一人,正三品;副使,正四品;佥事,正五品,均无定员。所属机构有经历司、照磨所、司狱司。按察使负责本省刑狱与监察, 纠官邪、戢奸暴,平狱讼,雪冤抑,以振扬风纪,而澄清其吏治.都、布、按并称三司。三司的设立,一方面使地方机构职权趋向专一化,从而加强了办事效能;另一方面,由于三司地位平等,虽共掌一省政务,但互不统属,分归中央有关部门管辖,从而有效地达到了权力制衡,加强了中央集权。
洪武十年(1377年),朱元璋设通政使司,长官称通政使,主管章奏出纳和封驳,稍夺中书省的 关白 之权。第二年,又下令凡奏事不得先 关白中书省。洪武十三年,朱元璋以 谋不轨 罪名杀左丞相胡惟庸,罢中书省,析中书省之政归六部,以尚书任天下事。 ①六部尚书执行皇帝命令,直接对皇帝负责。六部即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各设尚书一人,正二品;左右侍郎各一人,正三品。下置各司设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从五品。
① 《洪武实录》卷十四。
① 《明史?职官志一》。
吏部下辖文选、验封、稽勋、考功四清吏司。尚书掌天下官吏选授、封勋、考课之政令,以甄别人才,赞天子治。文选司掌官吏班秩迁升、改调之事;验封司掌封爵、袭阳、褒赠、吏算之事;稽勋司掌勋级、名籍、丧养之事;考功司掌官吏考课、黜陟之事。
户部下辖浙江、江西、湖广、陕西、广东、山东、福建、河南、山西、四川、广西、贵州、云南十三清吏司。户部尚书掌全国户口、田赋之政令。
十三司各掌其分省之事,兼领所分两京、直隶贡赋,及诸司、卫所俸禄,边镇粮饷,并各仓场盐课、钞关。每司分为四科:(1)民科,掌管所属省府、州、县地理、人物、图志、古今沿革、山川险易、土地肥脊、宽狭、户口、物产多寡登耗之数。(2)度支科,掌管会计夏税、秋粮、存留、起运及赏赉、禄秩之经费。(3)金科,掌管市舶、鱼盐、茶钞锐课及脏罚之收析。(4)
仓科,掌管漕运、军储出纳料粮。
礼部下辖仪制、祠祭、主客、精膳四清吏司。尚书掌天下礼仪、祭祀、宴飨、贡举之政令。议制司掌诸礼文、宗封、贡举、学校之事;祠祭司掌诸祀典及天文、国恤、庙讳之事;主客司掌诸蕃朝贡接待给赐之事;精膳司掌宴飨、牲豆、酒膳之事。
兵部下辖武选、职方、车驾、武库四清吏司。尚书掌全国武卫官军选授、简练之政令;武选司掌卫所士官选授、升调、袭替、功赏之事;职方司掌舆图、军制、城隍、镇戍、简练、征讨之事;车驾司掌卤簿、仪仗、禁卫、驿传、厩牧之事。武库司掌戎器、符勘、尺籍、武学薪隶之事。
刑部下辖浙江、江西、湖广、陕西、广东、山东、福建、河南、山西、四川、广西、贵州、云南十三清吏司。尚书掌天下刑名及徒隶、勾复、关禁之政令。十三司各掌其分省及兼领所分京府、直隶之刑名。
工部下辖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清吏司。尚书掌天下百官、山泽之政令。营缮司掌经营兴作之事;虞衡司掌山泽采捕、陶冶之事;都水司掌川泽、波池、桥道、舟车、织造、券契、量衡之事;屯田司掌屯种、抽分、薪炭、夫役、坟墓之事。
明以前历代中央辅政体制是丞相制。其基本的权力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决策权,一是行政执行权。丞相既 掌承天子 ,直接握有一定的决策权,又 辅助万机 ,作为百司首脑,主持对决策的实施。朱元璋的废相,对此结构作了一大变更,行政执行权归属六部,决策权则全部收归皇帝手中。因而,皇帝的权力大大加强。
政治上集权的同时,朱元璋在军事上也实行 分权制衡.明初基本的军事力量是卫所军。 明以武功定天下,革元旧制,自京师达于郡县,皆立卫所。 ①大抵5600人为一卫,1120人为一千户所,112人为一百户所,卫所设有卫指挥、千户、百户等官。洪武初年,由大都督府的大都督节制中外诸军。洪武十三年,改大都督府为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分领在京卫所和在外都司。都督府所管仅是兵籍和军政,不能直接统率军队。军官的选授权在兵部,而军队的调遣和最高指挥权则在皇帝。打仗时,兵部奉旨调兵、任命总兵,发给印信。战后,总兵官交还印信,士兵回归原来卫所。
这样,兵部、都督府、总兵官都不能独专军权。
① 《明史?兵志一》卷八十九。
(五)监察与司法
监察是中国古代政治生活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明太祖朱元璋将它视为其政权的三大支柱之一。朱元璋即吴王位时便设置了御史台,设左、右御史大夫,御史中丞等,以邓愈、汤和为御史大夫,刘基、章溢为御史中丞,他指出: 国家立三大府,中书总政事,都督掌军旅,御史掌纠察。朝廷纪纲尽系于此,而台察之任尤清要。卿等当正己以率下,忠勤以事上,毋委靡因循以纵奸,毋假公济私以害物。 ①建国伊始,朱元璋即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了一整套监察机构。洪武十三年(1381年)罢御史台。十五年置都察院,设左、右都御史,左、右副都御史,左右佥都御史。所属有经历司、司务厅、照磨所、司狱司。 都御史职专纠劾百司,辨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凡大臣奸邪、小人构党、作威福乱政者,劾。凡百官猥茸贪冒坏官纪者,劾。凡学术不正、上书陈言变乱陈宪、希进用者,劾。遇朝觐、考察,同吏部司贤否陟黜。大狱重囚会鞫于外朝,偕刑部、大理谳平之。其奉敕内地,拊循外地,各专其敕行事。 ②都察院下设浙江、河南、广东、广西、山东、北平、山西、陕西、湖广、福建、江西、四川十二道监察御史(注:永乐元年改北平道为北京道。十八年罢北京道,增设贵州、云南、交趾三道。宣德十年置交阯道,始定为十三道)。各道监察御史的职责为主察纠内外百司之官邪,或露章面劾,或封章奏劾。在内两京刷卷,巡视京营,监临乡、会试及武举,巡视光禄寺,巡视仓场,巡视内库、皇城、五城,轮值登闻鼓。在外巡按、清军、提督学校,茶马、巡漕,巡关、儹运、印马、屯田。军队行动则监军纪功,各以其事专监察。并且对御史台出巡有具体要求: 巡按则代天子巡狩,所按藩服大臣、府州县官诸考察,举劾尤专,大事奏裁,小事立断。按临所至,必先审录罪囚,吊刷案卷,有故出入者理辩之。诸祭祀坛场,省其宇祭器。存恤孤老,巡视仓库,查算钱粮,勉励学校,表扬善类,剪除豪蠹,以正风俗,振纲纪。
凡朝会纠仪,祭祀监礼。凡政事得失,军民利病,皆得直言无避 ①。明代御史官秩不高,但权力很大,职权行使,颇有雷厉风行之势,且权限范围极广,每一御史都有权对内外所有机构、官员进行弹劾,并直接对皇帝负责。有效惩治了政治腐败。
除都察院系统外,对应于中央六部,朱元璋还创立了拥有独立监察权的六科给事中,六科即吏、户、礼、兵、刑、工六科。各科均设都给事中一人,左、右给事中各一人。给事中,吏科四人,户科八人,礼科六人,兵科十人,刑科八人,工科四人。
六科职责为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察六部百司之事。凡六部制敕宣行,大事覆奏,小事署而颁行;有失,封还执奏。凡内外所上章疏下,分类抄出,参署付部,并驳正其违误。吏科,凡吏部引选,则都给事中同至御前请旨。外官领文凭,皆先赴科画字。内外官考察自陈后,则与各科具奏。
拾遗纠其不职者。户科,监光禄寺岁入金谷,甲字等十库钱钞杂物,与各科兼莅之,皆三月而代。内外有陈乞田土、隐占侵夺者,纠之。礼科,监订礼部仪制,凡大臣曾经纠劾削夺、有玷土论者纪录之,以核赠谥之典。兵科,凡武臣贴黄诰敕,本科一人监视。其引选书凭之制。刑科,每岁二月下旬,上前一年南北罪囚之数,岁终类上一岁蔽狱之数,阅十日一上实在罪囚之数,皆凭法司移报而奏御焉。工科,阅试军器局,同御史巡视节慎库,与各科稽查宝源局。而主德阙违,朝政失得,百官贤佞,各科或单疏专达,或公疏联署奏闻。
① 《明史?职官二》。
② 《明史?职官二》。
① 《明史?职官二》。
另外,凡日朝,六科轮一人立殿左右,拿笔记旨。凡题奏,日附科籍,五日一送内阁,备编纂。其诸司奉旨处分事目,五日一注销,覈稽缓。内官传旨必覆奏,复得旨而后行。乡试充考试官,会试充同考官,殿试充受卷官。
册封宗室、诸蕃或告谕外国,充正、副使。朝参门籍,六科流掌之。登闻鼓楼,日一人,皆锦衣卫官监莅。受牒,则具题本封上。遇决囚,有投牒论冤者,则判停刑请旨。凡大事廷议,大臣廷推,大狱廷鞫,六科都给事中皆参预。
六科给事中的创置,对于地位和职权都已提高了的六部,起着箝制的作用,同时也分解了都察院的监察权。都察院和六科之间有一定分工,但并不绝对。给事中同御史之间,亦可互相纠劾。
明代的司法机关较前代也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其中央司法机关是刑部、大理寺和拥有一定司法权的都察院。与前代不同,明代刑部掌审判,大理寺则一般不再掌管审判,而专掌复核。因审判归刑部,事务性工作大增,因而刑部规模也相应扩大,由前代的四司扩充为十三清吏司,分别受理地方上诉案件,以及审核地方上的要案和审理中央百官的案件。明代对罪犯的处罚分死、流、苔、刑、徙几等,刑部有权处理流刑以下案件,但定罪以后,须将罪犯连同案卷送大理寺复核。死刑案件必须奏请皇帝批准。刑部的审判和大理寺的复核均须接受都察院的监督。
大理寺为明代中央司法复审机关,设有大理寺卿一人,左、右少卿各一人,左、右寺丞各一人。所属有司务厅和左、右二寺。大理寺卿掌审谳平反刑狱之政令,少卿、寺丞协助之。左、右寺分理京畿,十三布政司刑名之事。
凡刑部、都察院、五军断事官所审理的狱讼,都必须 移案牍,引囚徒,诣寺详谳 ,①分别由左、右寺寺正根据各自所辖而进行复审。 既按律例,必复问其款状,情允罪服,始呈堂准拟具奏。不则驳令改拟,曰照驳。三拟不当,则纠问官,曰参驳。有牾律失入者,调他司再讯,曰番异。犹不惬,则请下九卿会讯,曰圆审。已评允而招由未明,移再讯,曰追驳。屡驳不合,则请旨发落,曰制决。 案件审理完毕,凡未经大理寺复核者,诸司对罪犯均不得擅自发遣,否则即追究责任。
为保证案件审理无误,明代中央还建立了 三法司 联合审判制度。三法司即指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凡遇有大狱重囚,均由三法司联合审理,称 三堂会审.地方司法机构,府、县一级仍与行政机关结合在一起,由知府、知县等地方行政最高长官掌握辖区司法审判工作。省级则专设司法机关——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有权处理徙以下案件,徙以上重案就必须报送中央刑部审理。
从司法审判系统看,明朝自县、府、省以至中央刑部、三法司,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体系,最高司法则仍属皇帝。
① 《明史?职官二》。
此外,明朝特设的 厂 、 卫 特务组织,虽然不是正式的司法机构,但也被皇帝特令兼管刑狱,赋予巡察侦缉,专理诏狱和审讯的权力。特务司法是明代司法独具的特点。
(六)胡蓝之狱
明朝建立以后,如何巩固政权的问题即摆到了朱元璋的面前。他出身贫寒,对故元地主欺凌小民、武断乡曲有切身体会,因而他反对对农民的过重压迫。吏治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政治的清明与否和政权的稳定,所以朱元璋也十分重视吏治的整顿,严禁各级官吏玩忽职守,蠹政害民。而明代开国功臣多恃功自傲,专权擅政,潜越礼法,甚至纵容子侄、庄奴,杀人夺田,接受投献,影蔽差役,凌暴乡曲。 时武臣恃功骄恣,得罪者渐众。 ① 时诸勋臣所赐公田庄佃,多倚势冒法,凌暴乡里,而诸勋臣亦不禁戢.这样就与朱元璋的既定政策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冲突。洪武年间的四大案,即胡惟庸案、蓝玉案及下节将要述及的郭桓案、空印案都是在这种背景下发生的。
胡惟庸,定远人。朱元璋攻占和州时归附,被授以元帅府奏差,历任宁国知县、吉安通判、湖广佥事。洪武三年拜中书省参知政事,很快即升任左丞。洪武元年七月拜右丞相,不久又升为左丞相。 帝以惟庸为才,宠任之,惟庸亦自励,尝以曲谨当上意,宠遇日盛。独相数岁,生杀黜陟,或不奏经行,内外诸司上封事,必先取阅,害己者辄匿不以闻,四方躁进之徒,及功臣武夫失职者争走其门,馈遗金帛名马玩好,不可胜数。 ②为巩固自己的权势,胡惟庸还在朝廷内外拉帮结派,结党营私。 与太师李善长相结,以兄女妻其从子祐.③吉安侯陆仲亨、平凉侯费聚 常犯法,帝切责之。二人惧,惟庸阴以权利胁诱之。二人素戆勇,又见惟庸用事,因与往来,久之益密。 ④明初中书省总掌朝廷政务,丞相统率百官,有权处理一切庶务,只对皇帝负责。在胡惟庸之前,徐达经常统兵在外,李善长小心谨慎,汪广洋依违无大建白,相权和皇权的冲突还不明显。胡惟庸在中书省最久,权最重,遇事又多 不奏径行 ,已使朱元璋感到大权旁落,且胡氏又大搞宗派活动,结党营私,淮籍功臣宿将大多集中其门下,相权与皇权的冲突日益加剧。因而洪武十三年(1380年)朱元璋遂以 谋不轨 的罪名杀左丞相胡惟庸。胡惟庸既死,朱元璋意犹未尽,以 其反状犹未尽露 为借口在朝廷内外大肆进行株连蔓引。凡是心怀怨恨,或骄横跋扈的文武官员、大族地主,均被罗织为胡党,率相收坐重狱 ①。洪武十八年,李存义为人告发为胡党,被流放到崇明。 十九年十月,林贤狱成,惟庸通倭事始著。二十一年,蓝玉征沙漠,获封绩,善长不以奏。至二十三年五月事发,捕绩下吏,讯得其状,逆谋益大著。会善长家妇卢仲谦首善长与惟庸往来状,而陆仲亨家妇封帖木亦首仲亨及胡胜宗、费聚、赵雄三侯与惟庸共谋不轨。帝发怒,肃清逆党,词所连及,坐诛者三万余人,乃为《昭示奸党录》布告天下,株连蔓引,迄数年未靖云。 ②如果说胡惟庸案是朱元璋主要对以李善长、胡惟庸为首的淮人官僚集团进行的政治清洗的话,那么蓝玉案件则是朱元璋有计划地对功臣宿将的一次大屠杀。
① 《明太祖实录》卷七十。
② 《明史?胡惟庸传》。
③ 《明史?胡惟庸传》。
④ 《明史纪事本末》卷十三,《胡蓝之狱》。
① 《明史纪事本末》卷十三,《胡蓝之狱》。
② 《明史?胡惟庸传》。
蓝玉,定远人,开平王常遇春的妻弟。在常遇春帐下领兵,临敌勇敢,所向克捷,由管军镇抚积功至大都督府佥事。从洪武四年至十五年,先后参与了定四川、伐中原、讨西番、征云南等重大战役,战功卓著。洪武十二年,以征虏副将军从大将军冯胜征辽东纳哈出, 会冯胜有罪,收大将军印,命玉行总兵官事,寻即军中拜玉为大将军.二十一年帅师15万征蒙古,一直打到捕鱼儿海,北元主脱古思帖木儿率数十骑逃走,大胜而回,封凉国公,成为常遇春、徐达之后明军的主要将领。
但蓝玉此人性格暴躁,言行粗俗,桀骜不驯, 多蓄庄奴假子,乘势暴横。尝占东昌民田,御史按问,玉怒,逐御史。北征还,夜扣喜峰关,关吏不时纳,纵兵毁关入,帝闻之不乐 ①。另外,蓝玉在侍宴时语言常傲慢无礼,在军中擅自黜陆将校,进止自专,因而逐渐引起了朱元璋的严重不满。洪武二十六年二月,锦衣卫指挥蒋谳告蓝王谋反,朱元璋遂乘机将其逮捕下狱, 磔于市,夷三族.并亲定《逆臣录》,布告天下。被列名于《逆臣录》之中的有一公、十三侯、二伯。受牵连被杀的列侯、功臣、文武大吏以至偏裨将卒达一万五千人。军中宿将被屠杀殆尽。
胡、蓝二案以外,洪武年间被杀的开国功臣尚有德庆侯廖永忠、永嘉侯朱亮祖父子、临川侯胡美、江夏侯周德兴、定远侯王弼、永平侯谢成、颖国公傅友德、宋周公冯胜和朱元璋的亲侄子朱文正、亲外甥李文忠及号为开国功臣第一的徐达等。
① 《明史?蓝玉传》。
(七)空印案和郭桓案
明太祖朱元璋在开国之初,即十分注意整顿吏治。一方面他要求各级官吏遵纪守法,廉政爱民。比如,他曾告诫天下府州县官: 天下初定,百姓财力俱困,如初飞之鸟,不可拔其羽,新植之木,不可摇其根,在安养生息而已。惟廉者能约己而利人,尔等当深念之。 又尝谕户部,国家赋税已定,撙节用度,自有余饶。使民得尽力农桑,自然家给人足,何事聚敛也。另一方面他又鉴于元政纵驰亡国的教训,特用重典驭下。 凡官吏有犯,宥罪复职,书过榜其门,使自省。不悛,论如律。 ②其律令具体规定为:凡守令贪醏者,许民赴京陈诉。官吏受贿枉法者,一贯以下杖九十,每五贯加一等,至八十贯绞;监守自盗仓库钱粮者,一贯以下杖八十,至四十贯斩;贪污银子六十两以上者即枭首示众,并剥皮示众。 府、州、县、卫之左特立一庙,以祀土地,为剥皮之场,名曰皮场庙。官府公座旁,各悬一剥皮实革之袋,使之触目惊心。 ①因而官员稍有触犯,即刀锯随之。洪武十五年(1382年)
的空印案和十八年(1385年)的郭桓案及其所引发的两次大屠杀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发生的。
空印案明初,每年各布政司、府(州)、县都要派计吏至户部覆算钱谷、军需帐目,所谓 钱谷之数,府必合省,省必合部,数难悬决,至部乃定。 ②因为各布政司离京城都很远,为了节省时间,上计吏在赴京时都随身带一些盖有布政司各级官印的空白文书,以便在帐目遭部驳需改正时,随时填用。
这种做法多年来已成惯例,并且也得到了户部的默认。然而洪武十五年,朱元璋发现这种作法后,却极为震怒,认定其中必有奸情,于是下令将各布政司府州县衙门的主印长官全部处死,佐贰官则一律杖一百充军边地。
郭桓案郭桓为户部侍郎。洪武十八年有人告发郭桓和北平二司官吏李彧、赵全德通同舞弊,贪污税粮。于是朱元璋将六部左右侍郎以下官吏全部处死。追还赃粮700万石, 词连直省诸官吏,系死者数万人。 ③追赃还牵连到全国各地许多地主, 民中人之家大抵皆破.在元代末年政治混乱、法纪纵弛之后,朱元璋以重典驭下和重绳赃吏的作法,扭转了官场的颓废之风,整肃了一代吏治。
② 《明史?刑法志二》。
① 《稗史汇编》卷七十四,《刑法类?皮场庙》。
② 《明史?郑土利传》。
③ 《明史?刑法志二》。
(八)文字狱
前已述及,朱元璋早在战争时期和政权草创阶段就十分注意吸收和重用有名望的文人士大夫。随着明王朝的建立和全国统一的完成,如何对待更大范围和更多层次的文人士大夫即被提上了议事日程。朱元璋对此采取了两手政策,一方面对不愿与新王朝合作和对新王朝抱敌对情绪的士大夫进行了坚决的打击。如回回诗人丁鹤年自以家累世仕元,不忘故国,顺帝北遁后,常 饮泣赋诗,情词凄恻。 ①贵溪儒士夏伯启叔侄断指立誓不事新朝。山阴名士杨维桢拒绝明太祖朱元璋的征聘,说自己好比行将就木的老妇,无再嫁之理。其他如张昱征至,以老不仕,陶宗仪被荐不赴,等等。这些不肯俯首称臣的士大夫,有不少人被朱元璋用杀、关、徙等手段加以镇压。另一方面,对大多数愿与新王朝合作的文人,朱元璋则采取征召、选聘,以及学校科举的途径将他们尽可能纳入到明王朝政权系统中来。明代学校分三级:社学、府学和国学。社学指乡村民间办学校,府学指府(州)县官办学校,国学则指中央国子学。洪武十五年,国子学改名国子监,设祭酒、司业、博士、助教、学正等学官。府(州)县学除均有训导外,府学教师有教授,州有学正,县有教谕。学生由地方学校升入国子监,学习优异可以直接到官府任职。官品不定,高者可任布政使,低者任县主簿,乃至教谕。国子监生有时还奉命出使,如巡行州郡、稽查百司案牍、督修水利、丈田定税等。
洪武建国初,曾实行过科举,随后停罢达十年之久。十六年,恢复科举,十七年 命礼部颁行科举成试,凡三年大比,子午卯酉年试,辰戍丑未年会试.参加科举考试者必须是各级学校的生员。府(州)县生员,称秀才,先赴省参加三年一次的乡试,录取者称举人。次年,举人赴京参加会试,合格者再参加皇帝亲自主持的廷试,中选者为进士。进士分一、二、三甲。一甲三人,称为状元、榜眼、探花。科举考试中试者,进士为甲科,举人为乙科。中甲乙科者均可直接被任命为中央和地方官。
朱元璋在设立学校、科举的同时,对学校课程和科举考试内容亦作了明确规定。洪武十五年,命礼部颁学规十二条,明定生员必须 笃志圣贤,潜心古训,违者罪之.同年,又颁学校禁例十二条,限定生员不能谈论政治。
至于学习内容,则一律以宋儒所注四书五经和《大明律》、《大诰》为本①。
关于科举考试,则规定必须以四书五经的文句命题,所谓 考取四子书及《易》《书》《诗》《春秋》《礼记》五经命题试士。 ②考生为文必须要以朱熹的注为依据,所谓 其文略仿宋经义,然代古人语气为之 ③。文章的格式必须用八股体。所谓八股体即每篇文章都必须包括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和束股八个部分。因而,明代的学校和科举制度,实际上是一种文化专制制度,它把知识分子的思想束缚在孔孟之道和程朱理学之中。
朱元璋除了以学校教育、科举取士的方式吸收文人参政,规范、控制其行为和思想外,还以触犯个人的禁忌,严厉打击他认为思想上有问题的文人,因此造成了洪武时期的文字狱。
① 《明史?戴良传》。
① 《太祖实录》卷一四五、一四七、二一四、二一八。
② 《明史?选举二》。
③ 《明史?选举二》。
所谓文字狱,就是从人们所写文章中挑出一些词句,在文字细节上进行挑剔,断章取义,吹毛求疵,编造莫须有的罪名,迫害作者。朱元璋出身寒微,自卑心理重,因而他十分注意自己出身经历的禁忌。他当过和尚,所以不许人们写和说 光 、 亮 、 僧 ,甚至与僧谐音的 生 也不许提。
他参加过红巾军,所以不许人们说和写 贼 字,与 贼 谐音的 则 也不许提及。
《朝野异闻录》: 三司卫所进表笔,皆令教官为之,当时以嫌疑见法者:浙江府学教授林元亮,为海门卫作《谢增俸表》,以表内' 作则垂宪' 诛。北平府学训导赵伯宁,为都司作《万寿表》,以' 垂子孙而作则' 诛。
福州府学训导林伯璟,为按察使撰《贺冬表》,以' 仪则天下' 诛。桂林府学训导蒋质,为布、按作《正旦贺表》,以' 建中作则' 诛。常州府学训导蒋镇,为本府作《正旦贺表》,以' 睿性生知' 诛。澧州学正孟清,为本府作《贺冬表》以' 圣德作则' 诛。陈州府学训导周冕,为本州作《万寿表》,以' 寿域千秋' 诛。怀庆府学训导吕睿,为本府作《谢赐马表》,以' 遥瞻帝扉' 诛。祥符县学教谕贾翥,为本县作《正旦贺表》,以' 取法象魏' 诛。
毫州训导林云,为本府作《谢东宫赐宴笺》,以' 式君父以班爵禄' 诛。尉氏县教谕许元,为本府作《万寿贺表》,以 体乾法坤,藻饰太平' 诛。德安府学训导吴宪,为本府作《贺立太孙表》,以' 永绍亿年,天下有道,望拜青门'诛。盖' 则' 音嫌于' 贼' 也,' 生知' 嫌于' 僧' 也,' 帝扉' 嫌于' 帝非'也,' 法坤' 嫌于' 发髠' 也,' 有道' 嫌于' 有盗' 也,' 藻饰太平' 嫌于'早失太平' 也 ①。此外,还有杭州府学教授徐一夔上贺表,中有 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 等语,朱元璋看后勃然大怒,说: 生者僧也,以我尝为僧也。光则薙发也,则字音近贼也.遂斩之。苏州知府魏观在张士诚的宫殿遗址上修衙门,并请名士高启写《上梁文》,内有 龙蟠虎踞 四字,朱元璋知道后大怒,魏、高二人均被腰斩。
个人禁忌的进一步扩展便为广义的禁忌。洪武三年禁止百姓取名用天、国、召、臣、圣、神、尧、舜、禹、汤、文、武、周、晋、汉等字。二十六年又明文禁止百姓取名太祖、圣孙、龙孙、黄孙、王孙、太叔、太兄、太弟、太师、太傅、太保、大夫、待诏、博士、太医、太监、大官、郎中字样,并禁止民间久已习惯的称呼,如医生只许称医士、医人、医者,不许称太医、大夫、郎中;梳头人只许称梳篦人或称整容,不许称待诏;官家之火者,只许称阍者,不许称太监,违者都处重刑①。朱元璋这种为维护专制皇权而任意罗织罪名的文字狱,不仅使许多文人士大夫无辜遭戮,而且对明代文化思想起了极其恶劣的窒息作用。
① 清?赵翼:《廿二史劄记》卷三十二,《明初文字之祸》。
① 《明太祖实录》卷五十二;吴晗:《朱元璋传》,人民出版社,1985.